Ⅰ 2021房子過戶不需要結清貸款
摘要 根據202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民法典的規定,按揭的房子不需要結清,也可以過戶給其他人了,民法典物權篇第406條第一項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第406條第二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意思就是說,這個抵押權不影響產能的交易,流轉賣房的時候不需要獲取到這個抵押權人同意,但是產權人賣房子的時候呢,必須通知抵押權人這個新的規則
Ⅱ 2021年房貸未還清可以過戶嗎
貸款沒還清是不可以過戶的,也就是說需要將貸款提前還完之後才能辦理過戶手續。不過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Ⅲ 房子有貸款過戶給子女貸款怎麼還
如果你房子有貸款的話,是沒有辦法過戶給子女的。必須等到房貸還完以後,才能夠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或者讓子女跟著你還房貸。還完以後再過戶給他。
Ⅳ 夫妻之間房產過戶需要還清貸款嗎
分兩種情況:一,夫妻婚內房產過戶,這種就要還清貸款,因為夫妻婚內房產過戶如果不還清貸款,銀行一般不給辦理;二、夫妻離婚房產過戶,這種可以不用還清貸款,可以直接做轉按揭,直接將房產前面的貸款人換成後面的貸款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四百一十四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
Ⅳ 房子過戶需要重新計算貸款嗎
貸款房過戶是必須還清貸款的,沒有還清是沒辦法過戶的。
貸款房過戶是必須還清貸款的。貸款沒有還清,無法辦理解除抵押手續,沒有辦理解除抵押手續,房產的所有權就歸銀行。用戶必須擁有房貸的所有權才可以過戶給他人,而在沒有結清貸款之前,是無法拿回房產所有權的。因此,在還貸的房產無法辦理過戶業務。
房產過戶需要的材料:1、雙方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基本信息材料;2、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3、房地產權利證書;4、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5、相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Ⅵ 是不是買了房子必須把貸款還清 才能過戶給別人
Ⅶ 有貸款的房子過戶是否必須還清貸款才能過戶
確實是這樣的在過戶買賣之前是必須要把貸款還清,以後你才可以拿到房產證,才可以正常的過戶。
Ⅷ 2021房子過戶不需要結清貸款
Ⅸ 是不是買房子要賣掉過戶別人,必須把貸款還清
不需要的。可以直接讓買主把一部分購房款還貸,也可以讓買主把剩餘未還的房貸接手過去,由他接著還。具體手續辦理還是比較復雜的,建議讓中介幫忙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