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流水資料 > 關於開展委託貸款貸後監管工作

關於開展委託貸款貸後監管工作

發布時間:2022-07-24 22:19:40

⑴ 請問,我銀行受某政策性銀行委託做貸後管理和資金用途檢查的業務屬於什麼類型的業務如果是委託貸款,那

這個就要看你是什麼態度去做這個工作啦啊 公司貸款是辦理流動資金的臨時貸款和固定資產的中長期貸款,個人貸款業務是房貸車貸 消費貸款等業務,信貸員做貸前調查和評估,貸後跟蹤等工作,還包括要承擔不可收回的貸...

⑵ 委託貸款的管理辦法

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委託貸款業務行為,防範業務風險,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貸款通則》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由我司作為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銀行作為受託人,根據我司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幣種、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方式等,由銀行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第三條 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基本流程為:客戶申請、受理、調查、審查、審議與審批、簽訂合同、提供貸款、貸後管理、貸款收回。
第二章 借款人基本條件
第四條 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書面形式確定,並通知受託行。
第五條 借款人申請委託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通過年檢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符合營業執照范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持有人民銀行核准發放並經過年檢的貸款卡,特殊行業或按規定應取得行政許可的,應持有有權部門的相應批准文件
管理、財務制度健全,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良好,具備到期還款付息的能力。
(三)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雖然有過不良信用記錄,但不良信用記錄的產生並非由於主觀惡意且申請本次貸款前已全部償還了不良信用,信用狀況已恢復正常的。
(四)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受理與調查
第六條 客戶向我司申請委託貸款,應提交借款申請書,申明借款種類、金額、幣種、期限、用途、貸款使用方式、擔保方式、還款來源及還款方式等基本情況。
第七條 申請委託貸款,除借款申請書外,客戶須按《委託貸款申請材料清單》提交申請材料。
第八條 業務部門應按規定對借款申請人整體情況、貸款需求及用途、擔保情況、貸款風險與效益等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分析與判斷。
第九條 調查完成後,業務部門撰寫貸前調查報告。對擬同意辦理的業務,客戶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在調查報告上簽字後,連同全部信貸資料移送風險管理部門審查。
第十條 對擬不同意辦理的業務,經業務部門與風險部門協商同意後信貸終止。意見不一致時,報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 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所採取的調查方法、調查程序,可以認定真實的相關資料及認定的依據、無法認定是否真實的相關資料及無法認定的原因。
(二)客戶基本情況及主體資格分析,包括歷史沿革,注冊資本,實收資本,主要投資人及出資金額、比例和出資方式,經營范圍,主要關聯企業情況;
(三)客戶信用情況,包括客戶開戶情況、在金融機構信用總量及信用記錄;
(四)客戶所處行業狀況、區域狀況、信譽狀況及客戶產品、技術、市場、競爭力分析、主要管理人員的資信狀況分析;
(三)申請人財務狀況,經營效益、成長能力、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和償債能力。
(四)申請人經營情況,主要產品的生產、市場及銷售情況以及上下游關系。
(五)擔保情況,對由外部中介機構評估的抵(質)押物價值,調查報告應載明業務部門對評估價值的真實性、合理性、科學性的明確判斷意見及是否需要做出相應修正。
(六)申請人風險及償債能力、項目風險分析及防範措施。
(七)本次信貸業務的綜合效益分析。
(八)結論。包括是否同意貸款及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和限制性條件或合同加列條款以及管理要求等。
第四章 利率和期限
第十二條 委託貸款利率。我司委託貸款利率不得超過同期同檔我國現行商業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在此范圍內,由業務部門上報初步利率,風險管理部門復核後,報風險控制委員會審批。
第十三條 銀行手續費。銀行收取的手續費原則上由借款人承擔,根據銀行收取的時間和費率,劃轉到我司帳上,由我司代繳。
第十四條委託貸款期限原則上在一年以內。
第五章審查、審議與審批
第十五條 風險管理部門負責委託貸款的審查。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借款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借款主體是否合規、借款主體是否按章程要求提供了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或其他文件等。
(二)企業有關批文的有效性。調查報告中所採用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時效性。
(三)貸款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貸款用途的合規性。
(四)企業的償債能力、綜合效益。貸款主要風險及防範措施。貸款期限及還款方案,主要包括貸款期限設定是否合理,還款是否能落實合理充足的預期現金流入
(五)貸款的安全性及效益性,主要包括貸款的核心風險點及防範措施是否揭示充分,貸款定價是否符合規定,能否合理覆蓋風險。
(六)擔保能力。對擬採取保證擔保的應審查保證人主體資格及代償能力、保證的合法性。對擬採取抵(質)押擔保的,應審查抵押、質押物是否足值、合法、有效,是否方便執行,是否容易變現。
第十六條 風險經理撰寫信貸審查報告。項目提交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後,報有權審批人審批。
第十七條 借款申請未被批準的,有關人員應及時通知業務部門,業務部門應及時向借款申請人反饋。
第六章貸款發放及貸後管理
第十八條 貸款發放
(一)公司業務部門根據批復內容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並督促借款人落實擔保相關手續。
(二)公司業務部門與借款人、受託銀行簽訂三方《委託貸款合同》,或者公司業務部門先與受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然後借款人與受託銀行簽署《借款合同》。審批時附有限制性條件的業務,簽訂合同前須落實限制性條件,或將限制性條件作為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在未滿足審批確定的限制性條件之前,不得向客戶發放貸款。
(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我司與借款人應在受託銀行分別開立賬戶。該賬戶僅限於辦理與委託貸款相關的匯款、轉賬、收款(本、息)、付費等業務。
(四)業務部門落實批復內容和其他限制性條件,交風險管理部門審查通過報有權審批人審批後,業務部門出具《放款通知書》。業務部門客戶經理憑《放款通知書》協助財務部將委託資金劃入我司在受託銀行開立的賬戶,並書面通知受託銀行將委託資金劃至我司指定的借款人賬戶。
第十九條 貸後管理。貸後監管實行分層次管理。業務部門作為客戶經營、維護、管理部門,負責對借款人按規定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貸後監管管理。風險管理部門為貸後監管的督促和管理部門,協助業務部門做好貸後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貸後檢查的方式。採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財務審核與生產經營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貸後檢查的頻次。原則上對借款人每季度進行一次現場貸後檢查。
第二十二條 客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立即進行現場檢查:貸款發生欠息、逾期及或有資產到期墊付。客戶出現停產、半停產狀況。客戶發生可能影響信貸資產安全的投資活動、體制改革、債權債務糾紛、事故與賠償等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貸後檢查的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的辦公地址、企業名稱、企業性質、股東情況、公司治理結構、管理水平有無變化。調查借款人的資產、來源、構成及融資結構的變化。
(二)調查借款人的經營管理狀況的變化。企業開工情況,設備運轉情況,員工數量的增減情況,企業庫存情況,經營管理指標等。
(三)借款人資信狀況變化。通過對貸款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公開披露、媒體信息披露及實地走訪等形式了解借款人對外融資、對外擔保、銀行還款、社會信用等的變化情況。
(四)借款人財務狀況。分析借款人財務政策的變化情況。透過對借款人現金流量的分析和對企業經營狀況的了解,判斷財務狀況的真實性、合理性。
(五) 調查借款用途的變化情況。
(六) 借款人關聯企業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資產變化情況。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性質、經營、財務、行業等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資信狀況,如負債、擔保、貸款的償還等情況。
(七) 抵(質)押物變化情況。現場核查抵(質)押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確認抵押權是否受到侵害,核查質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規定。核對抵(質)押物貸後價值是否有較大變化。
(六)對於固定資產建設項目貸款。
現場重點檢查項目進展情況與固定資產貸款評估報告以及工程規劃是否存在較大差異,投資、建設是否按項目計劃進行,項目累計完成工作量與投資支出是否相當,費用開支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總投資是否突破,施工方墊資情況,項目主要技術、工藝、設備是否出現較大變化,固定資產貸款是否被擠占挪用,項目能否按期竣工和達產情況,預計效益和市場情況等。
(八) 綜合信息調查。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或發生重大變化。主要經營者的健康狀況變化情況。法定代表人及家庭成員、主要股東所辦的其他企業運作變化情況。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者實際個人財產情況的變化。對外負債、對外擔保變化情況。
第二十四條 客戶經理現場檢查結束後撰寫《現場檢查報告》,簽字後提交部門負責人及風險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閱簽。
第二十五條 風險信號的處理措施。
客戶經理在資金賬戶監管、現場檢查、日常跟蹤等貸後管理中發現的風險信號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本部門會同風險管理部門制定風險化解措施並及時採取措施化解風險。
第二十六條 建立重大風險信號應急處理機制。
對於風險敞口在500萬元以上(含)的借款人出現異常變化,可能對借款人生產經營造成嚴重不利影響,導致我司債權處於嚴重不確定狀態並極有可能發生較大風險的,由公司領導牽頭組織業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組成風險處理小組,研究制定並組織落實風險控制措施,盡可能控制風險,減少損失。
第七章 貸款的收回和展期
第二十七條 客戶經理在貸款即將到期及逾期後,應定期向借款人、擔保人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取得借款人簽收蓋章確認的催收回執,並確保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等授信文件不超過訴訟時效。
(一)貸款到期前(一個月內的短期貸款10日前,一個月以上的貸款30日前),客戶經理應進行檢查和催收,判斷貸款能否按期歸還,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
(二)貸款出現逾期,客戶經理應在十五日內向借款人、擔保人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並及時查明逾期原因、確定催收方案,並每日追蹤客戶還款資金來源,以盡快收回貸款。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主債務,原則上不予展期。對於已經長期合作、信用狀況一向較好的重點客戶,經風險控制委員會或其授權機構決定展期的,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借款期限,展期金額一般不超過原借款金額的70%,展期的擔保條件原則上應有所加強。簽訂展期協議前,借款人應償清所欠貸款利息。
第八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追究相關人責任。
(一)未按規定進行貸後監管並全面規范撰寫監管報告的,未及時發現應發現的重大風險的。
(二)隱瞞問題未及時報告處理或未按上級指示及時處理,造成風險加大或損失的。
(三)客戶經理反映的借款人重大情況未及時通報造成風險加大或損失的。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風險管理部負責解釋。

⑶ 人民幣委託貸款操作與要求

看看適合不適合你用。
一、委託貸款的基本要求:

1. 申請人已獲得地方專區以上的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3. 申請人已有擔保單位的書面全部承保文件。

4. 申請人已有銀行統一版本的書面全套委託貸款文件。

5. 申請人已同銀行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

二、委託貸款的年限:

原則上尊重申請人在委託貸款的年限方面的要求,但應提出經過科學論證的充分可靠理由。

三、委託貸款的利息:

原則上根據申請人的在建項目的現狀,以及向銀行申請貸款的資金需求來確定委託貸款綜合年利率。但基本上按照國家現行的標准貸款利率和銀行現行的貸款附加利率相結合的方式來執行。

四、委託貸款的擔保:

委託貸款所承擔的經濟風險的委託貸款責任要求申請人在提出書面的貸款申請同時,也需提出有能力為申請人自身提供擔保人。

五、委託貸款的費用:

原則上委託貸款未成功,不收費。

申請人承付下列款項:

1. 在委託貸款的審查階段,需由申請人承擔貸款人派員對借款申請人、擔保人、接款銀行進行實地考察的差旅費用(但並不意味貸款人在取得核查報告前就承諾保證任何委託貸款條件的申請人資金需求)。

2.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一次性承擔委託貸款在銀行委託貸款基金賬戶里滯留期間的活期存款利息。

3.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一次性承擔銀行應收的全部貸款手續費、管理費等各項費用。

4.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按年承擔銀行代扣代繳的委託貸款利息稅。

5.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承擔委託貸款分期分批實際到賬的一次性綜合費用。

6.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承擔委託貸款合同總額的一次性中介費用。

7. 在委託貸款實時到賬後,需由申請人承擔貸款人派員監控的全部費用。

8. 申請人自委託貸款第六年起,逐年償還貸款人不少於10%的委託貸款本金。貸款人將根據已經實際退還的委託貸款金額,按照銀行現行的貸款綜合利率,逐年扣減委託貸款年息,直至申請人委託貸款期滿,清償全部委託貸款本息。

六、委託貸款的使用:

申請人同意接受甲方派員對委託貸款監控,並需簽署《委託貸款監管承諾書》,接受貸款人派員對委託貸款的監控,提供工作上的環境和便利條件,承擔相應的費用。

保證貸款人派人員的基本權利:

1. 出席丙方的使用委託貸款的決策會議,有參與重大會議的知情權和拒絕委託貸款的不合理支出的否決權;

2. 監督每筆委託貸款具體支出,檢查票據憑證,查閱賬簿,復制財務報表,落實工程進度,參與階段工程驗收,索要《委託貸款債轉股承諾書》,並及時向貸款人如實反映委託貸款使用情況的匯報權;

3. 刻制預留在銀行的監管印章,控制每筆委託貸款在完成約定的工作內容情況下方可撥付下筆款項的監管權;

4. 有進行監督檢查的和當面報告的自主權;

5. 法律賦予的其他權利。

七、委託貸款申請人所需的文件:

申請人的法律資質文件:

1. 已經通過當期年度工商行政機關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3. 《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 《地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 申請人《章程》復印件。

6. 申請人開業申請的《驗資報告》或申請人開設基本結算帳戶的《銀行進帳單》復印件。

7. 銀行系統查詢貸款卡(含流水號、密碼)復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復印件。

9. 法定代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10. 申請人開業登記的主要領導人基本情況復印件。

財務資料:

1.《申請人連續兩個年度的年終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或 相應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年度的年終財務報表說明》復印件)。

2. 《申請人當季度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3. 申請人對財務相關報表的說明復印件。

申請人貸款申請文件:

1. 《借款申請書》副本。

2. 項目建議書及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3. 《可行性研究報告》復印件。

4. 申請人高新技術的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5. 接款銀行編制的《項目評估報告》復印件。

6. 地方專區以上政府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復印件。

7. 《還貸付息計劃》復印件。

8. 申請人董事會(股東會或上級單位)批准進行建設項目大額借款的決議。

申請人承諾文件:

1. 承付委託貸款基金賬戶滯留活期存款利息的承諾書。

2. 承付委託貸款綜合貸款年息的承諾書。

3. 承付接款銀行應收款項的承諾書。

4. 承付自第六年起償還委託貸款部分本金承諾書。

5. 承付逐筆綜合費用承諾書。

6. 承付委託貸款總額中介費用承諾書。

7. 承付按照工程進度實施債轉股承諾書。

8. 接受貸款人監管承諾書。

9. 其它需要申請人簽署的承諾文件。

申請人擔保貸款文件:

1. 擔保人已經通過當期年度工商行政機關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擔保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3. 擔保人《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 擔保人《地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 擔保人《章程》復印件。

6. 擔保人人開業申請的《驗資報告》或申請人開設基本結算帳戶的《銀行進帳單》復印件。

7. 擔保人銀行系統查詢貸款卡(含流水號、密碼)復印件。

8. 擔保人《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復印件。

9. 擔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10. 擔保人與申請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協議書》副本復印件。

擔保人財務資料:

1. 擔保人《連續三個年度的年終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及《年度的年終財務報表說明》復印件)。

2. 擔保人《當季度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3. 擔保人對當季財務報表說明的復印件

⑷ 委託貸款管理辦法最新

1、明確委託貸款的業務定位和各方當事人職責。明確商業銀行不得代委託人確定借款人,不得參與貸款決策,不得提供各種形式擔保;
2、規范委託貸款的資金來源。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受託管理的他人資金、銀行的授信資金、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其他債務性資金和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等發放委託貸款;
3、規范委託貸款的資金用途。資金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禁止的領域和用途,不得從事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不得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不得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或增資擴股等;
4、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委託貸款風險管理。《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將委託貸款業務與自營業務嚴格區分,加強風險隔離和業務管理;
5、加強委託貸款業務的監管。《辦法》明確,商業銀行違規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由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
拓展資料:
1、貸款: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2、貸款原則:「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⑸ 南京市單位住房專項委託貸款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加強住房基金的管理,支持房改單位購、建職工住房,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實行總量控制、計劃管理、切塊下達、季度微調的管理辦法,按市政府批準的住房基金使用計劃分別下達建行南京分行房地產信貸部、工商行南京分行房地產信貸部執行。
委託貸款金融業務(包括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款審批與發放、貸後檢查、本息回收等),住房公積金由建行南京分行房地產信貸部辦理;單位住房基金和售房資金金融業務由工商行南京分行房地產信貸部、建行南京分行房地產信貸部按政府確定的金融分工辦理。
委託貸款主要是單位住房專項貸款、經濟實用住房建設貸款。第三條住房公積金單位專項委託貸款的資金來源是住房公積金。第四條單位住房專項委託貸款只能用於購、建職工住房,嚴禁挪作他用。第二章貸款對象和條件第五條貸款對象
凡參加本市住房公積金統一運轉的單位,因購、建職工住房而發生資金不足時,均可申請貸款。經市房改領導小組批準的項目,其實施單位也可申請貸款。第六條貸款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核算,並按時足額匯繳公積金的單位。
(二)貸款項目已納入主管部門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住房基金使用計劃。
(三)購、建住房自籌資金部分已落實70%,具備了購房、開工建設的條件。
(四)具有按期償還本息能力,還款資金來源已落實,確有物資財產作保證。
(五)提供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認可的具有代為償還能力的經濟法人擔保或財產抵押。第三章貸款額度、期限、利率第七條貸款額度
單位貸款額度原則上控制在保證職工支取公積金、職工個人貸款和扣除備付准備金的余額內。第八條貸款期限
單位貸款從進帳之日起,到還清貸款本息止,購房貸款不得超過一年,建房貸款不得超過二年。第九條貸款利率
住房公積金單位專項委託貸款利率,一年期為月息5.1‰,二年期為月息6.3‰。如國家貸款利率調整,以上貸款利率也作相應調整。第十條貸款利息每季度結算一次。對逾期還款的,其逾期部分按同檔次固定資產貸款利率執行,並加收20%的罰息;對挪用貸款的,其挪用部分按同檔次固定資產貸款利率執行,並加收30%的罰息。第四章貸款手續、發放與回收第十一條借款單位應先向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提交貸款申請報告,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在審閱後發放《單位住房專項委託貸款申請表》。第十二條借款單位填寫《單位住房專項委託貸款申請表》後,連同貸款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報其主管部門審核,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送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審批,經審批同意,借、貸、保三方簽訂借款合同。管理中心憑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提供的借款合同辦理劃款手續。第十三條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要求借款單位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銷擔保;實行租賃或承包經營的企業借款必須辦理財產抵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銷擔保。第十四條借款單位辦理財產抵押手續,必須經過政府確認的具有評估資職的估價部門估價,抵押率不得超過抵押物評估值的70%,貸款的全部本息不得超過抵押物的估價值,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借款過程中所發生的估價費用,由借款單位負擔,公證費用由承辦銀行和貸款單位雙方承擔。抵押物必須辦理保險,抵押期間保單由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保存並享有相應的權益,保險及抵押物保管費用由借款單位承擔。
抵押物如屬房地產的,借貸雙方應嚴格執行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5號令《南京市房地產抵押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並到南京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監證手續,申領抵押權憑證。第十五條承擔第三方不可撤銷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和償還借款財產的能力,借款單位不履行合同時,由擔保方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第十六條借款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有權收回貸款:
(一)貸款用途與合同規定不相符;
(二)違反結算紀律;
(三)不按規定向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提供有關資料;
(四)不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第十七條借款單位變更法人代表應提前通知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變更後的法人、擔保單位須與承辦銀行房地產信貸部簽訂補充借款合同。補充借款合同簽訂之前,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力和義務。

⑹ 個人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委託貸款業務行為,防範業務風險,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貸款通則》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由我司作為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銀行作為受託人,根據我司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幣種、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方式等,由銀行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第三條 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基本流程為:客戶申請、受理、調查、審查、審議與審批、簽訂合同、提供貸款、貸後管理、貸款收回。
第二章 借款人基本條件
第四條 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書面形式確定,並通知受託行。
第五條 借款人申請委託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通過年檢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符合營業執照范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持有人民銀行核准發放並經過年檢的貸款卡,特殊行業或按規定應取得行政許可的,應持有有權部門的相應批准文件
管理、財務制度健全,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良好,具備到期還款付息的能力。
(三)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雖然有過不良信用記錄,但不良信用記錄的產生並非由於主觀惡意且申請本次貸款前已全部償還了不良信用,信用狀況已恢復正常的。
(四)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⑺ 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為規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經營,加強委託貸款業務管理,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商業銀行受理委託貸款業務申請,應具備以下前提:(一)委託人與借款人就委託貸款條件達成一致。(二)委託人或借款人為非自然人的,應出具其有權機構同意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決議、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委託人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經營貸款業務機構的委託貸款業務申請。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條 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委託人下述資金發放委託貸款:(一)受託管理的他人資金。(二)銀行的授信資金。(三)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國務院有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四)其他債務性資金(國務院有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五)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企業集團發行債券籌集並用於集團內部的資金,不受本條規定限制。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受託發放的貸款應有明確用途,資金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資金用途不得為以下方面:(一)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禁止的領域和用途。(二)從事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三)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四)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或增資擴股(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五)其他違反監管規定的用途。

⑻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為規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經營,加強委託貸款業務管理,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近日,銀監會起草了《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請將有關意見和建議於2015年2月16日前以信函、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反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一部。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經營,加強委託貸款業務管理,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並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
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政府部門、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委託人不得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具有貸款業務資格的各類機構。
第四條 委託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委託代理業務。商業銀行依據本辦法規定,與委託貸款業務相關主體通過合同約定各方權利義務,履行相應職責,收取代理手續費,不承擔信用風險。
第五條 商業銀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平等自願、責利匹配、審慎經營的原則。
第六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按照本辦法對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⑼ 委託貸款是否需要做貸後檢查

需要的

閱讀全文

與關於開展委託貸款貸後監管工作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工作滿多少可貸款公積金貸款 瀏覽:258
小額貸款影響以後房貸 瀏覽:82
擔保公司提供的貸款 瀏覽:564
新買的手機號欠過貸款怎麼辦 瀏覽:645
上海離婚貸款細則 瀏覽:338
買抵押貸款車存在的危險 瀏覽:720
貸款38萬月供20年每月供多少 瀏覽:635
網上貸款沒還會坐牢嗎 瀏覽:736
小額貸款公司放棄催款 瀏覽:293
沒有工作可以拿房產證貸款嗎 瀏覽:773
成都有沒有包裝貸款的公司 瀏覽:120
還貸款的卡可以做流水嗎 瀏覽:306
網上房產證抵押貸款 瀏覽:553
某市支行的貸款余額1996 瀏覽:236
網簽過戶需要還完貸款嗎 瀏覽:599
農村買地公積金貸款政策 瀏覽:287
扶貧小額信貸貸款申請流程 瀏覽:440
網上貸款銀行卡收款是什麼意思 瀏覽:972
在房地產工作還是在銀行貸款 瀏覽:968
手機分期貸款是否合法 瀏覽: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