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析我國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危害處理與教訓
目前,對造成銀行不良貸款成因和制度方面的研究較多,分析也很全面,而在具體處置和對策上我們認為還存在不足,也本文將針對此問題作進一步研究,提出了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三個根本方法與手段。
一、通過政府力量處置不良貸款
第一,注入公共資金,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資本市場上籌資。由於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帶有明顯的計劃色彩,因此依靠財政注資來部分解決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符合歷史的事實。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中央匯金投資公司已先後向建行、中行注資450億美元和農行、工行注資400億美元,以彌補其資本金不足和提高其流動性,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通過上市(中行、建行已上市)在資本市場籌集了大量資金,在投資者同意的前提下,將籌集到的資金部分用於清理不良貸款,有利於減輕銀行的債務負擔,提高經營效益,以便更好地回報投資者。
第二,進一步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貸款處置中的作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金融改革深化和借鑒不良貸款處置國際經驗的產物,自成立以來,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收購資產處置任務已完成過半,但剩餘資產的絕對規模仍然較大,且資產形態多樣,債務人狀況復雜,處置環境差異大,以及總體價值呈加速貶損趨勢。同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產的管理和處置中,運用了多種技術、手段和方法,對不良資產的處置已具備相當的經驗。再者,商業銀行在處置不良貸款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因而,藉助於資產管理公司這樣專業機構的力量,對於全面解決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是十分必要的(這已被我國實踐經驗所證明)。為此,我們應進一步發揮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資產方面的作用。
第三,努力發揮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規,改善信用環境。地方政府雖然不能直接制定法律法規,但可以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遏制債務人惡意逃廢金融債務方面有所作為,出台相應的政策和規定,支持金融債權人的不良資產處置工作;二是在培育不良資產處置市場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營企業、外資投資主體和個人等進入市場,地方政府應出台相應的配套政策法規予以支持,以切實改善不良投資交易環境;三是在規范不良資產處置中介市場方面的作用。不良資產處置高度依賴中介機構的誠信和服務質量,地方政府對此應有必要的規劃、安排和指導。要通過政府的引導和規范約束,建立完善的不良資產評估、拍賣、法律服務中介市場,為不良資產處置提供規范高效的中介服務;四是利用政府行政資源的特殊優勢,充分發揮其在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的作用。比如在金融債權人處理債務人抵押的國有劃撥土地問題上,在確定安置企業職工和清償金融債務比例,在土地重新規劃整合與利益分配等方面,政府的作用是決定性的;五是直接參與不良資產項目的處置。比如國有企業與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債務重組、資產置換、債轉股等,地方政府的參與,會更有利於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容易促使重組成功。
二、通過市場手段處置不良貸款
第一,不良貸款打包出售。為緩解政府和銀行自身處置不良資產的壓力,必須建立和推動不良資產二級市場的發展,放鬆對銀行出售不良資產的限制,鼓勵外資和民間資金投資於國有企業和不良債務,允許成立商業化的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投資基金等。參與債權交易的銀行,根據自己的債權情況,可在經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專業市場上掛牌出售債權,出售債權的價格可依據債權的風險程度以及所附帶的現金流確定,出售方銀行與購買方可通過招標競價等公開透明的方式確定最終的轉讓價格,以防範道德風險的產生。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出售方可迅速收回資金,提高其流動性,購買方可以低於債權賬面價值買斷出售方債權,實現出售方和購買方的雙贏。
第二,不良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和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隨著與資產證券化相關的部分法律法規的修訂以及一些與資產證券化相關的新法規的頒布,我們認為我國已經具備了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條件。主要策略:一是依法設立資產證券化特殊目的實體(SPV),二是建立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機制,三是切實加強信用增級、信用評級和擔保體系,四是分類組建證券化資產池,五是引入權威服務機構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
第三,產權多元化。通過市場化解不良資產的另一個最主要的手段莫過於產權多元化的市場基礎與組織結構。對於資本金普遍不足、不良資產比例過高的國有商業銀行而言,在政府注資後引入外資、國內機構企業、甚至個人投資者是增加銀行資本金、促進產權多元化的必要手段。
因此,產權結構多元化對於銀行治理結構的完善、信貸業務的預算約束硬化、阻斷政府幹預、消除銀行的政策性職能提供製度基礎等方面具有重大意義。根據國內外經驗,必須注意的是,產權多元化改革不能等待銀行體系的不良資產存量完全解決後再進行,在銀行加快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必須伴隨著銀行資產的重組和實質性改革的進行,否則就會成為銀行資產的大甩賣,鼓勵社會的逃廢現象。在一定程度上,產權多元化相對於現有不良資產存量的處置更為重要。只有在銀行形成理性與審慎的經營風格後,銀行才能被賦予貸款豁免等更多的自主處置手段,社會信用環境才能得到改善,不良資產的處置速度才能從根本上提高,不良資產的產生才會得到有效抑制。 三、通過自身力量化解不良貸款
第一,積極糾正自身異化行為。一是要在思想上提高認識,加強風險意識。清收要實實在在,問題要及早暴露,任何拖延和掩蓋只會使問題更加嚴重,甚至積重難返。二是必須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專業的評估機構對不良貸款及其抵押物進行價值評估,徹底擺脫暗箱操作和道德風險。三是要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利用現行的各種處置方法,用足用好各項政策,把不良貸款降到最低水平。
第二,加大銀行風險准備金的提取比例。目前按年初貸款余額1%的提取比例與巨額不良貸款相比差距太大,如果按國際通行的按貸款分類實際提取,由於國有商業銀行整體盈利水平過低而不具有可操作性。鑒於此,建議按信貸資產余額的3%左右提取風險准備金,以增強銀行自身化解不良貸款的能力。同時將大部分風險准備金由商業銀行總行集中統一使用,把沖銷企業呆壞賬和政府關於國有企業的發展政策、資產重組政策、產業政策結合起來,按照「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原則,集中解決一批重點企業和行業的不良貸款。
唐青生等: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之我見第三,建立抑制不良貸款增量的有效機制。大范圍地清理化解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固然會改善其資產結構,降低不良資產率,但不可能一勞永逸,從長遠發展看,國有商業銀行每隔3—5年就會產生新的不良貸款。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預防不良資產增量對於優化存量資產質量更為必要。
一是實施銀行決策失誤追究制度,以個人責任成本制約權力失衡。國有商業銀行要建立信貸交易責任量化制度,讓承擔責任的大小,同其權力的大小成正比。按參與信貸交易的權力大小劃分責任區間,對其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一追到底。
二是改革貸後日常管理制度,變軟約束為硬約束。銀行把貸款投放給企業,貸款使用的主動權基本上握在企業手裡,銀行對貸款實際使用的監督不僅是事後的,而且是被動的,致使一些貸款使用不當,危及了貸款安全。這就要求我們加強對貸款的貸後日常管理,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管理,建立對貸款單位從貸款發放起始至貸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過程的貸款使用情況日常硬約束管理制度。
三是改革貸款風險管理制度,變側重貸前測控為全過程式控制制。目前各行貸款風險意識顯著加強,但主要側重於貸前測控,既重視貸前的信用等級評定和貸款風險度測量,這對於優化貸款投向的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變化發展的,貸前、貸時是效益好的單位,貸後有可能因市場變化或經營管理不善而變成效益差的單位,因而發放貸款的風險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視貸前測控,輕視貸後監控,仍不利於降低貸款風險。只有對貸款進行全過程監控,貸後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如當單位出現重大變故時)進行信用等級評定、貸款風險度和還貸能力測算,並以此作為調整貸款投向、是否採取信貸措施的依據,才有可能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貸款的產生。
2. 銀行信貸員離職被要求清收經辦的不良貸款,這合理嗎
銀行信貸員離職被要求清收經辦的不良貸款,從企業的角度來說是正常的。這些不良貸款有可能是信貸員故意與貸款客戶相互勾結的,有些是貸款客戶確實暫時還不上的。經辦合同上還有信貸員的簽名印章等。只有經辦的信貸員去清收是最為合理的,換為其它不明舊事的人是不利於收回不良貸款的。被要求清收實屬正常。
個別信貸員抱有「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責任追究難以起到震懾大眾的效果,影響了不良的清收處置工作成效。現在有些銀行已經實行自負盈虧,不象那些國有銀行,可以把損失推給財政。那麼經手辦理的貸款,客戶不按時還款,那麼銀行的信貸員就要負責的。
3. 如何做好銀行的風險管理工作
你提的這個命題很好,為了做好這項工作國家成立了銀監會,人民銀行也又風險管理職能,各家商業銀行還有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你的這個命題太大了,沒有人能答復你。
4. 如何加強不良貸款管理
結合當前工作實際,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對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和管理:
1、全面落實清收管理責任。要按照「全面清理,見底見責,優劣搭配,全額到人,責任落實,掛鉤考核」的總體要求,將每一筆不良貸款分清放款責任和清收管理責任,嚴格落實到每一位信貸人員,並制定相關獎懲辦法,確保了每筆不良貸款有人管、有人收。
2、徹底進行不良貸款的風險排查。逐筆清查不良貸款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明確、債務人還款意願和能力、債務人是否有有效資產、資產的處置可行性、責任追究、清收履職等情況。將不良貸款分為「可以收回、通過努力可以收回、暫時無法收回」三個類別,通過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分析不良成因,全面掌握不良貸款的風險狀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清收計劃,形成一份完整、翔實的分析報告。
3、完善不良貸款台賬監測。進一步做好分類建立重點戶清收台賬、逐人建立清收考核台賬,逐戶制定清收處置預案,逐項落實清收計劃,逐個下達清收任務,做到貸款管理分配到人,清收責任落實到人,績效掛鉤考核到人。
4、充分發揮專班力量清收。信用社主要應採取組成清收小組集中攻堅等措施攻克不良貸款大戶,清收保全好信貸資產。特別是風險資產經營管理部應進一步充分發揮其自身優勢,積極開展「三級一百戶」不良貸款、依法起訴貸款和置換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工作,重點督促人民法院加大勝訴未結案件的執行力度。
5、靈活清收村組不良貸款。村組集體的特點是貸款額度大,拖欠利息多,跨度時間長,因而清收難度很大。在這類貸款的清收上,聯社應要求信用社與村組幹部搞好關系,主動向黨政領導匯報反映信用社不良貸款現狀和存在的困難,充分利用城郊村組土地出讓、開發等契機,進一步加大對村組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工作的力度。
6、進一步強化貸後管理清收。加強信貸員貸後管理履責情況的落實檢查,對每筆不良貸款要求信貸人員嚴格執行按月按季檢查到位,收不到現金的收貸款
5. 談談不良貸款發生的現象
不良貸款率指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占總貸款余額的比重。不良貸款是指在評估銀行貸款質量時,把貸款按風險基礎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其中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
形成原因
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多種多樣,不外乎來自於銀行外部的原發性因素和銀行內部管理的內生性因素。
銀行外部原發性因素
(1)借款人的因素。借款人可能是內部經營不善、產品市場萎縮,也有可能是借款人借改制之機故意逃廢銀行債務,缺乏還款意識。(2)政策因素。由於宏觀經濟政策缺乏連續性,經濟波動的頻率高、幅度大,使信貸擴張和收縮的壓力相當大,在宏觀緊縮、經濟調整時期,往往形成大量貸款沉澱。(3)行政干預因素。主要表現 銀行外部因素引發不良貸款率
為地方政府壓,地方財政擠,迫使銀行發放大量指使性貸款、救濟貸款,貸款行為行政化,信貸資金財政化,直接削弱了貸款產生經濟效益的基礎。
銀行內部管理內生性因素
(1)決策失誤。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借款人的現狀及市場形勢的判斷偏差或失誤引起重大信貸決策上的失敗導致不良貸款的形成。(2)信貸人員素質。部分人員素質不高,難以進行貸款的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違規放貸時有發生;在執行信貸政策方面,有的信貸人員隨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現象。(3)貸款結構不合理。貸款組合結構性失衡,如貸款投向不合理引起貸款過度集中等造成不良貸款的形成。(4)道德因素。信貸人員除了必須具備一定的金融理論、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制度等業務知識外,還必須具有誠實的品格和強烈的責任心。部分信貸員「在其位而不謀其職」工作主動性差,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不能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甚至蓄意營私舞弊、違規違紀、違法犯罪,引起不良貸款的形成。
銀行不良貸款,是中國金融業最大的風險所在。國際通行標准認為,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率警戒線為10%。中國不良貸款率呈逐年下降趨勢,但不良貸款仍然威脅著金融的安全穩定。。如何採取合理的清收辦法化解不良資產一直是銀行業急需解決的主要問題。
要有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
銀行總行應有管理全行風險貸款的審批決策機構,有專門的職能部門如資產保全部具體管理與辦理;各分行與支行設有風險貸款化解小組,逐級對風險貸款進行管理。
要加強對不良企業的管理
信譽不良的企業一般是不能正常還本付息的企業,不能正常還本付息有主觀和客觀的原因,所以,應分類管理,對不同的原因實行區別對待的政策,客觀原因主要是在經營上資金周轉出現問題或經營管理不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的要求等,導致企業經營難以為繼,無力還款;主觀原因主要是企業利用非正常經營,故意減少資產或增加負債,以實現其不還或少還貸款的目的,對於這種故意逃廢債務行為必須從嚴,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採用法律手段保全資產
以訴訟方式更具有強制力,利用國家機器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利,通過訴訟方式化解風險貸款是否成功的關鍵主要取決於財產保全工作的成效,一旦保全成功,訴訟案件便可以通過和解方式提前結束,全額收回貸款.金融機構在通過訴訟途徑化解風險貸款時,在注重其實體權利的維護是不要忽視了司法程序的規定,導致由於程序上的延遲而喪失了實體權利,即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有些特殊情況下為1年。
實行公開招標拍賣方式
運用拍賣方法是最公證、公平,資產價值得到最大體現的一種方式。以拍賣的方式拍出,盤活了不良資產,回收了資金,資金風險大大降低。
政府承擔不良金融資產
從金融不良資產形成原因看有地方政府幹預的因素,銀行的貸款曾經支持過企業、地方經濟發展。因此,無論從受益的原則還是從造成損失的原因去追究,債務人和地方政府都應當在這種錯位資源的重新配置過程中承擔相應份額的合理成本。從本質上來說,不良資產處置是對歷史上形成的錯位的社會資源進行重新配置,使其盡可能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用。但這種資源重新配置的損失,如果全部由銀行來承擔顯然是不合理的。政府承擔不良金融資產有利於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條件,改善當地的投融資和信用環境,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6. 如何做好銀行案件風險防範工作
銀行有風險控制這種職位,都是有銀行和金融方面經驗的,還有個人的意識,現在作假的太多,信息也多,就看你的分辨能力和常識性。
7. 不良貸款會給銀行帶來什麼風險
1、給銀行造成經濟損失。2、銀行還要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去追償不良貸款。3、業務經理個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一輩子都要去要賬。4、銀行的不良貸款考核率有限制,如果超過不良貸款的考核率就要增加存款准備金之類的東西。總之,對銀行沒一點好處。
8. 關於不良貸款的一個策劃方案
不良貸款清收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信貸管理,提高資產質量,防範化解風險,使我縣的信貸資產逐步走上「運作規范、管理嚴格、風險控制、效益提高」的良性發展軌道,確保縣聯社第五屆社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確定的改革和發展目標順利實現。根據《**市聯社清收不良貸款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和《**縣農村信用社2006年度不良貸款清收考核辦法》、《**縣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省、市聯社關於清收不良貸款和加強信貸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降低全縣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風險和提高資產質量為目的,以減少不良資產和提高資本充足率為重點,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和工效掛鉤考核力度為手段,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完成各階段清非雙降的工作目標,保證改革和發展的順利進行,實現我縣信合事業的全面振興。
堅持原則:一是堅持有利於信用社長遠發展和穩定的原則;二是堅持實事求是,不搞數字游戲和弄虛作假的原則;三是堅持聯社及信用社領導首先帶頭清收自身責任貸款,杜絕新官不理舊帳的原則;四是堅持運用責任清收與崗位清收,處罰與獎勵相結合的原則。
二、工作目標
1、表內不良貸款清收率達100%;
2、表外不良貸款清收率100%;
3、違規、違章責任追究率達100%;
4、真實反映貸款形態;
5、新增貸款不良率不突破1.5%;
6、不良貸款新增比例低於同期貸款新增比例。
三、組織機構
為保證清收工作順利進行,縣聯社成立清收工作領導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 *** *** ***
領導組職責:全面負責不良貸款清收的組織領導工作;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指導、監督、檢查全縣農村信用社清收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聯社綜合業務科,辦公室主任由***擔任。辦公室成員:*** ***。
辦公室主要職責:根據縣聯社實施方案,具體指導各信用社做好清收工作的部署、實施、統計、匯總,分析轄內清收工作情況,分階段監督、檢查、考核轄內各社的清收工作,評判清收效果,協調信用社與信用社、信用社與各單位關系,及時處理出現的各種問題。
四、清收措施
(一)全員行動,三級聯動
清收不良貸款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也不是一人一社的事,全縣信用社所有員工都要從事關信用社生存與發展,事關改革成敗的戰略高度,認識到清收不良貸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清非工作上,做好打持久戰的准備。在清收工作中,要充分發揮責任人、信用社、聯社包片領導「三級聯動、三位一體」作用,有責任貸款的員工,要本著對自己、對領導、對信合事業高度認真負責的態度,積極、主動清收,不折不扣的完成聯社核定的清收任務;信用社作為不良貸款的清收主體,一方面要對本社不良貸款情況認真調查摸底,逐筆落實不良貸款清收責任人,結合案件專項治理工作,實事求是地反映違規違章發放形成的不良貸款,督促責任人限期清收,另一方面要把清收任務落實到每位員工頭上,加大考核力度,充分調動所有員工的清收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人人想清收,人人抓清收,人人干清收」的濃厚氛圍,逐步改變過去淡季養精蓄銳,旺季背水一戰的不良作法,堅持淡季旺抓、旺季狠抓的工作方法,做到常放常收、常抓不懈;聯社包片領導要充分發揮督促、檢查、指導、協助作用,切實把清收不良貸款工作拿在手中,放在心上,深入基層,深入農戶,一方面協助信用社清收,幫助他們解決清收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另一方面通過實地調查,分析全縣信用社不良貸款形成原因,思考對策,為聯社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收辦法提供可靠的依據。從而形成自上而下、三級聯動的清收體系。
(二)落實責任,責任追究
各社要本著實事求是、客觀有效的原則,全面准確分清責任,落實責任,以清收責任貸款為突破口,帶動整個清收盤活工作。縣聯社與責任人、信用社主任分別簽訂清收責任狀,並加大考核力度和責任追究力度,責任貸款的清收考核仍按《**縣農村信用社2006年度不良貸款清收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除此外,縣聯社從效益工資中拿出一部分,專門用於清收不良貸款的獎懲考核。責任追究分為三部分,一是違規違章放款責任人的追究。從目前情況看,必須加大對違規發放貸款行為責任追究力度,必須把處理責任人放到首要位置。由聯社逐人下發限期收回通知書,2個月內收不回的,一律待崗清收,超過6個月不能清收到位,上報縣聯社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是對2001年以來,形成不良貸款數額大,且損失額大,違規違章放貸行為嚴重的信用社主任和員工實行案件追究。信用社發生案件,既要追糾責任人直接責任,也要追究信用社主任領導責任,還要追究其他相關人員的連帶責任。三是對信用社主任領導責任的追究。今後,縣聯社要把清收盤活不良貸款工作作為信用社主任業績考核的主要指標,並建立「問責制」,凡完不成清收任務的,由聯社主要領導約見談話,實行誡免。結合前段時間全轄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的運行情況,聯社重申三點:一是凡有發放違規違章貸款行為的員工,務必在2006年末清收完畢所發放的違規違章貸款,否則,下年度停職停薪清收,但不得採取結息轉辦的方式。二是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帳。各社主任要對本社的每一筆不良貸款真正負起責來,消除只要貸款有責任人就萬事大吉的錯誤思想,要本著上對領導、下對員工高度認真負責的態度,勇於承擔責任,經營好每一筆資產,管理好每一位員工,實現風險下降、效益提高的經營目標。今後,不管人員調整與否,信用社一把手就是單位不良貸款清收第一責任人;三是各社要確保新增貸款不良率不超過1.5%和不良貸款新增比例不超過同期貸款新增比例,在任期內,清收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清收計劃的信用社主任要主動辭職。
(三)分析成因,分類清收
各社要認真分析不良貸款成因,分類排隊、多管齊下,充分利用「一戶一法、一筆一策、一戶多方」的策略和經濟、行政、法律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對症下葯,分類而治,運用包括行政、經濟、法律手段在內的各種辦法,綜合採取依法清收、委託清收、招標清收、聯合清收等方式,對每一筆不良貸款,都永不言棄,繼續延用「有一分希望,出百分努力」的做法,想辦法、拉關系、找對策、搞協調,藉助一切社會力量,加大清收力度。
(四)找准對象,依法清收
各社要從本社的不良貸款中,找准對象,藉助法律手段對「釘子戶」、「賴債戶」、「難纏戶」依法進行清收,做到清收一戶,帶動一片,震動一方,起到震懾作用,為清收工作鋪平道路。
(五)規范操作,清舊堵新
各社要堅持「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的辦法,防範與清收並重,著力解決好清收存量不良貸款與控制增量風險的問題。要按照省聯社出台的信貸管理方面的六個文件和貸款五級分類標准要求,規范貸款操作程序,不得變通業務操作程序或違反規定辦理貸款,要嚴格按照執行晉農信發[2006]63號文件,堅決杜絕文件中的10種行為。同時要加大信貸檢查力度,將專項檢查與常規檢查,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有機結合起來,將信貸檢查做為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不斷加強貸款風險的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能力,徹底堵住新增貸款形成不良的口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目前,全縣農村信用社正處在改革和發展的關鍵時期,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迫在眉睫,貸款形態反映不真實不能兌付,新增不良貸款比例超過同期貸款新增比例不能兌付,經營效益低於去年不能夠兌付,再加上今年完成各項收入目標形勢不容樂觀,做好清收不良貸款工作,對於按期兌付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和完成各項收入目標,就顯的尤為重要。因此,上至聯社領導,下至一般員工,都要高度重視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齊心協力,真抓實干,堅決貫徹落實本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消除畏難情緒,克服一切困難,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
清收不良貸款工作,政策性強、工作量大,加之形成的原因較復雜,聯社與信用社、社與社、領導與員工、員工與員工之間一定要密切配合,互通情況,交流經驗,從而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清收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強化督查
包片領導要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掌握清收情況,按季聽取一次各社的工作情況匯報,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幫助基層信用社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社要按月分性質、分對象、分年限,及時向聯社報送清收盤活情況和進度,嚴禁隱瞞不報,嚴禁弄虛作假,嚴禁用變通手段掩蓋不良貸款,確保清收工作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