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買賣,買方貸款已經審批下來了,賣方有沒有要求必須多長時間之內過戶
這個要看你們當初簽的合同裡面有沒有約定時間,如果有的話可以看一下是怎麼寫的,看你們當初的約定清不清楚,如果寫的是簽訂合同後多少日內買賣多方必須安排時間過戶(PS:正常情況下是不會這樣寫的,因為一般中介是沒有辦法預知多久銀行可以批下貸款,如果銀行貸款沒批下來的話一般是沒辦法過戶的,不然三房的風險都會很高)。如果沒有寫的話就請等到您自己拿到銀行出的同貸書再去跟他們地過戶。如果寫的是銀行同代書下來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必須過戶的話那您可以按照合同走,因為您現在是還沒有看到銀行同貸書的。您可以跟他說等看到同貸書再安排過戶,他告你也是沒有依據的說法。(以上我所說的同貨書也就是您所說的批貨函,每個地方的說法不一樣。)總之,為了安全起見,一定要看到銀行的同貨書才過戶。
㈡ 按揭買二手房什麼時候過戶
1、只需要您按揭審批通過,且滿足您們合同約定其他關於過戶的條件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不需要等貸款發放以後。
2、現在銀行的審批時間是銀行面簽完畢且上報審批後15-20個工作日。
3、關於放款沒有肯定的時間,銀行會根據您新的房本回銀行的時間來排隊依次放款。
㈢ 二手房已經網簽,買方貸款一直在審批中,已經過了約定的過戶和付款時間,買方是否屬於違約
如果是買房人故意拖延時間,或者買房人自身原因導致不能按照約定的過戶時間和付款時間,根據合同約定可以算違約。如果是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比如政策原因,或者你說的,買方貸款一直在審批中,不是因為買房人造成的一直在審批中的話,就不算。
㈣ 一般都是約定貸款批下來多少天去過戶的
一般是15天左右
過戶程序一般如下:
1、選中房產並且簽訂購買合同;
2、向銀行申請貸款,但是銀行目前暫時還不受理個人直接申請的二手房貸款,需要先通過中介公司或者擔保公司來申請(具體的可以咨詢當地銀行);
3、提交相關資料,一般來說需要: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者未婚證明)、收入證明蓋單位財務章、開具收入證明的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有些銀行還需要提供申請人的學歷證明、資產證明(存單、有價證卷、汽車、房產)、職稱證明等等;
4、銀行會指派律師與貸款申請人談話,告知相關權利義務、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5、銀行指派評估師對貸款申請人購買的房產進行評估,以確定貸款金額(一般要低於實際成交價格);
6、律師提交《法律意見書》,評估師提交《評估報告》,銀行依據以上資料審核申請人資信,確定是否提供貸款以及所提供貸款的金額;
7、銀行確定可以提供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在過戶當天或者買賣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購買方向出售方提交收付款;
8、過戶之後,銀行見到他項權力證或者抵押登記之後或者依據銀行規定的其他時間,銀行將貸款部分劃轉給出售方,購買方開始償還月供。
㈤ 二手房因貸款時間太長超過過戶時間
由於銀行審貸的原因導致的過戶延遲,一般不算作違約。
㈥ 貸款買房什麼時候過戶
1、只需要您按揭審批通過,且滿足您們合同約定其他關於過戶的條件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不需要等貸款發放以後。
2、現在銀行的審批時間是銀行面簽完畢且上報審批後15-20個工作日。
3、關於放款沒有肯定的時間,銀行會根據您新的房本回銀行的時間來排隊依次放款。
㈦ 我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到過戶的時候,房主拿房產證貸了款,過不了戶,請問我怎
法律規定房產抵押期間是不能進行買賣交易的,因為這時候的房產所有權是抵押給貸款公司的。
可以採用以下的方法進行解決:
一、要求對方盡快還貸,還貸後再進行過戶。
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雙方對之後的相關事宜進行約定。比如:可以暫緩支付部分房款,等可以過戶時再付清;在完成過戶手續之前,雙方不得要求漲價或跌價……等等。
㈧ 房子有貸款,賣房子時因為籌錢清貸款時間長,超出了和買家約定的過戶時間,算違約嗎
肯定算違約啦,但要看買家是否追究了,還有合同是如何約定的
㈨ 二手房協議簽的50個工作日過戶,可買方貸款沒辦下來,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協議
二手房按揭買房中,買方未能按照協議約定,如期支付首付和申請貸款,賣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承擔違約責任,其中包括支付定金。合同責任時無過錯責任,買方因為銀行的原因未能履行協議,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買方違約後,賣方可以要求中介支付其代收的買方定金。如果中介拒不支付,賣方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9)約定的過戶時間因為貸款擴展閱讀:
賣方解除房屋買賣協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㈩ 買房合同中約定的過戶日期逾期了10天,原因是辦銀行貸款耽誤了,當時上家只是不停催沒說什麼,現在已完
賣家的要求是合理的,按合同辦事。而且,中介是居間服務,貸款的責任還是由買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