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擔保貸款總額』與『擔保貸款余額』有什麼關系
擔保貸款總額與擔保貸款余額的相互關連的關系。
'擔保貸款總額'--是累計發生額,是時期指標。 '擔保貸款余額'--是當前的余額,是時點指標。
擔保貸款總額:指貸款總額中全部擔保的部分。
擔保貸款余額:擔保貸款總額-對外擔保余額。
⑵ 擔保公司的財務數據中,在保責任余額和在保貸款余額是同一個概念嗎有什麼區別
擔保責任余額是指在保余額+逾期貸款額;擔保余額是指在保余額
⑶ 徵信中所擔保主業務余額如何理解
就是你擔保別人的貸款總額減去已還款的金額剩餘的部分。加入膩味別人擔保貸款了50萬,對方已還款20萬,剩餘30萬就是余額。
⑷ 擔保責任余額是什麼意思
擔保責任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在保余額。如,某擔保公司1-9月在為5000萬,已解除擔保責任的金額為2000萬,那麼9月份的擔保責任余額就是3000萬保金額。
擔保責任余額是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中,截止報告期末尚未清償的貸款。這個指標是一個時點數,指的是期末的存量。
擔保責任余額其實質是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尚未終結的債權余額,通常用作計算擔保公司放大倍數和為單個給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的規制基數。
(4)貸款余額和擔保余額擴展閱讀
《融資擔保責任余額計量辦法》
第十一條 借款類擔保責任余額=單戶在保余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小微企業借款類擔保在保余額×75%+單戶在保余額2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農戶借款類擔保在保余額×75%+其他借款類擔保在保余額×100%。
第十二條 發行債券擔保責任余額=被擔保人主體信用評級AA級以上的發行債券擔保在保余額×80%+其他發行債券擔保在保余額×100%。
第十三條 其他融資擔保責任余額=其他融資擔保在保余額×100%。
第十四條 融資擔保責任余額=借款類擔保責任余額+發行債券擔保責任余額+其他融資擔保責任余額。
第十五條 融資擔保公司的融資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
對小微企業和農戶融資擔保業務在保余額佔比50%以上且戶數佔比80%以上的融資擔保公司,前款規定的倍數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
第十六條 融資擔保公司對同一被擔保人的融資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對同一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的融資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5%。
對被擔保人主體信用評級AA級以上的發行債券擔保,計算前款規定的集中度時,責任余額按在保余額的60%計算。
⑸ 為什麼被擔保貸款實際本金余額大於貸款金額
我認為689元應當是利息,這部分利息被擔保人應當歸還卻沒有歸還.因為擔保並不是只對本金,還應對本金以外產生的利息等其他費用的擔保.
⑹ 貸款發放金額與擔保余額
擔保人的一般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的保證責任: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⑺ 被擔保貸款實際本金余額是什麼意思
被擔保貸款實際本金余額指的是借款人為他人擔保的該筆貸款剩餘應該還款的金額。
貸款本金也叫貸款金額,或簡稱為本金。英文名稱 Loan amount 或 Principal.貸款本金有時被混淆的用來指原始貸款本金和貸款余額。准確地講,貸款本金應該是原始的貸款本金。它們的關系可以用以下簡單公式來表述:貸款本金 = 已償還的本金 + 未償還的本金。
⑻ 擔保余額如何確定
:擔保余額就是擔保人擔保的貸款的現存的貸款總計。 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違約或者無力歸還貸款,保證人按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組織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證人。
⑼ 最高額度貸款中的擔保金額就是貸款額嗎
你說的是
公積金貸款
吧
公積金貸款如果由公積金擔保中心作擔保,那麼它擔保的金額就是你的貸款額。
這個擔保額是根據你的
個人徵信
及月繳存額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