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買賣,銀行貸款已經審批,未放款,房產證已經過戶,房產歸誰
二手房買賣,銀行貸款已經審批,但是未放款,房子已經過戶給買家了,那麼房子是屬於新的產權人了,只不過銀行還沒有給賣家放款,那麼銀行會給賣家放款的,這個只是時間問題,而且時間不會太長,可以問問銀行。
㈡ 房子過戶了貸款還沒下來,此時房子屬於誰的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過戶後按揭雖沒下來,但此時產權已經轉移到購房者名下,房子應該屬於購房者。 但是如果之後貸款無法辦理,賣家是可以通過訴訟要求房子還歸到自己名下的。
貸款買房的流程主要有:
1、貸款申請,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准備有關法律文件,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2、選擇房產,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3、簽訂購房合同,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4、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
5、簽訂樓宇按揭合同。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購房者在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
㈢ 二手房房子過戶期間房子歸屬權問題
二手房房子過戶期間房子歸屬權問題:
一、歸屬權歸房產證上的名字的,過戶前是賣方的,過戶改名後就是屬於買方的了
二、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在已經選擇好的中介公司那裡進行相關的手續登記,並交納定金,合同辦理是前提基礎。
2.前面手續辦理完畢後,中介公司開始為買家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貸款申請時間比較嚴格,時間多數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不一樣。最後待銀行審批後,獲得同意發放後,開始辦理過戶手續。
3.按產權轉移登記要求,到產權登記中心那裡,買賣雙方需准備規定的資料以備過戶。
4.中介公司的人帶著買賣雙方及相關資料,到地稅局辦理核稅繳稅手續,地稅局出具稅務收據。
5.然後又回到交易中心,進行遞交契稅、營業稅收據和雙方所有過戶所需的證件,填寫《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領取受理通知單,同時補齊房屋印花稅。
6.在這個等待時間里基本沒什麼難題困擾,可以順便了解一些費用,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費用,同時對傢具等進行最後查驗。
7.滿20個工作日後(每個地區時間可能不太一樣),有專門的人會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領取房產證。這個時候,銀行那邊也會下達通知,買方准備開始供房了。
㈣ 房產證已過戶但貸款沒有下來,請問此時房租歸誰收
聽LZ的意思,應該是房屋的尾款還沒有給原房主?
一般的,房屋一經過戶,房屋所有權人就發生變更了,應該由現房屋所有權人對此房進行處分,包括是抵押、出讓、租賃等。
㈤ 買二手房已過戶但是房貸款還沒有下來房子算誰的
房子在法律上已算買房人了。房貸款還沒有下來只能說明買家欠賣家錢。
㈥ 二手房過戶後,但貸款還未下來,但我們已經入住,房東要求我們給房租,這個要求合理嗎
您好!我們通過中介是用公積金貸款的,手續和首付各項款都交接完了!房本沒下來,對方讓我們住進去了,可是現在對方說我們住時間長了要我們給房租,或借他們五萬塊,不然可以起訴我們,這合法嗎?求答
㈦ 二手房交易並過戶但銀行未放貸,房東要求我們搬移房子或付房租,他們有權利這么做嗎
要看合同是怎麼簽的,合同上是一般沒有這方面的約定。 這種事情沒有誰對誰錯,都是雙方協商的。也可以理解對方,房子過戶了收不到尾款心裡是很著急。
㈧ 房子已經過戶,銀行貸款沒下來,房租權歸誰
從法律意義上,銀行會審批你的貸款資格,出了同貸書,你就可以交首付了,就可以房產證過戶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對房子就有所有權,原房東就無權再要鑰匙了,你的房子你會把鑰匙交給別人?
但是實際操作中,合同明顯是偏向賣方的,一般合同都是約定賣方收到全款才交房給鑰匙。而從房產證改名到銀行放全款是需要時間的,特別是有公積金貸款的混合貸款,有時候要拖上2,3個月,這期間如果房子一直出租的,就有租金收入。相當於賣家拿你的房子出租了2,3個月賺錢。換做買方,肯定是不情願的,但是賣方沒有收到全款,就不想交房,也不想放棄租金收入。作為中介或者銀行,肯定是偏袒賣方的,所以合同中一般都不會寫明這期間租金收入歸誰,寫了就明顯侵犯了買方的權益,但實際操作起來中介都是按交房才重新劃定租金歸屬。
扯遠了,您這種情況,就要看回合同當時有無約定。第一點:合同當時是約定的首付交完就交房,還是放款完才交房?如果約定了放款完才交房,那鑰匙你還是要還給賣家,不然你就違約了(雖然放款才交房本身就是霸王條款),這期間的租金收入你自然更別想取得了。第二點:跟第一點其實是一樣的,都是看合同,但一般合同都是偏向賣家的。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㈨ 二手房已經過戶,現在因為貸款沒下來,原房主說要收回房子,應該怎麼處理,他們的要求合理嗎
首先就是有資金監管貸款沒有審批怎麼可能過得了戶?
確實是貸款審批還是,資金監管放款!
㈩ 房子已經過戶,銀行貸款沒下來,房租權歸誰
摘要 已經得到所有權,房租歸登記名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