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買的法院拍賣車輛沒有登記證書也沒有行駛證怎麼過戶
摘要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 第二十一條規定:
㈡ 法拍車沒有行駛證和登記證怎麼過戶
法院拍賣汽車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拍賣成交後,法院執行部門依法製作拍賣成交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買受人,由買受人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每輛汽車都有一個固定的戶口,就像我們人一樣,汽車戶口主要登記著汽車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關的一些汽車參數。過戶的汽車證明這台汽車屬於你本人及沒有肇事和違章,不過戶一般車子有點問題,比如汽車肇事,沒有參加年檢,偷盜車輛,走私車輛等,不能按正常手續過戶。
汽車過戶流程
全國大部分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中都是有過戶大廳的,可以直接在這里過戶。如個別沒有的地區,可前往當地車管所進行過戶。
1、進入過戶大廳後,出示相關材料領取《舊機動車買賣合同》,並進行填寫。該合同一式三份,賣方一份,買方一份,工商部門一份。
這個時候,就開始辦理過戶了,如果嫌麻煩,可以找協助辦理引導員(俗稱黃牛)進行代辦,服務費一般也就50元,當然,其實流程並非特別復雜,自己有時間也就辦了,能省則省嘛。
2、將車開到過戶驗車處,進行驗車、拓號、拆牌、照相處理,並填寫《檢查記錄表》。之後便可將車停到停車場,去過戶大廳辦理手續。這一過程要繳納「拓號費」。
3、到過戶大廳收費窗口排隊,繳納「過戶費」(年限越長,排量越小,過戶費越便宜)。
4、去「轉移受理」窗口辦理相關手續。在辦理之前需要填寫《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
5、辦完「轉移受理」,拿到回執單,就需要到下一個窗口繳納「上牌費」了。
6、之後的流程表就是選號,拿新的車牌、新的行駛本、登記證書,以及提車了。
㈢ 法院拍賣的機動車沒有了行駛證和大本怎樣過戶
持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上面註明沒有獲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到原注冊地車管所辦理補領登記證書和過戶手續。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13年修訂),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規中,首次專門對司法拍賣車輛作出明確規定。
根據新規第33條第3款,「因本市法院司法拍賣本市號牌小客車發生所有權轉移的,競買人須符合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條件,競拍成功後買受人持市高級人民法院和指標管理機構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3)拍沒有過戶拍登記證和行駛證可以貸款嗎擴展閱讀
車輛過戶流程:
1、開據交易:繳納二手車交易稅。私戶1%收取,公戶4%收取。
2、車輛外檢:將車開到檢車處,車輛進行外檢、拓號、拆牌和照相,領取車輛照片,貼於檢查記錄表上,進入過戶大廳辦理歸檔手續。
3、車牌選號:取號機取號之後,拿著相關材料排隊繳納過戶費用。
4、轉移遷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檢查記錄表,原機動車產權登記證,原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原車牌號,車輛照片,交易市場過戶發票。
㈣ 法院拍賣車,沒有車輛登記證書和行駛證 怎麼過戶
購買二手車需要的手續:①機動車登記證書;②機動車行駛證;③發票;④身份證原件(買賣雙方);⑤車輛購置附加費證明;⑥保險單;⑦舊機動車買賣合同(過戶大廳填寫);⑧機動車到場。
㈤ 拍賣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什麼過戶
隨著人們越來越習慣於網購,以致於網路上出現了很多拍賣的商品,甚至於一些專門用於拍賣的APP,汽車作為大眾消費的物品之一,也可以通過拍賣的形式進行購買。很多人不清楚拍賣後如何把車輛所有人的名稱更改成自己的
拍賣車過戶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拍賣公司拍賣車輛
通過正規拍賣公司拍賣的車輛,拍賣成交後,會由拍賣公司出具一份拍賣成交確認書,由拍賣公司和買受人簽字蓋章,並填寫相關車款等信息。這樣,就可以攜帶拍賣成交確認書及車輛登記證書以及行駛證,買受人身份證或暫住證,開合到二手車交易市場辦過戶手續即可。(注意:過戶時要嚴格按照拍賣成交確認書上買受人名稱來過戶)
二、司法拍賣車輛
司法拍賣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後,按照法律程序,自行進行或委託拍賣公司,強制公開處理債務人的財產,將拍賣款用來清償債權人。司法拍賣車輛在二手車過戶中也是比較常見的一種過戶形式,這種情況下,法院會出具判決書和協助執行書,拍賣成交確認書,這是過戶過程中必不可少的證件,缺一不可。另外,還需要車輛的登記證書和行駛證,買方的身份證或暫住證。開車到交易市場辦過戶手續即可。(注意:過戶時判決書上判決給誰的,需要過戶給誰)
㈥ 我買了一輛二手車,沒有過戶,但是我拿著車的行駛證和大綠本,我怕對方再用這個車做抵押貸款,那他能做貸
不過戶的話其實雙方都在擔風險,相對下他的風險更加大些,你單的風險就是對方可以去補辦行駛證,但是你們有交易合同你不用擔心太多,而他的就是車的戶名還在他名下,如果發生什麼重大事故他是受連帶責任的
㈦ 拍賣的車輛行駛證沒有可以過戶嗎
規定是,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作廢,並在辦理轉移登記的同時,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一條 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並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作廢,並在辦理轉移登記的同時,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㈧ 法院拍賣的車沒有登記證與行駛證能過戶嗎
憑法院的判決及拍賣書,到登記部門強行注消原2證,重新辦理新證。
㈨ 拍賣的車輛沒有行駛證和登記證可以過戶嗎
一般來說是可以的,因為拍賣車輛應該有相應的法律文書,你看一下是否符合以下條件:
機動車的來歷憑證,但海關監管車輛除外;
在國內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或者舊機動車銷售發票;
在國外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該車銷售單位開具的銷售發票;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或者判決所有權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仲裁機構仲裁裁決所有權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仲裁裁決書》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繼承、贈予、協議抵償債務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繼承、贈予、協議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資產重組或者資產整體買賣中包含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資產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國家機關統一采購並調撥到下屬單位未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和該部門出具的調撥證明;
國家機關已注冊登記並調撥到下屬單位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該部門出具的調撥證明;
更換發動機、車身、車架的來歷憑證,是銷售單位開具的發票或者修理單位開具的發票。
同時,車輛過戶的流程你可以參考如下:
一、所需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的來歷憑證,但海關監管車輛除外
4、解除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當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
5、《機動車行駛證》
6、申請辦理過戶登記的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7、按規定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還應當交回機動車號牌。
說明: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
暫住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和有效期1年以上的《暫住證》;
單位的身份證明,是《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軍人的身份證明是,軍人身份證件和團以上單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的證明;
港、澳、台居民和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公安機關核發的居留證件;
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外國駐華辦事機構的身份證明,是該使館或者外國駐華辦事機構出具的證明。
2、 機動車的來歷憑證,但海關監管車輛除外;
在國內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或者舊機動車銷售發票;
在國外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該車銷售單位開具的銷售發票;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或者判決所有權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仲裁機構仲裁裁決所有權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仲裁裁決書》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繼承、贈予、協議抵償債務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繼承、贈予、協議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資產重組或者資產整體買賣中包含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資產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國家機關統一采購並調撥到下屬單位未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和該部門出具的調撥證明;
國家機關已注冊登記並調撥到下屬單位的機動車,其來歷憑證是該部門出具的調撥證明;
更換發動機、車身、車架的來歷憑證,是銷售單位開具的發票或者修理單位開具的發票。
二、辦事流程業務項目
1.填寫《機動車過戶、轉出、轉入登記申請表》
2.登記審核
3.拓印車輛發動機號、車架號 ,《機動車過戶、轉出、轉入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及相關資料
4.檔案核對
5.車輛檢驗(除本區車輛人工檢測外)
(1)6號出具《機動車檢驗表》;(2)檢測站檢車;(3)交《機動車檢驗表》
6.舊車交易
7.電腦選號(本區除外)
8.檔案審核(電腦選號除外)
9.領取牌證
三、辦理時限
車輛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審核資料,確認車輛,對超過檢驗周期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檢測。
對符合規定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過戶登記事項,對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確定機動車登記編號,收回原機動車號牌和原《機動車行駛證》,重新核發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
對不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收回《機動車行駛證》,重新核發《機動車行駛證》。
四、有關規定
(一)已注冊登記機動車的所有權發生轉移,且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過戶登記,並交驗車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過戶登記:
1、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資料無效的;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與機動車來歷憑證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不一致的;
3、機動車與該車的機動車檔案記載的事項不一致的;
4、機動車未解除海關監管的;
5、機動車辦理了抵押登記的;
6、機動車或者機動車檔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各類車型准予過戶的年限規定:
各類車輛距規定報廢年限1年內的,不得辦理過戶登記。
通常執行的標準是按車輛的營運性質分類,規定機動車報廢年限:出租客運車輛8年強制報廢。9座以上客車10年報廢,視車況,營運性客車延緩報廢不超過5年;非營運性客車延緩報廢不超過10年。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性客車達到報廢標准後,視車況延長使用年限並增加檢驗次數。總質量1.8噸以下微型載貨汽車8年強制報廢;其它貨車10年報廢,視車況延緩報廢不超過5年。 延緩報廢期內的車輛,按規定增加年檢次數。在一個檢驗周期內三次檢驗不合格的,予以強制報廢。
屬下列情況的車輛,已達報廢年限按規定不得再辦理延緩報廢,應強制報廢: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准規定值百分之十五的;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