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標保證金如何提交
具體打到哪個賬號在招標文件上會有說明。做投標書的時候,把收據復印件裝在標書內,位置一般是在投標函附錄後面。開標時一般要查驗保證金收據原件。收據原件不裝訂在標書內,因為收據在退回保證金時要交回。
『貳』 投標保證金的要求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 投標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已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應當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
投標截止後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 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中標人,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
4、《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活動結束後及時退還供應商的保證金,但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後5個工作日內退還,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應當在采購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退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一)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後撤回響應文件的;
(二)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認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應商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四)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五)采購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5、《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中標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采購單位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1至3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並予以通報:
(一)中標後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
(二)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
(三)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2)投標保證金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投標保證金的作用:
對投標人的投標行為產生約束作用,保證招標投標活動的嚴肅性
招標投標是一項嚴肅的法律活動,招標人的招標是一種要約邀請行為。投標人作為要約人,向招標人(要約邀請方)遞交投標文件之後,即意味著響應招標人發出的要約邀請。
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至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的這段時間內,投標人不能要求退出競標或者修改投標文件;而一旦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作出承諾,則合同即告成立,中標的投標人必須接受,並受到約束。
否則,投標人就要承擔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締約過失責任,就要承擔投標保證金被招標人沒收的法律後果.這實際上是對投標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一種懲罰。
所以,投標保證金能夠對投標人的投標行為產生約束作用,這是投標保證金最基本的功能。
『叄』 投標保證金具體概念是什麼
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後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後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返還其遞交的投標保證金。《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了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具體而言,關於投標保證金主要有以下幾種規定:(1)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2)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保證金數額一般不超過勘察設計費投標報價的2%,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3)政府采購項目,招標采購單位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采購項目概算的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境內投標單位,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招標人不得挪用投標保證金。《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 》第三十七條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的百分之二,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肆』 貸款資金可以用作工程招標保證金嗎
1、在銀行做貸款大額資金一般是對資金用途會做把控,也會做貸後檢查工作
2、現在有一種貸款是專門針對投標這塊的專項資金,只要看你的相關證件,還有就是對方的單位。
3、如果是小額貸款在200萬以下款項到位了,一般不會管你貸款後你的資金用途的,錢在你身上你愛怎麼花怎麼花唄。
『伍』 政府采購 保證金怎麼交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保證金的數額及交納辦法。招標采購單位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采購項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投標人投標時,應當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可以採用現金支票、銀行匯票、銀行保函等形式交納。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招標采購單位應當拒絕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聯合體投標的,可以由聯合體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標保證金,以一方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七條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
招標采購單位逾期退還投標保證金的,除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本金外,還應當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20%後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費。
為了加強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國務院令第235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渠道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保證金的上繳
在中央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出現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和采購文件約定不予退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情形,由集中采購機構、采購人按照就地繳庫程序,將不予退還的保證金上繳中央國庫。
二、關於行政處罰罰款的上繳
在中央政府采購活動中,政府采購相關方違反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被財政部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由被處罰人按照就地繳庫程序將所罰款項上繳中央國庫。
三、關於就地繳庫程序
上述資金的性質屬政府非稅收入,繳款人應根據屬地原則到財政部駐該地區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領取《一般繳款書》,通過填寫《一般繳款書》將資金繳入中央國庫。一般繳款書的填寫方式:預算科目名稱填「其他一般罰沒收(103050199)」
收款單位一欄:財政機關填財政部,預算級次填中央級,收款國庫填寫實際收納款項的國庫名稱(國家金庫總庫或國家金庫××省分庫)。
『陸』 關於投標文件中投標保證金的格式
將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憑證附在投標文件中,並加以說明。投標保證金填寫為:已提交,金額為×××××××。
『柒』 投標保證金的證明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的話,那隻有匯款底單,其他的銀行不可能給你出具證明。不知是否對你有幫助
『捌』 投標保證金復印件
就是你交投標保證金時,招標代理或甲方給你公司開具的收據,附在投標書里,表示你交過了投標保證金,才能參加投標。要不就廢標了。
『玖』 投標保證金退還需要哪些證件
一、退還投標保證金所需資料:
1、投標保證金收據的原件;
2、注冊卡;
3、退還投標保證金申請書(見附件1)。
二、協議期限滿退還協議采購履約保證金所需資料:
1、履約保證金收據的原件;
2、退還協議采購履約保證金申請書模板(見附件2)。
二、其他事項:
1、如收據遺失,請帶好單位證明到我中心查詢收據編號,登報申明遺失作廢,然後將遺失申明(報紙)提交我中心(註:申明處需加蓋公司公章);
2、如注冊卡遺失,寫遺失聲明(加蓋公章);
3、如公司更名,除提供前述資料外,還應提供市區工商局簽發的「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
4、如公司合並、破產或者倒閉,除提供前述資料外,還應提供「法院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對公司債權轉移的決定」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
『拾』 投標保證金有哪些形式
圖6-1 國內工程投標保證保險的電子化運作模式
1
2017年1月起,全國各地區陸續通過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線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單系統。同年,雲南、廣西主要通過在建築誠信和監管一體化平台上線建設工程保險模塊,開通了電子保單功能;杭州市江干區則開始在銀行電子招投標平台提供自助辦理投標保函業務。
2
2018年7月12日,遼寧省大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線全國首個電子化保函的服務系統,誕生全國首張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單。同年,四川省樂山市、福州市馬尾區等地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也先後上線了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單系統。
3
2018年12月29日,樂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單服務平台上線。樂山市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單服務平台按照《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進行系統建設,完全嵌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台,投標人無需切換系統操作即可完成投保,監管部門實現了對於投標保證保險保單的集中管理、動態監管等功能。
4
2019年7月1日,湖南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線工程建設投標保證保險電子保單系統,採用了全國首創的1+1+N模式,即「一個交易中心+一個電子保函服務平台+多家金融服務機構」。該模式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首先與第三方平台對接,而後通過第三方平台與各金融機構對接,系統對所有金融機構開放,隨機分配出單。該模式依託專業第三方平台的技術優勢,推進交易平台建設得更完善、更安全、更便捷;與此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只需要制定規則,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即可,實現了「監管有序、合理分工」。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電子保函運營模式在全國范圍內引發了廣泛討論,2019年三、四季度,國內諸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始學習或效仿「長沙模式」,電子保函在國內的關注度和討論度快速提升。
2020在因「疫」而變的格局之下,工程保證保險智能化、線上化、電子化已成為行業趨勢共識,應用數字化技術提高風控、精算、服務等水平,實現工程保證保險的運營轉型、模式創新、產業融合將是大勢所趨,對於保險機構而言,未來註定是一場「科技賦能」之爭。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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