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後房產按揭如何過戶
一般來講,離婚後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1.第一步離婚夫妻雙方首先到按揭房所在當地的房管局進行網簽;2.第二步離婚夫妻雙方帶上網簽合同到核稅窗口排號核稅;3.第三步離婚夫妻雙方帶上核稅的單子到按揭房所在當地的辦證大廳辦理按揭房過戶手續;4.第四步辦理更名手續後會給一個取件單,上面有什麼時候領取按揭房新的產權證;5.第五步離婚夫妻雙方首先到時間後先拿著取件單到繳費窗口繳稅;6.第六步繳稅後帶上繳稅票據到取件窗口領取新的產權證;7.第七步交易結束。
② 離婚後房產過戶流程 按揭房如何過戶
離婚後房產過戶流程 按揭房如何過戶?
為規避房屋買賣稅費,很多中介公司給購房者出主意:購買二手房買家和賣家可以先假結婚再離婚,房子作為離婚財產分配給買家。假離婚買房這樣的做法讓人啼笑皆非,別人離婚分房產是因為迫不得已,而他們是心甘情願。當假離婚碰到真離婚時,離婚房產要如分割?房產的分割只能是分割一個人所有,這就涉及到夫妻離婚,房產如何過戶問題。
離婚房屋過戶即房屋所有權的變更,是指原房屋所有權人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為另一方所有的過程。離婚房屋過戶是必須的,在離婚房產進行分割後,取得房產的一方需要在對方的協助下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才能最終確定房子的產權,保護自己的利益。
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有:雙方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後,領取離婚證書;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
因
夫妻解除婚姻關系而引起房產過戶的,應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離婚證書以及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由雙方共同申請辦理;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可由獲得房產的一
方憑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直接辦理。離婚後如果房產過戶遭到拒絕,可以持離婚協議書或是離婚調解書、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請律師與你一起去辦。
離婚房產過戶辦理流程:
雙方就財產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房產過戶手續,即辦理買賣過戶,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一周左右時間即可。
離婚夫妻房產過戶流程:
1、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
2、到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便更手續。
貸款未到期的所需證件:
1、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 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
2、《離婚證》;
3、雙方《身份證》;
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 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按揭貸款已還清的:
只需房地產現有者持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 裁(判決)》、《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 產權轉移手續。
離婚房產過戶費用:
離婚房屋過戶費用包括:登記費、交易手續費、工本費、契稅和印花稅等。
在
離婚房產過戶費用的問題上,大部分離婚夫妻關注的還是離婚房產過戶是否會免收契稅。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房產過戶是否收取契稅分情況處
理:夫妻離婚,對共有房產重新分割或歸屬一方的,不徵收契稅。原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離婚時權屬發生變化的,應按贈與行為徵收契稅。但是離婚房產過戶
的,不收取個人所得稅。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體地區契稅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數額可能會有區別。
離婚後房產過戶流程 按揭房如何過戶?
夫妻離婚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應當提交申請書、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書、
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文件、根據登記技術規范應當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等房地產交易中心需要提供的文件如果當事人提供的材料符合房地產變更登記申請,應當准予
登記。房地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房地產變更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將變更事項記載於房地產登記簿,並通知房地產權利人領取
房地產權證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按揭房離婚過戶,也就是離婚需要過戶的房子還存有銀行抵押貸款,那麼一般房子離婚過戶需要銀行同意或乾脆還清貸款消除房產的他項權利憑證,否則房地產交易中心是不予辦理過戶手續的。
鑒
於離婚房子過戶存在單方申請、雙方共同申請兩種不同情況,提醒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如果涉及房子的過戶問題,那麼首先要考慮離婚後對方是否積極配合辦理房
產過戶手續,如果對方存在不配合的可能或有反悔的可能性,那麼建議通過法院處理房產問題,否則將來還要訴訟解決,問題就變得非常麻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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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具體流程如何
情況不同,具體如下:
第一種情況:正在按揭的房產,如果當時貸款人是兩個人,現在變更成一個人,銀行很可能無法配合;因此房管局也就可能辦理不了過戶手續!這種情況下,只能等清償了貸款之後再過戶。
第二種情況:銀行不阻撓,房管局憑離婚證或離婚判決辦理過戶手續。
(3)離婚過戶貸款房產流程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流程
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④ 離婚按揭房產過戶流程
法律分析:沒有房產證的,可以提前還貸取得房產證,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但是比較麻煩。取得房產證的按照正常的過戶手續辦理即可。具體的過戶流程有:(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5)、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⑤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辦理
離婚後,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過戶的,可以有兩種辦法: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的。綜上,對於按揭有貸款的房子,在離婚時需要過戶的話是比較麻煩的,要麼提前還貸,要麼則需要跟銀行協商,否則只能待貸款還清後才能完成過戶。
⑥ 離婚後按揭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流程
法律分析:離婚後按揭房產過戶需要以下流程:
1、夫妻雙方到按揭房所在當地房屋登記機構進行網簽;
2、夫妻雙方攜帶網簽合同到核稅窗口排號核稅;
3、攜帶核稅單到按揭房所在當地的辦證大廳辦理按揭房過戶手續。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⑦ 離婚後房產還有貸款,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離婚後按揭房產過戶的流程是: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5.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