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按揭委託別人辦理公證處要什麼證件
根據《公證程序細則》,銀行按揭委託別人辦理公證處的證件:
第五條申請人應填寫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件;
(二)貸款方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
(三)抵押貸款合同草本及其附件;
(四)抵押財產清單、抵押財產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證明;
(五)抵押財產為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
(六)抵押財產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七)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該項抵押需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八)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1)擔保貸款公證需要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代理的注意事項:
一、代為申請辦理購買上述房地產以及交付房款等手續,並簽訂購房合同及簽收相關文件資料;
二、代為申請辦理上述房地產的銀行抵押貸款相關手續,簽訂抵押(按揭)貸款合同及簽署相關文件資料;
三、代為辦理上述房地產的抵押登記相關手續,並領取他項權證等相關證件資料;
四、代為辦理上述房地產的檔案查詢以及復印材料等手續;
五、代為在財稅部門申請辦理購買上述房產作為委託人家庭唯一一套住宅的有關房產事項或者代為簽署購買上述房產作為委託人家庭唯一一套住宅的承諾書,以及辦理交納或減免相關稅費等手續;
六、代為在房管、土地部門辦理和領取上述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產權證書;
七、代為協助購房人辦理銀行貸款的相關手續。
八、代為到水、電、物業等相關部門辦理水、電、物業交接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抵押貸款合同公證
2. 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1)注銷的戶口;(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7、被繼承人的檔案復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3. 辦理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婚前財產
當事人要准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公證效力
一切公證行為都產生證據上的效力。
①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也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證。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②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法律對於不同的法律行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頭、書面及公證證明,取決於該法律行為所產生(或變更、消滅)的法律關系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它對於第三者的作用。
雖未為法律規定而當事人自行協議公證證明作為雙方法律行為必要的形式條件之一的,這一法律行為也必須公證證明方能成立。
③債權文書,如債權人和債務人對權利義務關系沒有爭議、並經公證證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當債務人拒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作出裁判。
中國公證機關辦理下列公證行為:
①證明合同(契約)、委託、遺囑等法律行為。
②證明法律行為以外的法律文書: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書均可公證證明,書面形式的法律行為也是法律文書。
③證明法律事實:凡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均可公證證明。法律事實分行為和事件兩類: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公證證明法律事實主要是證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實的發生與人們意志無關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後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證明非爭議性事實:某些事實並不一定發生法律後果,但為避免日後可能發生爭議,亦得公證證明。如證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證明親屬關系。
⑤對於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為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⑥證據保全:在當事人提起訴訟之前,出現了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當事人為准備將來進行訴訟的需要,可以申請公證處採取措施,保全證據。
⑦保管遺囑、保管文件。
⑧辦理與公證行為有關的輔助性工作,代當事人起草申請公證的文書。
⑨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他公證行為。
4. 房屋抵押貸款在公證處都需要哪些手續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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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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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借款合同公證需提交哪些材料
在公證實踐過程中,為了預防糾紛,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個人貸款合同通常會辦理公證,哈爾濱公證處的公證員丁龍認為:申請辦理個人貸款合同公證,通常要向公證處提供如下材料: 1、個人貸款合同(若干); 2、銀行的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副本、負責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等; 3、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結婚證或單身證明等; 4、借款人配偶同意書; 5、具體提供的材料以咨詢哈爾濱公證處的公證員丁龍為准。
望採納!!
6. 申請擔保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及法人代碼證
2、稅務登記證
3、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5、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理人身份證
6、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7、信用等級證書
8、公司章程
9、董事會關於申請借款和擔保的決議
10、本期和近二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11、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經營管理者個人簡歷
12、該筆擔保貸款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須審批的應附有關部門的批件)
1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14、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15、當期銀行對賬單
16、有效期內未完成的和將要發生的主導產品銷售合同復印件
17、產品鑒定證書
18、相關認定證書及資質證書
19、其他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