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島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戶口本復印件不行,你可以讓你家裡的人幫你寄過來,外地人好像還需要青島的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單身證明,一般地方的民政局都要本人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去辦理,代理的話需要公證書,
公司能不能開,就看你們公司願不願意了,這個他們可以開,而且公積金也認,但記得蓋公司的章,而不是部門章
Ⅱ 青島公積金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青島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青島公積金貸款流程
第十八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
第十九條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以採用送繳或轉帳兩種方式。採用送繳方式的,單位應當自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專櫃辦理審核手續。審核無誤後,到存取專櫃辦理繳存手續。
採用轉帳方式的,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受託銀行、單位應當簽訂轉帳協議,每月按協議規定辦理轉帳手續。
第二十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規定的當年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規定的當年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實行年薪制的職工的當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年薪計算,但不得超過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總額的五倍。
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每年應當及時組織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工作。
第二十一條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不得低於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不得低於職工個人繳存比例。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自不得超過當年規定的最高比例。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市住房委員會批准,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交,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
第二十三條按本市最低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職工,個人可以免繳住房公積金,所在單位仍應當按照規定比例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四條 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欠繳的住房公積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償順序,優先清償。
第二十五條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第二十六條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之日起,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每年六月三十日為結息日。
第二十七條 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存摺,作為職工儲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Ⅲ 在進行公積金貸款的時候,要具備哪些條件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如果沒有全額發票,拿契稅完稅憑證原件也可以)。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2、購買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產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如果沒有全額發票,則需要拿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如果已經辦好了房產證,則拿房產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Ⅳ 青島買新房貸款流程及所需證件有哪些
青島購買新房貸款流程及所需證件是目前許多年輕購房者初次購房的煩心事,首套房購買不知道該從何處下手難道許多人。其實,貸款購買新房流程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難。
青島買房貸款流程及所需的證件主要具體如下:
1、先與開發商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2、根據開發商要求提供的資料:戶籍證明、身份證、婚姻證明復印件,由自己所在單位開具蓋有公司鮮章的收入證明(開發商所簽銀行的收入證明格式)交由開發商辦理;
3、經過銀行審批後通知和銀行簽定,就完成了。
Ⅳ 青島公積金辦理流程!
需要提供的資料:1.本年度的有效規范購房合同(右上角蓋有經房管局驗證的藍色的預售登記章或紅色的轉讓登記章)、2.三成以上的首期付款發票、3.《個人住房公積金專用折》、4.身份證以及單位開具的家庭(夫妻)月收入證明、5.工資存摺或最近半年的工資表(加蓋單位公章)、6戶口簿、結婚證或未婚證。
公積金買房的流程,1.填寫《青島市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2.經公司審批蓋章同意後,3.到青島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4.得到同意後,即交回開發商按揭部,由開發商的按揭人員提交給銀行辦理,
註:有效期,只有15個工作日,過期則無效。
Ⅵ 青島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需要帶什麼資料
你需要拿著你的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確認你是否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從10月份開始青島的貸款條件發生變化,特別是二套房貸款的條件。
如果符合的話,公積金就會給你一個詳細的准備材料,你再准備就可以了。
Ⅶ 青島要申請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要求嗎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為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七)提供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符合青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Ⅷ 青島買房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一)《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賬戶已納入中心集中封存戶管理的職工僅需提供身份證原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
1.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還可按照 《購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交付首付款業務辦理規程(試行)》的規定,辦理轉賬手續。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2.職工建造、翻建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資料和付款發票原件(翻建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原件)。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以及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
3.職工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資料、付款發票及原房屋產權證原件。 其中,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法律依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實施辦法》
第七條 市住房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法定的職責。
第八條 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按照法定的職責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
第九條 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轉移、封存、查詢、貸款、結息對帳等制度。
第十條 受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委託的銀行應當與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簽訂委託合同,承辦住房公積金存款和委託貸款等金融業務。
第十一條 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應當設置住房公積金登記專櫃,受託銀行應當設置住房公積金存取專櫃。
第十二條 登記專櫃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審核新設單位和單位錄用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二)審核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的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
(三)審核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轉移、封存;
(四)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五)催繳住房公積金;
(六)提供住房公積金的查詢服務。
第十三條 存取專櫃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住房公積金存款開戶、轉帳;
(二)承擔接櫃、記帳、復核、收付現金及支票。
第十四條 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住房公積金管理規范化、科學化、電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