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人需要工作證明去銀行辦貸款,幫忙開個工作證明違法嗎
作假總是不妥的,但也不一定就到了違法犯罪的程度。
2. 開具工作證明給員工去銀行貸款用不用負法律責任
單位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這個只是貸款公司確定該員工收入情況,確定員工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這樣貸款公司才能相信員工有還款能力,單位又不是作為擔保,只是一個證明而已。
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
【注意事項】
第一:開收入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第二:開收入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第三: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財務章或者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第四:而是最重要的,收入證明要真實,不可虛報收入。
3. 只有工作證明可以在銀行貸款嗎
若通過招行辦理,一般是需要提供工作證明的,例如辦理一手樓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請資料:1.身份證明資料:身份證、軍官證等;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3.用途證明資料:所購房產原產權證明資料、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經售房人確認的首付款收據(採取交易資金監管的,提供監管資金入賬證明即可);4.還款能力證明資料。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4. 銀行貸款有工作證明就可以辦貸款是嗎
不是,要麼你有抵押物,要麼有社保並且打卡工資而且4000以上
5. 辦理銀行貸款還需要提供工作證明嗎
如果是在銀行申請無抵押信用貸款,當然是需要工作證明的,因為在無抵押信用貸款所需要的材料就包括工作證明,居住證明,銀行流水,半年以上的徵信並且徵信良好!
6. 銀行貸款需要的工作證明是怎樣的
一定是你自己的工作單位為你開出的證明,並且必須要加蓋工作單位的鮮章。
7. 有單位開的工作證明跟收入證明能在銀行貸款嗎
恐怕還得要其他的材料。
這個具體跟銀行的人員進行溝通就可以了。
如果你有關系。或許什麼都不需要你提供。他們直接幫你搞定了。
8. 去銀行貸款是不是一定要有工作證明才可以的
工作證明是一個人的收入來源,如果沒有這個工作證明,銀行就認為借款人沒有還款來源,最終可能導致貸款辦理不下來,工作證明只需要把工作證明的格式拿到公司蓋一個公章就可以了,格式一般銀行會給借款人的。
9. 沒有工作證明可以去銀行貸款嗎
其實很多朋友有個誤解,貸款的時候需要的不是工作證明,而是收入證明。 收入證明不等於工作證明,你可能沒工作,你可能做淘寶,你可能是自由職業者這些都沒關系,銀行要的是你的收入證明而不是工作證明。收入證明主要從哪方面來考察呢?銀行流水,銀行的工作人員通過審核你近期的銀行流水,完全可以看出你是否與貸款有緣,不要小看銀行里的人,人家都是靠這吃飯的,流水作假,很容易被看出來的,通過一個人的銀行流水,就可以分析你的還款能力,你的收入是否穩定你的信用是否良好等條件。
再比如你是個體戶,沒有工作單位但有收入。可以讓能夠證明你有收入的部門如村委會、辦事處、稅務部門、工商部門等證明你的收入水平,就可以辦理貸款了。
也就是說貸款的時候,是需要你的收入證明,讓銀行的人認為你能有能力還清貸款就可以了。
10. 銀行貸款買房要工作證明嗎
需要:具體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程序如下:
一、
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提交如下材料:
1、
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外地人士還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借款人與配偶不屬同一戶口簿的還要求提供婚姻證明;
2、
房價30%外地人士40%或以上自籌資金的存款,以及具有償還貸款能力的工作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
3、
向售房單位索要的:a、《上海市內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或《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現房)的復印件。b、售房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
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文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5、
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
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7、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上述「外地人士」是指外省市在滬工作人員,欲申請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1、已滿十八周歲以上,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當地戶籍所在地的戶籍證明,並經過公證部門公證;
2、
在滬有固定工作二年以上,並由工作單位出具職務、經濟收入、聯系地址的證明;
3、
購買本市內銷商品住宅,所購住宅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各行各經辦行(部)簽訂《商品房銷售貸款合作協議》范圍的樓盤;
4、
在貸款行開立存款戶,存款余額不低於購房款的40%,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
二、
貸款額度與期限
1、
本市居民,貸款最高額度為房價的70%,貸款期限最長20年。
2、
外地人士,貸款最高額度為房價的60%,且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為10年。
三、
貸款銀行審查
貸款銀行對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和證明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借款人是否屬於借款對象,是否符合貸款條件,是否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然後確定實際貸款額度,並通知借款人承諾貸款。
四、
簽訂合同
1、
借款人、貸款銀行和售房單位(保證方,保證期至將借款人房地產權證交貸款銀行收押止)三方簽訂個人住房商業性借款合同。
2、
借款人、貸款銀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
五、
辦理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到當地公證處辦理住房抵押合同公證,公證費由貸款銀行負擔。
六、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持公證處公證後的住房抵押合同,到所購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並攜帶下列資料:
1、
經銀行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和「房地產其他權利登記申請書」
2、
經公證處公證後的住房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登記費由借款人負擔。
七、
辦理所購房屋的保險手續
貸款銀行收到借款人的住房抵押登記證明〔上海市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期房)或房地產登記部門收件收據(現房)〕後,將為借款人代辦保險業務,保險費用按保險公司規定支付並由借款人負擔。
八、
辦理貸款
以上手續辦完後,銀行將貸款劃到借款人所購住房的售房單位。
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分期償還銀行貸款,償還期結束後,
憑銀行出具結清憑證領取住房抵押證明,到原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住房抵押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