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買賣不過戶只公證,賣方有什麼
雖然只公證不過戶可以減少很多手續,但也在無形中多出了許多隱患和風險:
1、原本房子存在不能過戶、難以過戶的限制,比如房屋由於所有權人未改動,被他人申請強制執行或者查封抵押。此時,僅僅是單憑公證過,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法院也不一定將房子判給購房者。
2、出於逃避繳納營業稅或者賣方利用減價等優惠,阻止了房屋的過戶。此時如果房屋增值較大,則可能出現房屋雖然已經交付使用但仍會交易不成功的風險,也會出現「一屋二賣」的情況。
3、賣房者對房屋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比如一些單位分房後,職工只有居住的權利,單位並沒有將房子產權轉給職工個人,此時居住者對房子只有使用的權利,而沒有買賣的權利。
4、可能存在房屋是共有的,但是未經其他房屋共有人所有便擅自出售,這樣所獲得房屋產權存在爭議,即使是經過公證的。
5、聯建房、小產權房拿不到產權證。這類房屋是無法取得合法房產證的,如不符合城市規劃,政府可以對這類房屋進行無償拆除,所有損失只能購房者自己承擔。
❷ 和私人買房不過戶只公證行嗎
不可以
、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❸ 買賣房屋不過戶只到公證處公證可以嗎
買賣房屋不過戶只到公證處公證可以嗎?買賣房屋不過戶只到公證處公證是不可以的,屬於手續不完整,只能證明你對該房產有所有權但沒有處分權,一旦你謝世了你的遺產繼承人還要和原房主扯皮。
❹ 房屋不過戶只辦公證會有什麼危險
一、房屋買賣只公正不過戶可以嗎
二手房交易時選擇房屋公證,而不直接過戶的行為,通常是想少交營業稅,還可能是因為房屋本身還沒有辦下房產證或有其他問題。一般希望做公證的多數是房屋中介、炒房者或房屋本身有問題的,如辦不下房產證的人,他們為了讓購房者安心,就進行房屋公證,但事實上,這種做法並不保險,對房屋交易也沒有保障。
我國規定不動產權是登記注冊制,沒有產權證,就仍沒有所有權。所以,做了房屋公證後,房子還是賣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證之後,撤銷委託書或補辦房產證。因此,建議購房者買二手房時還是直接過戶比較保險,不要一味貪圖便宜。辦理房屋公證後,房屋產權仍處於不穩定狀態,買房者承擔著很大的風險。那麼房屋買賣只公正不過戶有什麼風險呢?
第一種,為了想要逃避營業稅,暫不過戶。
這樣的房子雖然有了產權,看上去很保險,但仍存在著交易不成功的風險。由於房屋整體出於增值趨勢,賣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雖然簽訂了合同,也進行了公證,但法院就此類糾紛判決時,不一定會判房子屬於購房者。
第二種,房屋權利受到限制。
比如,房屋產權所有人由於民事訴訟、刑事懲罰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賣方權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購房者購買了這樣的房子,將承擔很大風險,房子可能被沒收、拍賣,購房者只能向賣房者要求返還本息。即便與賣房者進行了房屋交易公證,也屬於無效。
第三種,房屋共有人不同意賣房。
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購房者在買房時要房主與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第四種,賣房者對房屋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
比如一些單位分房後,房子就由職工一直居住,但是單位並沒有將房子產權轉給職工個人,此時居住者對房子只有使用的權利,而沒有買賣的權利。這樣的房屋買賣合同,一般公證處不予公證,即使公證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第五種,聯建房、小產權房拿不到產權證。
購房者在購買這類房屋後,是無法取得合法房產證的,如不符合城市規劃,政府可以對這類房屋進行無償拆除,所有損失只能購房者自己承擔。
第六種,產權證仍在辦理的過渡類型房產。
當房地產公司的相關手續不齊全時,開發商可能會推遲給買受人發放房產證,此時一手買房人面臨拿不到房產證的風險。一手賣房人再賣出後,風險就轉嫁給了二手購房者。
❺ 房產買賣只公證不過戶行嗎
房產買賣只公證不過戶不行。我國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房屋作為不動產以物權登記為准,進行房產證公證不能使權利人獲得物權效力,權利人僅可依法行使債權權利。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❻ 買家不過戶,要求做個公證,但是我還要貸款買房子,這樣對我影響有多大
不過戶,意味著你名下還有房產,肯定受限購政策的限購套數影響。
對於貸款,無論你是否過戶,再買房都按第二套執行貸款政策,因為貸款套數按照你的貸款記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