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內部工作人員騙貸貸款方負何法律責任
極有可能涉嫌貪污或侵佔公司財產罪,關鍵看違法犯罪主體是什麼,因為國家公職人員與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不同而不同。
2. 銀行工作人員涉嫌騙取貸款最多能判多年
根據刑法第175條規定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以具體的量刑要從取貸款的數額,以及造成損失的大小來予以確定。
3. 銀行工作人員和實際實用錢的人串通騙取銀行貸款名義借款人需要還錢嗎
你好,要看是誰的帶款,如果是你名下的帶款你當然需要還錢了,畢竟是以你的名義辦理的貸款,如果你不還錢的話,你的貸款就逾期了。
4. 銀行工作人員和貸款人串通騙取貸款應犯什麼
新出的罪名:對於銀行工作人員來說施行非法放貸罪,貸款人就是詐騙罪。
5. 銀行工作人員怎樣才構成騙取貸款罪的共犯
與騙取貸款的人員內外勾結且其行為符合貸款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為貸款詐騙的共犯
6. 實際用錢人和銀行工作人員惡意串通騙取貸款名義借款人需要還錢嗎
不需要。但是你必須向法院出具證明你並不知情的情況下騙去,以你的名義去貸的款。
7. 銀行工作人員騙取貸款如何定罪
已構成刑事犯罪
8. 銀行工作人員騙取貸款是不是犯罪
騙取貸款不還錢就犯罪。。不分你是誰,傻的除外,
9. 銀行人員詐騙貸款怎麼定罪,貸款詐騙與民間借貸的界限
銀行人員詐騙貸款怎麼定罪這是關於特殊主體犯罪的定性問題。貸款詐騙罪的犯罪主體雖然是一般主體,但是如果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冒用他人名義或者虛構假名騙取貸款的,則不能以貸款詐騙罪定罪處罰。實踐中,冒名貸款主要有「頂名貸款」、「搭名貸款」、「盜名貸款」和「假名貸款」幾種。如果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採用了上述欺騙手段取得貸款,並將貸款非法佔有或者挪作他用,則應當分別根據刑法關於貪污罪、職務侵佔罪或者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