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核銷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先到銀行寫申請結清貸款,再把要還的錢存在你的月供卡上,銀行會通知你扣款,銀行扣款後要給你一個結清證明,最後銀行會安排工作人員和你到當地房管局注銷抵押登記
② 無財產證明怎麼寫,貸款人死亡銀行核銷賬戶時需提交的資料
需要有銀行以及當地的派出所出示相關的證明就可以,能夠證明財力的資料。
③ 成都公積金貸款3月15日起實施新政
成都公積金貸款3月15日起實施新政
二套房認定 認房又認貸敲黑板,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要調整啦!
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於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實施細則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政最大變化在哪裡?哪些調控要調整?1月30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邀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新規進行了解讀。包括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調整為「認房又認貸」等七大變化具體都是啥?快來看一看。
變化1
異地貸款職工
不再需要成都戶籍
根據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以及部委關於異地貸款的相關規定,公積金貸款對象也不再僅限於本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公積金貸款對象擴大為在本市正常繳存的職工(含個人自願繳存者)及異地繳存的職工。修改後的《細則》明確了在本市以外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異地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規定。取消了異地貸款職工需具有成都市戶籍等規定,與本市繳存職工的貸款條件保持一致,實現與本市繳存職工「同城同待遇」。
變化2
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
不得超過兩次
為進一步體現國家「房住不炒」的要求,修改後的《細則》增加了借款申請人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不超過2次的規定。
變化3
二套房認定「認房又認貸」
關於二套房認定的細則變化是本次新政調整中對購房者可能影響最大的一項。修改後的《細則》對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准進行了調整,對借款申請人名下的住房、未結清住房貸款,及未成年人名下的住房,一並納入住房套數計算,即「認房認貸」,嚴格界定住房套數認定標准。
具體來看,新政後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標准為:
(一)屬於下列情形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二)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2.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須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權屬資料等佐證資料)。
(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貸款:
1.有兩套及以上住房;
2.有兩筆及以上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變化4
徵信出問題可能被拒貸
借鑒行業中心及商業銀行的經驗,修改後的《細則》調整了逾期記錄的應用,重點關注近兩年內出現的逾期情況,採取拒貸或提高其最低首付款成數的措施,以控制貸款風險。
變化5
貸款年限計算有放寬
修改後的《細則》明確了貸款期限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借款申請人在未滿法定退休年齡前,貸款期限均按貸款到期日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計算。同時,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有利於職工選擇適合自己經濟承受能力的貸款期限,合理安排月供支出。
變化6
月還款額
不得高於月收入的50%
按照住建部相關政策規定及住建廳的工作要求,修改後的《細則》將收入還貸比調整為50%,即借款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於月收入的50%。住房貸款月還款額是指個人徵信系統顯示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和申請的當筆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之和。
變化7
貸款結清前要繼續繳納公積金
為保障貸款權利與繳存義務的一致性,修改後的《細則》明確了在貸款結清前,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優先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的規定,強化借款人的繳存意識。
行 業 看 法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
影響面有限
本次公積金貸款細則變化將對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
成都貝殼研究院認為,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對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調整為「認房又認貸」,不過在成都剛需購房占據市場主流的情況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影響面有限。
數據顯示,2018年年末成都市場中超7成為剛需購房,多套置業需求佔比不足3成,因此絕大多數購房者並未進入此次調整的影響范圍內,影響的客群數量較少。而改善客群使用公積金貸款付款率不足3成,商貸仍是主要付款方式。因此此次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主要在於「穩預期」,一定程度上撫平剛需恐慌性購房情緒,有利於市場需求的有序釋放和後市的平穩發展。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趙雅儒
新 政 問 答
徵信逾期記錄如何防範?
《細則》第十三條: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申請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個人徵信系統、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等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之一的:當前貸款逾期的,或擔保人代償的;近兩年內,貸款連續逾期超過6期或累計逾期超過12期的;存在呆賬、核銷、止付、被強制執行等的。
另外,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被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登記的;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
《細則》第二十條: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申請人近兩年內存在下列逾期情形之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30%:貸款連續逾期超過3期但未超過6期的,或累計逾期超過6期但未超過12期的;信用卡連續逾期超過6期的,或累計逾期超過12期的。
《細則》第二十一條:借款申請人的信用狀況以個人徵信系統、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等查詢結果為依據,同時結合具體逾期時間、逾期金額等因素綜合評估,不依據商業銀行開具的非惡意逾期證明等。
如因信用卡年費、掛失手續費等產生的逾期記錄,應提供商業銀行開具的說明或流水明細,經認定後可不納入逾期期數計算。
解讀:為推進誠信社會建設,提升繳存職工誠信意識,防範貸款潛在風險,借鑒行業中心及商業銀行的經驗,重點關注近兩年內出現的逾期情況,採取拒貸或提高其首付款成數的措施,以控制貸款風險。
所購再交易房不予貸款
如何細化?
《細則》第十四條: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所購再交易房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買受人與售房人之間存在夫妻、父母、子女關系的;樓齡超過20年,磚木結構,無獨立廚衛,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被有關部門認定為已改變產權用途,或存在其他不宜處置情形的。
解讀:為防範職工通過直系親屬間交易買賣套取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借鑒了行業中心做法,對所購再交易房的買受人與售房人屬於直系親屬關系的情形不予貸款。
④ 請問什麼叫做呆賬貸款核銷定義是什麼具體怎麼處理
就是按照金融部門的規定,對到期達到一定年限尚未收回的貸款稱為呆賬。經過上級部門的批准後核銷,不在表內進行核算,轉到表外,相應沖減呆賬准備金,不夠的可以沖減利潤。呆賬在以後年度收回的話,再做收入。
(4)貸款核銷佐證資料擴展閱讀:
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普遍執行的是貸款四級分類制度。貸款四級分類制度,是把貸款劃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呆賬,後三類,即「一逾兩呆」合稱為不良貸款。
這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為財政稅收政策服務的分類方法,不良資產界定的標准為期限:貸款本息拖欠超過180天以上的為「逾期」,貸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為「呆滯」,貸款人走死逃亡或經國務院批準的為「呆賬」。
呆賬的核銷不再需要經財政當局批准,呆賬核銷不是放棄債權,對債權債務關系未終結的債權還要繼續追償。僅需提取普通呆賬准備金(為貸款總量的1%)。普通呆賬准備金只與貸款總額有關,不能反應貸款的真實損失程度。
⑤ 什麼叫貸款核銷
貸款核銷是「呆賬貸款核銷」 的簡稱,銀行按規定將呆賬貸款或貸款損失予以核銷的一種制度。根據財政部《關於國家專業銀行建立貸款呆賬准備金的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下的。
由地方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呆賬貸款額每筆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由省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財政機構進行審批; 呆賬貸款額每筆10萬元以上的,由各專業銀行總行根據下級行和省級中央財政機構的意見審批,報財政部備案。
在具體執行中,審批金額有所調整。各銀行和中央財政機構在貸款核銷審批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貸款核銷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審批或違反有關規定進行審批,違者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5)貸款核銷佐證資料擴展閱讀:
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必須是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收回或者減少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
核銷呆賬是用利潤來核銷的,因此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銀監局對銀行又有不良貸款率的指標要求,因此各家銀行必須綜合考慮利潤和不良指標,來決定是否進行核銷 。目前政策下,不良記錄是不允許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徑是經由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申訴,如核查屬實即可消除。
一方面積極放寬管制,例如提出要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探索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金融機構,要擴大銀行不良貸款自主核銷許可權等。
另一方面,強化政府維護產權和公共服務職能,例如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支持小微企業信息整合,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出資設立或者參股融資擔保公司等,積極彌補小微企業融資問題上的市場失靈缺陷。
⑥ 貸款核銷,無力償還證明模版
你找個黑客給你銷資料就行了
⑦ 貸款核銷的死亡或失蹤證明由那些部門出具證明是合法的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不出具死亡證明。確定公民生存死亡是醫療衛生機構的責任,應由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確定。
⑧ 貸款核銷需要什麼資料
(一)借款人和擔保人經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