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家車有貸款怎麼過戶
1、一般來說,在還貸過程中的車子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因為這期間車子是抵押給銀行的,但是待貸款還清之後就可以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了。
2、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時,需要提供「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機動車登記副表、車輛購置附加稅、買賣雙方有效身份證」等資料。
註:如果是外地戶口人士,還需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Ⅱ 車貸款沒還完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可以過戶 產權還是銀行的
手續的話 :辦理車輛過戶、變更登記規定及程序如下:
一、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表》一份,按表格 欄目要求填寫,加蓋與原注冊登記相同的印章,私車需交驗車主身份證。
二、到交警支隊車管科登記受理崗交驗經辦人審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 予辦理過戶:
1、申請車主印章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更變更載質量、乘員人數的。
3、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機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4、達到報廢年限的(對已達到報廢使用年限,但車輛技術狀況較好,使用 性質為自用的汽車,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在達到報廢使用年限後兩年內,准予 申辦過戶登記,但不準轉籍)。
5、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6、新車入戶不足三個月的(進口汽車初次登記後不滿二年的,但法院判決 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凍結或抵押期未滿的。
8、屬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
9、進口汽車屬海關監管期內,未解除監管的。
三、符合過戶條件的車輛送機動車檢驗崗檢驗、認定。
四、檢驗合格後,本縣(市)過戶或變更的直接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交 費。跨縣過戶的先到登記審核崗編新車號,檔案管理崗審核後簽發牌通知書, 牌證管理崗收舊牌,發新牌、照像後等候取證(進口車發待辦憑證)。過戶、變更業務流程:
領表申請---登記審核崗受理---機動車查驗崗驗車---登記審核 崗審核---檔案管理崗復核---牌證管理崗編號---收費、領牌、照像、 保路費也要提前去審核蓋章。
Ⅲ 貸款車可以過戶嗎要辦什麼手續
按揭車不能過戶。
按揭車產權不在借款人手中,而在銀行手中,借款人是無權處理的,也就是按揭車不能過戶,只能等到借款人將貸款還清後,並到車管所解除汽車抵押手續,此時借款人才完全擁有汽車的產權,可以過戶進行買賣交易。
Ⅳ 二手車貸款能過戶嗎,具體的流程,
二手車貸款按揭中,是不能申請辦理過戶手續的。需要車輛登記人還清車貸,解除機動車抵押或質押,才可以申請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四)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Ⅳ 貸款汽車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
貸款買二手車過戶手續(賣方):
車主身份證、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本、購車原始發票(如果之前過過戶就是過戶票)。
賣方是單位則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公章。
貸款買二手車過戶手續(買方):
身份證,外地人上當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內暫住證。(部分城市改用居住證,能聯公安網的!)
買方是單位則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公章。
車輛原始購置發票原件或持上次過戶發票。(2012年前需要,2012後絕大部分城市不需要了)
車輛行駛證原件。
車輛登記證書(大綠本)。
~ http://tieba..com/p/4313271848 法律咨詢吧 律師,可以支持 快速咨問和免費咨問
Ⅵ 按揭的車子怎麼過戶
去銀行拿登記證書和發票,讓銀行出證明去車管所辦理取消抵押登記,保險公司沒什麼手續,保證金去銀行結請時退還。
分期買車款已付清
擔保方消失
賣車無法過戶———
事件回放
杜女士從某貿易公司買了一輛奧迪車,在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的同時,貿易公司為杜女士向銀行提供保證擔保,杜女士則將所買的車以抵押方式向貿易公司提供了反擔保。
今年4月,杜女士按期還完了銀行的最後一期貸款,這時她想把車賣了。沒想到在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時,車管所工作人員告訴杜女士,由於此車曾經抵押給貿易公司,那麼必須先和貿易公司一道解除車輛抵押才能過戶。
杜女士不理解,既然她還清了銀行貸款,貿易公司的擔保責任也就解除了,可為什麼賣自己的車還必須由貿易公司協助。
隨後杜女士又獲知,貿易公司早已被吊銷執照,經營場所也人去樓空。
杜女士想問:她如何才能解除反擔保順利將車過戶呢?
法官解讀
海淀法院民三庭的魏瑋法官解釋說,《擔保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未通知抵押權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再者,根據現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申請解除機動車抵押登記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本案中,車管所堅持由貿易公司參與杜女士辦理車輛過戶,就是按照上述規定照章辦事。
但現在《物權法》已經實施,其中規定:抵押物的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無論是否通知抵押人或者抵押人是否同意,債務人均可處分抵押物。
依該法,只要債務清償完畢,原債務人對抵押物的處分便不再受制於抵押權人意思。這是因為,一旦債務清償完畢,抵押權便隨之消滅,此時處分抵押物於抵押權人並無不利。
本案發生時《物權法》已經實施,因此杜女士可以依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要求車輛管理部門給予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如果車輛管理部門根據《機動車管理規定》仍然要求杜女士先解除抵押關系,則杜女士只能向法院起訴貿易公司,要求解除抵押關系,然後持法院判決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