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未還完的房子能更名嗎
未還清貸款的房產更名(即轉讓),可採用三種方式:提前還貸、資金監管、轉按揭。
(1)提前還款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房東自籌資金,一次性提前歸還尚欠銀行的全部貸款余額,待銀行釋放抵押權後再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登記。如此,房東取得了該房屋的完全產權,雙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成交易。
(2)資金監管買方將支付的首期房款用於幫助房東歸還貸款余額,運用這種方法的關鍵是要找到一個雙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譽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師事務所或其他擔保機構等),全程式控制制每一個環節,消除由於雙方互不信任或房東缺乏誠信而可能導致的交易風險。如果買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償還房東的貸款余額,房東還可以委託一家擔保機構提供墊資的服務,補足差額。如此,僅需支付一筆墊資服務費,就可以實現融資,進而完成交易。
(3)辦理轉按揭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雙方共同向房東的原貸款銀行申請辦理轉轉按揭手續。
『貳』 如果我買的二手房,房主還有貸款未還清,如何處
在這種情況下,切忌直接給首付解抵押,二手房要買賣,首先需要結清貸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會要求:「你先付個首付,讓我去把房貸還完」,但直接把錢給業主,可能會面臨以下兩種風險:
1、賣家不止有一筆貸款
你的首付出去了,房子的貸款可能還沒還清,陷入兩難境地:進,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首付。除了銀行貸款,賣家有可能還將房屋做抵押另謀他事,如果是民間借貸、甚至是高利貸,利息難以估算。因此極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賣家拿你的首付去還錢,但只是杯水車薪。
2、賣家挪用首付款
賣家並沒有如約去辦理解抵押手續,而是把錢用作他處,甚至會提出再給一筆房款去解抵押的無理要求。最麻煩的是,業主因為沒去解抵押而導致房屋被查封,因為查封房無法過戶,輕則耗時費力,重則錢房兩失。
正確的做法是將房款進行資金監管
一般買一套二手房需要一定的時間,金額大、時間長、手續繁、證件多。稍有不慎,大額房款可能被騙。這樣的新聞報道屢見不鮮,有被偽造的房產證騙去大額首付的買家,也有被坑騙丟掉產權的賣家。
而資金監管就是專門防範這些風險的。簡單來說,做資金監管就像買房賣房時用了「支付寶」一樣,貨不到不付款,同理,不「過戶」不給錢。買房人不是直接付款給業主,而是把錢放在銀行一個被監管的獨立賬戶上,過戶完成,這筆錢才能解凍給業主。萬一「過戶」出紕漏,別擔心,錢一分也不會少。所以,建議買房人留個心眼,把房款打入資金監管賬戶。
買二手房的時候可能會遇到房東有貸款、著急出國等各種著急用錢的理由來讓你先付首付,並且直接給錢,這個時候就一定要留個心眼了。總而言之,二手房買賣一定要進行資金監管,最好不要直接將房款給賣房人。
『叄』 購買二手房業主那邊解壓提前還款把剩下的貸款給銀行後多久可以過戶給我
二手房只要提前把貸款還給銀行的話,再還完款後就可以找銀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 貸款沒還完車能過戶嗎
一般來說,利用貸款買的車在未還清車貸款之前是不能過戶的,因為車輛被抵押給了貸款機構。如果要想轉讓車輛,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因為處於還貸周期的車輛,不能進行交易和買賣,顯然也不能過戶。
解決的辦法只有提前還清貸款,然後拿還款清單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與買方協商,先將車款的一部分用來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再進行辦理過戶,當然這只是個人給出的一個解決方法。最終還是要買賣雙方協商解決的。
(4)業主欠貸款沒錢解押能過戶嗎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五十一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五十二條
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伍』 有欠款,是要等買方貸款辦下來了再去幫業主解押的嗎
都這樣,很正常。賣方沒能力還貸款,只能是買方替他還,這都需要簽合同的,所還貸款作為首付款的一部分,把何時解押,何時過戶寫清楚,最好有中介機構做見證。你要不放心的話,可以帶著錢和房東一起去解押。
『陸』 房子貸款期間可過戶嗎
在辦理按揭貸款期間,房產證是不能更名的。如果是貸款手續完結後是可以做更名的。房產證更名流程如下:
房產證更名辦理需要材料: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
如果不滿兩年面積小於等於144的話,要收取差額營業稅5.5%(市場指導價與原始購房價的差額),契稅:面積小於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話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話就是2%,個稅是1%。其他的都是小費用了。
房產證更名也可以通過繼承實現,那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