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常州公積金怎麼才可以提取,應該如何操作
提取條件:
住房類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購買本市二手住房
5.按年還商貸提取
6.購買本市拆遷安置住房提取
7.購買公有住房提取
非住房類
1.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提取流程
1、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持本人住房公積金儲存卡、身份證、符合提取條件的購、建住房及離退休等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審核窗口辦理審核手續。
2、資料不全或審核提取資格有問題的,不予審批提取公積金。
『貳』 用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時個人賬戶內有餘額也不能申請提取。如果每月公積金貸款賬戶內余額,可提高每月公積金貸款的還款額。
如果想提取公積金,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
1、借貸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借貸人離休、退休的。
3、借貸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借貸人出境定居的。
5、借貸人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常州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取出來嗎擴展閱讀: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叄』 已用公積金貸款,如何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1、首付完後,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在還貸期間,提取或委託劃扣(對公積金貸款)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可以提取賬戶余額用於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個人賬戶余額不小於1萬元);
2、因公積金貸款有最高限額規定,兩個人共同申請的最高限額大於一個人申請,且兩個人的還貸能力大於一個人,也就較易申請到較高貸款額。這是夫妻共同申請和一個人申請的區別。
3、「這10萬就可以自己存在卡上隨意使用也可以留著每月還款是這樣嗎?」 ——不是隨意使用。公積金使用是有嚴格規定的。
請採納。
『肆』 常州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只要符合提取條件即可辦理。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伍』 常州要是想用公積金的資金,不知怎麼才能提現啊
常州好像目前是能夠取的。
『陸』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可以把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取出嗎
回答:
員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是可以申請公積金余額提取償還公積金貸款的,但是不能提取做為他用,一般是直接在公積金賬戶中扣除直接還款的。
注意:
買房後,提取全部的公積金余額可以,但是不能超過購房的價款。截止簽訂購房合同當月後滿一年的賬戶余額;本人賬戶余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拓展資料(有關公積金的相關資料介紹):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儲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參考鏈接:網路:公積金
『柒』 常州的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滿足條件帶上材料就可以去辦理提取。
提取條件:
1、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且戶籍不在本市或戶籍遷出本市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註:武進、金壇、溧陽屬本市范圍。)
2、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金額時,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提取人在辦理銷戶提取前應注意與原單位結清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3、職工公積金賬戶需為「封存」狀態,且封存滿半年方可辦理提取業務;若職工在異地開立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也可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4、職工如有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記錄的,主借款人不得辦理銷戶提取,其他共同借款人可以辦理銷戶提取。
5、職工儲存卡密碼仍為初始密碼的,如由配偶代辦提取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碼,但需提供能證明其夫妻關系的材料(結婚證或戶口簿等)原件;如委託他人代辦的,需先由職工本人更改密碼後方可委託他人代辦提取。
申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原件或《人事調令》原件或能證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離職證明、賬戶所在單位已被工商部門注銷或已宣告破產、清算等證明材料)原件。
4、非本市戶籍的戶口簿原件或戶口遷移證明原件(身份證上地址為本市的提供);
5、若由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6、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一類借記卡原件(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准)。
辦理流程:
職工攜帶申請材料至公積金中心任一業務受理點辦理申請手續,審核通過後,提取資金劃入職工指定的銀行賬戶內。
設立依據:
1、《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常政發〔2008〕196號)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不在本市或戶籍遷出本市的。
2、《常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常公積金委〔2009〕1號)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不在本市或戶籍遷出本市的。
是否收費:否。
友情提醒:
職工通過中心網上服務廳或服務窗口等渠道核實身份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與中心業務系統登記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證代替公積金儲存卡辦理提取(他人代辦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