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去銀行如何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流程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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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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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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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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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北京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投資收益證明、在工行或他行近6個月內的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3. 貸款用途證明或聲明;
4. 抵押房產權屬證明,如果抵押房產已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則土地使用權證應同時提供;
5.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不含)周歲之間;外國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為借款人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並有固定居所和職業;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留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或未婚聲明);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 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 有明確的貸款用途;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承諾貸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和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房地產項目開發,不用於借貸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經營的項目;
6. 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7. 在工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8.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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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4)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所需資料擴展閱讀:
按揭貸款辦理程序
購房者辦理樓盤按揭的具體程序如下:
(1)選擇房產購房者如想獲得樓盤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辦理按揭貸款申請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3)簽訂購房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4)簽訂樓盤按揭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
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購房者在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
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銀行在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條件。
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義務。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E. 關於個人住房辦理住房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公積金貸款手續如下:
1.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借款人持購建房屋合同或協議(購買商售房許可證復印件;建房、修房的須持政府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蓄磁卡、印章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須攜帶結婚證或其他夫妻關系證明,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申請書》。貸款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申請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計算貸款額度,確定貸款期限。
2.簽訂借款合同。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委託銀行)審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請後,借款人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產抵押的簽訂抵押合同,個人擔保的需要享受公積金的個人擔保)。
3.辦理住房抵押的要去辦理房產抵押公證。屆時,需要帶好房產證(及土地證)、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和復印件一式5份,辦理公證和房屋他項權證有關手續。
4.借款人用房產抵押的辦理完抵押手續後,連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房屋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等借款資料交公積金管理中心。屆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委託建設銀行房信部門按時把款打入您的個人賬戶。
1、申請辦理按揭的居民應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最新規定,居民如果要申請按揭,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合同或協議;
(4)在商業銀行或住房儲蓄銀行開立儲蓄存款帳戶的,存款餘款占購買住房所需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
(5)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2、申請辦理按揭的居民應向銀行出示哪些證件?
除上述第4點所述條件外在申請辦理按揭的同時還必須向銀行出示以下證件:
(1)借款人的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其他有效的居留證件);
(2)家庭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3)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估價證明;
(4)保證人同意保證的書面意見和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3、申請辦理按揭的基本程序有哪些證件?
首先必須向銀行提供以下資料:
(1)房產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築許可證、開工許可證;銷售或預售商品房批文,房產商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過的《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及其他有關文件等。(以上資料均由房產商提供復印件)
(2)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及意向書。
(3)個人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等。
當銀行審查通過之後,發放「居民購房借款申請書」。然後簽定貸款合同,接下來是辦理保險,通常可委託銀行辦理,按銀行規定的期限和指定的險種進行抵押物投保,保險期限應與抵押年限相一致,投保金額不低於購房總價。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單交銀行保管,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退還給借款人。然後在合同簽訂之日起的10天內,去銀行所在地的公證機關辦理貸款合同公證,費用由借款人和銀行各半負擔。在這一切手續完畢之後,銀行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及時將款額,劃入房產商在銀行的帳戶內。
申請人應向銀行提供資料一覽表
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
房產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房地產權證
房產商法人代表證明書復印件
房產商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保險
預付款收據復印件
借款申請書
住房借款合同
住房抵押合同
借款保證合同
借款人身份證
戶口簿
結婚證
收入證明
須經交易登記
銀行出具的委託書正本
驗證後復印
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
銀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房地產其他權利申請表
加蓋銀行公章及借款公私章
4、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還款方式有哪些?
居民的住房抵押貸款,有等額本息、等額本金、等額遞增、等額遞減、等比遞增、等比遞減六種還款方式,但不是所有銀行都開辦了上述六種方式,一般都有兩種以上,可在與銀行簽訂還貸協議時選擇一種最適合自己的方式.一般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償還本息。採用等額償還,即每個月償還的數目是一樣的。年限越長,還款的數目就越小,月利率就越高。所以貸多少,貸幾年,完全根據個人情況而定,不必拘泥於一種方式。借貸人經銀行同意,可以提前歸還某一期或幾期貸款本息,也可提前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5、除了房產以外哪些財產可以作為抵押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以下財產可作為貸款抵押物:
(1)抵押人所有機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財產。
(2)抵押人依法有權處理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著物。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理的國家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4)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荒丘、荒灘等荒地的使用權。
(5)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除此之外,亦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不以房產作為唯一抵押物,可以使借貸人有更大的自由和餘地,提高了我國城鎮居民的購房能力,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同時也使銀行放貸更方便,有利於房地產金融業務的發展,支持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6、如何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手續?
個人辦理住房抵押手續如下:
(1)借款人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7、什麼叫組合貸款?
組合貸款的意思指的是採取某一種貸款方式,獲取的金額仍然不能滿足需要,資金尚有缺口,這時你可以向同一家貸款銀行申請另一種形式貸款,兩種貸款並作就稱為組合貸款。如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又申請商品房抵押貸款。
當職工按規定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又申請商品房抵押貸款時,需分別提送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材料和商品房抵押貸款的材料,如果兩種材料中有重復,那麼只要送一份即可。材料齊備後,可按規定與銀行簽定合同書。辦理流程與上述貸款流程相仿,權利與違約責任亦相同。
8.二手房轉按揭貸款的辦理程序
☆、轉按揭二手房按揭貸款是指建行向購房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已在建行辦理按揭貸款但貸款本息尚未還清且《土地房屋權證》已辦妥的二手房的貸款。
☆、貸款辦理程序:
①借款人與賣房人簽訂購房合同或意向書;
②向建行提出二手房按揭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③建行進行貸前調查及審批;
④同意貸款的,建行與借款人簽訂《二手房按揭借款合同》;賣房人與建行簽訂《樓宇按揭借款補充合同》;
⑤賣房人償還貸款金額不足償還賣方所欠建行與轉按揭相關貸款本息的差額部分;
⑥借款人與賣房人辦理房產交易過戶,辦妥借款人名下的《土地房屋權證》;
⑦辦妥抵押登記、《土地房屋他項權證》、保險手續後,借款人簽署《貸款劃轉通知書》,建行發放貸款;
⑧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