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農業政策內容
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
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
(摘要)
2012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奮力奪取農業好收成,合力促進農民較快增收,努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一、加大投入強度和工作力度,持續推動農業穩定發展
1.毫不放鬆抓好糧食生產。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首先要穩住糧食生產,確保不出現滑坡。要切實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繼續開展糧食穩定增產行動,千方百計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擴大緊缺品種生產,著力提高單產和品質。繼續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加快提升800個產糧大縣(市、區、場)生產能力。繼續實施糧食豐產科技工程、超級稻新品種選育和示範項目。支持優勢產區加強棉花、油料、糖料生產基地建設,進一步優化布局、主攻單產、提高效益。深入推進糧棉油糖高產創建,積極擴大規模,選擇基礎條件好、增產潛力大的縣鄉大力開展整建制創建。大力支持在關鍵農時、重點區域開展防災減災技術指導和生產服務,加快推進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完善重大病蟲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2.狠抓「菜籃子」產品供給。抓好「菜籃子」,必須建好菜園子、管好菜攤子。要加快推進區域化布局、標准化生產、規模化種養,提升「菜籃子」產品整體供給保障能力和質量安全水平。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繼續開展園藝作物標准園、畜禽水產示範場創建,啟動農業標准化整體推進示範縣建設。實施全國蔬菜產業發展規劃,支持優勢區域加強菜地基礎設施建設。穩定發展生豬生產,扶持肉牛肉羊生產大縣標准化養殖和原良種場建設,啟動實施振興奶業苜蓿發展行動,推進生豬和奶牛規模化養殖小區建設。制定和實施動物疫病防控二期規劃,及時處置重大疫情。開展水產養殖生態環境修復試點,支持遠洋漁船更新改造,加強漁政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菜籃子」產品生產和流通中的積極作用。強化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協調,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和追溯體系建設,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大力推廣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殘留農葯,嚴格規范使用食品和飼料添加劑。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充分發揮都市農業應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堅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鮮食品自給能力。
3.加大農業投入和補貼力度。持續加大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持續加大國家固定資產投資對農業農村的投入,持續加大農業科技投入,確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發揮政府在農業科技投入中的主導作用,保證財政農業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農業研發投入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按照增加總量、擴大范圍、完善機制的要求,繼續加大農業補貼強度,新增補貼向主產區、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提高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水平。落實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增加補貼。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規模和范圍,進一步完善補貼機制和管理辦法。健全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增加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加大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態補償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補償標准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加大濕地保護力度。加快轉變草原畜牧業發展方式,加大對牧業、牧區、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覆蓋到國家確定的牧區半牧區縣(市、旗)。加大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積極引導農民和社會資金投入「三農」。有效整合國家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切實加強財政「三農」投入和補貼資金使用監管,堅決制止、嚴厲查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4.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加大農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續增加農村信貸投入,確保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完善涉農貸款稅收激勵政策,健全金融機構縣域金融服務考核評價辦法,引導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農村信貸服務。大力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農戶信用評價機制。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定縣(市)農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發展多元化農村金融機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服務領域,支持商業銀行到中西部地區縣域設立村鎮銀行。有序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開展信用合作。完善符合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業務特點的差別化監管政策,適當提高涉農貸款風險容忍度,實行適度寬松的市場准入、彈性存貸比政策。繼續發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加大對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縣域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加大對科技型農村企業、科技特派員下鄉創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探索農業科技專利質押融資業務。支持農業發展銀行加大對農業科技的貸款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開展直接融資,積極發展涉農金融租賃業務。擴大農業保險險種和覆蓋面,開展設施農業保費補貼試點,擴大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范圍,扶持發展漁業互助保險,鼓勵地方開展優勢農產品生產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逐步建立中央財政支持下的農業大災風險轉移分散機制。
5.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政策。加快修改完善相關法律,落實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政策。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生產經營模式創新。加快推進農村地籍調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步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財政適當補助工作經費。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健全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製度。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有關條款,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進牧區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定林地家庭承包關系,2012年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搞好國有林場、國有林區改革試點。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加強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
二、依靠科技創新驅動,引領支撐現代農業建設
6.明確農業科技創新方向。著眼長遠發展,超前部署農業前沿技術和基礎研究,力爭在世界農業科技前沿領域佔有重要位置。面向產業需求,著力突破農業重大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切實解決科技與經濟脫節問題。立足我國基本國情,遵循農業科技規律,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把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作為主要目標,把增產增效並重、良種良法配套、農機農藝結合、生產生態協調作為基本要求,促進農業技術集成化、勞動過程機械化、生產經營信息化,構建適應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發展要求的技術體系。
7.突出農業科技創新重點。穩定支持農業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大力加強農業基礎研究,在農業生物基因調控及分子育種、農林動植物抗逆機理、農田資源高效利用、農林生態修復、有害生物控制、生物安全和農產品安全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基礎理論和方法。加快推進前沿技術研究,在農業生物技術、信息技術、新材料技術、先進製造技術、精準農業技術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創新成果,搶占現代農業科技制高點。著力突破農業技術瓶頸,在良種培育、節本降耗、節水灌溉、農機裝備、新型肥葯、疫病防控、加工貯運、循環農業、海洋農業、農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實用技術成果。
8.完善農業科技創新機制。打破部門、區域、學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資源,建立協同創新機制,推動產學研、農科教緊密結合。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深化農業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現代院所制度,擴大院所自主權,努力營造科研人員潛心研究的政策環境。完善農業科研立項機制,實行定向委託和自主選題相結合、穩定支持和適度競爭相結合。完善農業科研評價機制,堅持分類評價,注重解決實際問題,改變重論文輕發明、重數量輕質量、重成果輕應用的狀況。大力推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完善以產業需求為導向、以農產品為單元、以產業鏈為主線、以綜合試驗站為基點的新型農業科技資源組合模式,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難題,充分發揮技術創新、試驗示範、輻射帶動的積極作用。落實稅收減免、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優惠等政策,支持企業加強技術研發和升級,鼓勵企業承擔國家各類科技項目,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積極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的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發展涉農新興產業。加快農業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穩步發展農業技術交易市場。
9.改善農業科技創新條件。加大國家各類科技計劃向農業領域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機構運行經費保障水平。支持發展農業科技創新基金,積極引導和鼓勵金融信貸、風險投資等社會資金參與農業科技創新創業。繼續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加大涉農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實施力度。推進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按照統籌規劃、共建共享的要求,增加涉農領域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資源共享平台的數量,支持部門開放實驗室和試驗示範基地建設。加強市地級涉農科研機構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納入省級科研機構直接管理。加強國際農業科技交流與合作,加大力度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農業技術。加強農業氣象研究和試驗工作,強化人工影響天氣基礎設施和科技能力建設。
10.著力抓好種業科技創新。科技興農,良種先行。增加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強種質資源收集、保護、鑒定,創新育種理論方法和技術,創制改良育種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種。重大育種科研項目要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新機制。優化調整種子企業布局,提高市場准入門檻,推動種子企業兼並重組,鼓勵大型企業通過並購、參股等方式進入種業。建立種業發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大型骨幹企業,支持企業與優勢科研單位建立育種平台,鼓勵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科研人員與企業合作共享。加大動植物良種工程實施力度,加強西北、西南、海南等優勢種子繁育基地建設,鼓勵種子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建立相對集中穩定的種子生產基地,在糧棉油生產大縣建設新品種引進示範場。對符合條件的種子生產開展保險試點,加大種子儲備財政補助力度。完善品種審定、保護、退出制度,強化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套牌侵權、搶購套購等違法行為。
三、提升農業技術推廣能力,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
11.強化基層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充分發揮各級農技推廣機構的作用,著力增強基層農技推廣服務能力,推動家庭經營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普遍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明確公益性定位,根據產業發展實際設立公共服務崗位。全面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嚴格上崗條件,落實崗位責任,推行縣主管部門、鄉鎮政府、農民三方考評辦法。對紮根鄉村、服務農民、艱苦奉獻的農技推廣人員,要切實提高待遇水平,落實工資傾斜和績效工資政策,實現在崗人員工資收入與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平均水平相銜接。進一步完善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管理體制,加強對農技推廣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切實改善基層農技推廣工作條件,按種養規模和服務績效安排推廣工作經費。2012年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基本覆蓋農業縣(市、區、場)、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覆蓋全部鄉鎮。大幅度增加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良法補助。加快把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的經營性職能分離出去,按市場化方式運作,探索公益性服務多種實現形式。改進基層農技推廣服務手段,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等媒體和現代信息技術,為農民提供高效便捷、簡明直觀、雙向互動的服務。加強鄉鎮或小流域水利、基層林業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健全農業標准化服務體系。擴大農業農村公共氣象服務覆蓋面,提高農業氣象服務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科技水平。
12.引導科研教育機構積極開展農技服務。引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成為公益性農技推廣的重要力量,強化服務「三農」職責,完善激勵機制,鼓勵科研教學人員深入基層從事農技推廣服務。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承擔農技推廣項目,把農技推廣服務績效納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廣教授、推廣型研究員制度。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農業試驗示範基地,推行專家大院、校市聯建、院縣共建等服務模式,集成、熟化、推廣農業技術成果。大力實施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鼓勵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和技術合作組織。
13.培育和支持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政府訂購、定向委託、招投標等方式,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供銷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涉農企業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農民進入市場、應用先進技術、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加強輔導服務,推進示範社建設行動,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企業或參股龍頭企業。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探索有效實現形式,增強集體組織對農戶生產經營的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基層站所創辦農業服務型企業,推行科工貿一體化服務的企業化試點,由政府向其購買公共服務。支持發展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全面推進農業農村信息化,著力提高農業生產經營、質量安全控制、市場流通的信息服務水平。整合利用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等網路資源,搭建三網融合的信息服務快速通道。加快國家農村信息化示範省建設,重點加強面向基層的涉農信息服務站點和信息示範村建設。繼續實施星火計劃,推進科技富民強縣行動、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等工作。
四、加強教育科技培訓,全面造就新型農業農村人才隊伍
14.振興發展農業教育。推進部部共建、省部共建高等農業院校,實施卓越農林教育培養計劃,辦好一批涉農學科專業,加強農科教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建設。進一步提高涉農學科(專業)生均撥款標准。加大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對高等學校涉農專業學生傾斜力度,提高涉農專業生源質量。加大高等學校對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定向招生力度。鼓勵和引導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深入推進大學生「村官」計劃,因地制宜實施「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等計劃。加快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落實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鼓勵涉農行業興辦職業教育,努力使每一個農村後備勞動力都掌握一門技能。
15.加快培養農業科技人才。國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農業領域傾斜,繼續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和農業科研傑出人才培養計劃,加快培養農業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進一步完善農業科研人才激勵機制、自主流動機制。制定以科研質量、創新能力和成果應用為導向的評價標准。廣泛開展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分層分類定期培訓。完善基層農技推廣人員職稱評定標准,注重工作業績和推廣實效,評聘職數向鄉鎮和生產一線傾斜。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拔一批大學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積極發揮農民技術人員示範帶動作用,按承擔任務量給予相應補助。
16.大力培訓農村實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經營能力為核心,大規模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充分發揮各部門各行業作用,加大各類農村人才培養計劃實施力度,擴大培訓規模,提高補助標准。加快培養村幹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到村任職大學生等農村發展帶頭人,農民植保員、防疫員、水利員、信息員、沼氣工等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種養大戶、農機大戶、經紀人等農村生產經營型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對未升學的農村高初中畢業生免費提供農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青年務農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
五、改善設施裝備條件,不斷夯實農業發展物質基礎
17.堅持不懈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推進水源工程建設、大江大河大湖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加大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在水土資源條件具備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區,努力擴大有效灌溉面積。繼續增加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實現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基本覆蓋農業大縣。加大山丘區「五小水利」工程建設、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塘堰清淤力度,發展牧區水利。大力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新技術、新設備,擴大設備購置補貼范圍和貸款貼息規模,完善節水灌溉設備稅收優惠政策。創新農田水利建設管理機制,加快推進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中央和省級統籌,落實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政策。發展水利科技推廣、防汛抗旱、灌溉試驗等方面的專業化服務組織。
18.加強高標准農田建設。加快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啟動耕地保護補償試點。制定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投入,開展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範建設,集中力量加快推進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農田建設,實施東北四省區高效節水農業灌溉工程,全面提升耕地持續增產能力。佔用耕地建設重大工程,要積極推行「移土培肥」經驗和做法。繼續搞好農地質量調查和監測工作,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擴大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規模,繼續實施旱作農業工程。加強設施農業裝備與技術示範基地建設。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支持墾區率先發展現代農業。
19.加快農業機械化。充分發揮農業機械集成技術、節本增效、推動規模經營的重要作用,不斷拓展農機作業領域,提高農機服務水平。著力解決水稻機插和玉米、油菜、甘蔗、棉花機收等突出難題,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畜牧水產養殖等機械裝備,探索農業全程機械化生產模式。積極推廣精量播種、化肥深施、保護性耕作等技術。加強農機關鍵零部件和重點產品研發,支持農機工業技術改造,提高產品適用性、便捷性、安全性。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種養大戶、農機大戶、農機合作社購置大中型農機具。落實支持農機化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推動農機服務市場化和產業化。切實加強農機售後服務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20.搞好生態建設。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在江河源頭、湖庫周圍等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適當擴大退耕還林規模。落實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實施方案,統籌解決就業困難的一次性安置職工社會保險補貼問題。逐步提高防護林造林投資中央補助標准,加強「三北」、沿海、長江等防護林體系工程建設。抓緊編制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規劃,擴大石漠化綜合治理實施范圍,開展沙化土地封禁保護補助試點。構建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啟動區域性重點生態工程。適當擴大林木良種和造林補貼規模,完善森林撫育補貼政策。完善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增加貸款貼息規模。探索國家級公益林贖買機制。支持發展木本糧油、林下經濟、森林旅遊、竹藤等林產業。鼓勵企業等社會力量運用產業化方式開展防沙治沙。擴大退牧還草工程實施范圍,支持草原圍欄、飼草基地、牲畜棚圈建設和重度退化草原改良。加強牧區半牧區草原監理工作。繼續開展漁業增殖放流。加大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實施力度,加快坡耕地整治步伐,推進清潔小流域建設,強化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和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把農村環境整治作為環保工作的重點,完善以獎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鄉同治。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引導農民合理使用化肥農葯,加強農村沼氣工程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加快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村污水、垃圾處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六、提高市場流通效率,切實保障農產品穩定均衡供給
21.加強農產品流通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全國農產品流通設施布局,加快完善覆蓋城鄉的農產品流通網路。推進全國性、區域性骨幹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重點支持交易場所、電子結算、信息處理、檢驗檢測等設施建設。把農產品批發市場、城市社區菜市場、鄉鎮集貿市場建設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研究制定支持農產品加工流通設施建設的用地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投資入股、產權置換、公建配套、回購回租等方式,建設一批非營利性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繼續推進糧棉油糖等大宗農產品倉儲物流設施建設,支持擁有全國性經營網路的供銷合作社和郵政物流、糧食流通、大型商貿企業等參與農產品批發市場、倉儲物流體系的建設經營。加快發展鮮活農產品連鎖配送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一體化冷鏈物流體系。繼續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和管護。扶持產地農產品收集、加工、包裝、貯存等配套設施建設,重點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初加工和貯藏設施予以補助。
22.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等現代交易方式。探索建立生產與消費有效銜接、靈活多樣的農產品產銷模式,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大力發展訂單農業,推進生產者與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和企業食堂等直接對接,支持生產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城市社區增加直供直銷網點,形成穩定的農產品供求關系。扶持供銷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發展聯通城鄉市場的雙向流通網路。開展「南菜北運」、「西果東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開展農村商務信息服務,舉辦多形式、多層次的農產品展銷活動,培育具有全國性和地方特色的農產品展會品牌。充分發揮農產品期貨市場引導生產、規避風險的積極作用。免除蔬菜批發和零售環節增值稅,開展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落實和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清理和降低農產品批發市場、城市社區菜市場、鄉鎮集貿市場和超市的收費。
23.完善農產品市場調控。准確把握國內外農產品市場變化,採取有針對性的調控措施,確保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市場穩定,保持價格合理水平。穩步提高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適時啟動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臨時收儲,健全糧棉油糖等農產品儲備制度。抓緊完善鮮活農產品市場調控辦法,健全生豬市場價格調控預案,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種價格穩定機制。加強國內外農產品市場監測預警,綜合運用進出口、吞吐調劑等手段,穩定國內農產品市場。完善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嚴厲打擊走私違法行為。抓緊建立全國性、區域性農產品信息共享平台,加強農業統計調查和預測分析,提高對農業生產大縣的統計調查能力,推行重大信息及時披露和權威發布制度,防止各類虛假信息影響產業發展、損害農民利益。
Ⅱ 2013年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不良貸款率是多少
通知》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要順應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現代化建設和城鄉發展一體化趨勢,不斷完善農村金融監管制度。一是加強機制建設。積極搭建事前有承諾、事中有監測、事後有考核的支農服務監管框架。探索實施涉農信貸投放與監管評級、市場准入的「雙掛鉤」政策。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完善「三農」金融服務機制,適當提高對分支機構「三農」業務考核的分值權重。二是強化差別措施。對涉農不良貸款給予更大的容忍度。結合涉農貸款季節性特點,對涉農貸款佔比較高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實施彈性存貸比要求。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金融債,增加支農信貸資金來源。優先對涉農貸款開展資產證券化和資產流轉試點。三是加強風險防控。
Ⅲ 劉光溪: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重在民生化 加快消除「金融二元制度」 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重在民生化
加快消除「金融二元制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完善,我國實體經濟迅猛發展。經濟的民間化、民營化、民生化、社會化和市場化程度日益提高。而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起來的金融體制,雖然實現了橫向層面上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改革,但整個金融業無論是管理體制還是市場化程度都遠遠落後於經濟發展的速度,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的發展,並帶來一系列社會民生問題。在關注民生、重視民生、發展民生的呼聲下,金融民生化成為當前金融改革必須面對的要求。金融民生化包括了市場化、民營化、基層化的內涵,旨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進步的要求,由大一統和國有主導的金融體制向民營、民生和草根金融為主的金融體制轉變,實現金融體質改革的最大紅利。
本文意在分析滯後的金融體制改革和金融業市場化發展引發的系列矛盾中最為凸顯的縣域金融和民間、民營金融困局,力圖探索通過由橫向到縱向層面的金融體制改革,促進地方金融組織體系建設;通過改革大一統的金融市場格局,進一步提高金融市場化程度;通過大力發展民營金融力量,提高整體金融服務水平和能力。探討如何以順應經濟發展大勢與民生關注要求的金融民生化改革,加快消除金融二元制度,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一、金融體制改革深化的導向選擇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金融業發展史及其改革演進歷程有其歷史必然性。同樣,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變化,深化金融改革在體制方面由橫向到縱向,在市場方面由大一統到放權讓利,在實施內容方面由國有到民辦的導向亦是必然性的選擇。
(一)由橫向到縱向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構建起來的金融體制,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取得了很多成效,各種專業性、管理性金融機構先後從人民銀行和財政部分離出來,並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形成了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主線,在橫向層面形成了多層次、多類別的金融管理體系和金融市場體系,為我國實體經濟的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但由於改革主線是在分業監管體制和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上做文章,沒有在縱向層面上打破金融壟斷,形成中央金融部門長期高度集中各方面的金融權利和金融資源的局面。中央對金融業的高度集權和地方金融高度壓抑,致使在金融體制的縱向層面存在著國家金融政策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權和經濟差異化發展需求不匹配;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立法缺失不匹配;國家金融業垂直監管與地方金融監管權缺失的不匹配;國家金融資源統一供給與地方金融資源缺失和差異化需求不匹配;國家信用資金指導性配額與地方項目市場化資金需求的不匹配的狀況。
相對於整個經濟體制改革而言,金融體制改革呈現出明顯的滯後性。金融體制的不健全加劇了城鄉金融二元制度的存在,影響縣域經濟的發展和城鄉統籌,進一步加劇城鄉經濟二元化,影響國家經濟結構發展不平衡。縱向結構中省市縣一級金融監管力量的缺失,致使民間金融「自由」發展,亂象叢生,民間金融風險積累引發民生問題、社會問題。
在「十八大」報告中提出:新時期、新的歷史背景下,改革開放往前推進必須重視頂層設計。金融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更是面臨改革攻堅「深水區」的跨越:即充分認識原有的金融橫向改革和橫向結構的不足,加快金融體制縱向方面的改革,縱深加快地方金融的組織體系建設,構建縱橫交錯的金融監管結構,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分層次的,對金融的監管權和調控權,走發達的市場經濟體制所走的三重金融監管體系道路。
(二)由大一統到放權讓利
建國以來,我國以大一統的金融體系取代了原來存在的以民間資本為主體發起設立的各種基層金融機構。改革開放後,通過對大一統的金融體系實行以公有制為主體前提條件下的漸進式的改革,四大國有銀行在全國設立了分支式的機構,形成了以銀行、保險、證券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為補充的現代金融體系。在大一統的金融體制演進過程中,國有金融機構經歷了商業化經營和股份制改造兩次的市場化改革。改革的結果是國有金融機構憑借其分支組織結構的便利,高度集中了金融資源,加劇了基層金融服務的缺失,加劇了金融資源分布不均。
經過30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我國大部分商品市場、勞務市場基本上實現了市場化,對外貿易實現了自由化。作為稀缺資源配置的金融市場改革,卻一直處於從屬地位,是其他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配套工程」,並沒有以釋放金融獨立要素的功能為目標進行改革,其市場化程度遠遠滯後於其它市場發展,大大制約了相關市場的市場化改革和競爭力的提升。
大一統的金融市場格局下,嚴格的市場准入限制,將民間民營金融排擠與正規金融市場之外,造成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指導政策的金融市場結構不完整。嚴重的利率管制,喪失了利率作為資金價格對資本市場的調節能力。金融市場無細分,金融業態不豐富,金融融資工具單一,不足以滿足經濟快速發展中,不同經濟實體的不同金融需求,致使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長期難以解決。金融對實體經濟的資源配置活力嚴重不足,形成了大經濟小金融的發展現狀。
現在,猶如走到經濟爬坡過坎的「十字路口」,要突破金融市場發展相對於實體經濟發展的滯後性帶來的矛盾,就要打破粗線條的大一統金融市場格局,放權讓利,培育多層次、多元化、多樣性的金融市場細分,提高金融市場化程度;堅定不移的走利率市場化道路,發揮利率作為金融價格的市場調節功能;尊重並引導市場「原創」的創新型金融產品,將金融對促進經濟發展的適配能力充分發揮出來。
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2013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調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務、預警提示風險、完善抵質押登記、宣傳普及金融知識等方面,抓緊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切實落實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投資(咨詢)公司、股權投資企業等機構的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懲處力度;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地方金融市場秩序。
(三)由國辦到民辦
我國金融市場國有式的制度安排基本上排斥了各種內生性民營金融機構的發展。嚴格限制民營資本為主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一系列制度機制障礙,使得蓬勃發展並對GDP貢獻佔主導地位的非公經濟被限制在正規金融領域外,民間資本只有走向地下、進入灰色區域,形成我國獨特的民間金融現象。
2012年,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出台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實施細則,但相關政策的實質性內容並沒有突破姓公姓私、姓國姓民的體制性障礙,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玻璃門與彈簧門現象並沒有從實質上得以解決。結果,現有民營金融機構只是局限在小貸、村鎮銀行、擔保公司、典當以及私募股權等幾類,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租賃等主要金融領域基本上是國有金融機構一統天下,民營資本只能參與入股,而不能由其主發起設立金融機構。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 號)明確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這是國家第一次明確提出試點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小微型民營金融機構。2013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3〕87號)強調進一步豐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種類,支持在小微企業集中的地區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推動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
加快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就要消除體制機制障礙,合理規范引導民間資本成立形式多樣的民營金融機構,彌補正規金融所留下的金融服務空白,滿足不同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才能充分發揮金融資源對實體經濟的配置和引導作用,實現城鄉、區域一體化的統籌發展。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就要逐步打破國有與民營的分別界限,消除所有制認識誤區在金融領域的負面影響,打破國有金融機構高度集中壟斷的現狀,大力發展民營金融機構,推動地方金融特別是基層金融、縣域金融市場化改革,消除金融壓抑。金融資源高度集中、縣域金融高度壓抑、民間金融高度脆弱的發展格局,迫切需要國家放寬金融市場准入限制,重新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設立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二、金融民生化的重大現實意義
改革開放,特別是近5-10年來,我國金融市場外生供給型金融制度的安排越來越無法滿足經濟發展的金融內生需求。更多貼近民生、解決民生金融需求的基層金融、草根金融以自發的形式在金融市場上孕育而生、存在和發展。一端是以國有背景為主、規模化經營、對金融資源具有先天壟斷性優勢、國家宏觀貨幣政策、金融政策的傳導者、執行者的所謂的「正規金融」;一端是民間自發、民營為主、經營模式靈活分散、以市場化和逐利性為其顯著特徵、因市場需求而生存發展的所謂的「非正規金融」,形成目前我國金融市場上的「兩端」陣營。
(一)金融民生化改革,加快消除金融二元制度,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實現新突破
城鄉經濟結構二元是社會歷史進程到工業化、城鎮化階段必然出現的,而由此帶來諸多二元制度現象,最為明顯的是「金融二元制度」。長期以來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與金融二元制度共同存在,互為因果,又相互影響。要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問題,就必須走城鄉統籌的道路。城鄉統籌發展需要「三農」金融服務體系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才能優化資源配置,改善長期以來城鄉金融割據、農村基層金融發展規模與結構嚴重失衡、農村金融服務嚴重不足所造成城鄉二元金融差異,促進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向一元經濟結構轉變,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
但是在我國分業垂直的金融體制下,縣域金融卻脫離了縣域經濟的發展。伴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推進,商業化經營逐漸成為國有銀行的主要追求目標。在利潤最大化驅動下,國有銀行分支式組織結構為將縣域資金向大中城市和發達地區集中提供了便利,導致貼近基層、貼近三農,投放於縣域的信用資金普遍缺乏,加劇了縣域金融資源稀缺。「一行三會」作為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通過分業垂直的分支式組織結構對金融業進行監管,金融機構的股份制改造和市場化改革,使得大多中央金融監管部門主要集中於省市一級。人民銀行成為大多數縣級唯一中央金融管理部門,但由於職能受限,不可能對縣域金融實施有效管理。無論是商業性或者管理性金融機構都是垂直型分支式的組織結構,不受地方政府管轄,只對上級行負責,造成了縣域正規金融具有很強的獨立性。在利潤最大化和監管風險最小化雙重驅動下,導致縣域金融脫離縣域經發展,縣級政府發展地方經濟很難獲得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支持,嚴重剝奪了縣域金融對實體經濟配置的活力。
據統計,1980年信用社農民儲蓄存款余額為117億元,到2000年這個數字翻了近106倍,達到12355億元,而同期貸款余額僅從50億元增加到3588億元,無論是增長速度還是數量上都遠遠落後於存款余額.農村資金通過金融渠道大量流出,流出量逐年增多。農民沒有從正規金融渠道獲得與足夠的滿足實際需求的貸款,而只有轉向民間借貸。
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以下)機構的基本策略後,國有銀行從農村收縮網點,全國近3.2萬個郵政營業網點獲得了巨大的吸儲空間,年吸儲額度從1998年的557億元劇增到2002年的1465億元,其中65%來自縣(及以下)地區,鄉鎮及所轄地區農村佔34%。但郵政網點的主營業務是吸收儲蓄,只有少數郵政網點可以發放少量貸款,所以大部分郵政儲蓄資金通過轉存央行或投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而直接流出農村。正規金融向農村索取金融剩餘多,而金融供給不足。1979年至2003年這25年來,農村凈流出資金年平均達到498億元之多。
國家社會經濟進程發展到工業化、城鎮化階段,都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城鄉經濟二元結構和城鄉金融二元化現象。各國政府都通過政府引導、國家補貼等政策措施和手段解決農村金融的稀薄問題,保障農業經濟發展所必須的農村金融服務。但在我國金融體制的不健全卻加劇了這一現象。從2001年到2005年,我國農業總產值在國民生產總值中佔得比重都在15%左右,而同期金融機構對農業的貸款卻僅維持在5%左右,農業部門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和國家金融部門對其的支持極不相稱,嚴重影響和制約了我國農業經濟的健康發展。
「三農」工作一直備受中央重視,近幾年來,在多個部門、多項政策的共同支持下,信貸對「三農」的投入,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力度持續加大。截至2012年底,全部金融機構本外幣農村(縣及縣以下)貸款余額為14.5萬億元,同比增長19.7%,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21.6%,較2007年末增長188.6%,5年間平均年增速為24.4%;農戶貸款余額為3.6萬億元,同比增長15.9%,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為5.4%,較2007年末增長170.1%,5年間平均年增速為22.3%;農林牧漁業貸款余額為2.7萬億元,同比增長11.6%,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為4.1%,較2007年末增長81.1%,5年間平均年增速為13.4%;全口徑涉農貸款余額為17.6萬億元,同比增長20.7%,占各項貸款余額比重為26.2%,較2007年末增長188.2%,5年間平均年增速為24.3%。
在推動農村金融創新方面,人民銀行於2011年7月分別印發《關於建立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專項監測報告制度的通知》和《關於開展涉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的通知》,建立了按季度監測制度,動態、全面掌握各地推進創新工作進展,加強對縣域金融機構涉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全面提高信貸政策對「三農」的導向力。銀監會2012年發布了《關於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指導意見》、《關於實施陽光信貸工程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實施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的指導意見》,引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啟動「三大工程」,針對農村地區金融需求差異大、抵押擔保物缺乏等特點,研發新產品,探索新服務。
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用「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創新添活力」概括了2013年農村工作目標,連續十年中央一號文聚焦「三農」經濟。「三農」經濟既是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又是牽系廣大農村千家萬戶的民生經濟,是國之根本。「三農」經濟發展需要「三農」金融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但深受高度集中高度壟斷的金融體制的影響,「三農」金融服務體系始終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難以滿足「三農」經濟多樣化發展的金融服務需求,制約了農業現代化的提升,「三農」問題成為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障礙。如何以「改革創新」的方式構建適應「三農」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實現「惠民生」的目標,成為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二)金融民生化改革,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實現新跨越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迅速發展,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民營經濟所作的貢獻,在GDP、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全社會稅收、進出口總額、城鎮就業人員中的比重都超過1/2以上,不少佔到2/3左右。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但是,由於這些企業管理水平低、生產規模小、創利能力弱,要進一步發展,都受到資金嚴重不足的制約。民營企業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然而,從銀行所得到的貸款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中約只佔9%左右,這里還不包括那些以較高昂的代價購買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線上市的;在債券市場上佔有的份額則幾乎為零。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突出表現為中小企業難、中西部地區難、小城鎮難,而這又恰恰是我們經濟發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環節。
近幾年來,國務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民營企業進行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的政策,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目前融資難問題。但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中小民營企業融資仍受到諸多限制,其融資難的問題並未得到解決,主要表現為:1.直接融資方面:資本市場為中小民營企業提供的融資渠道有限,門檻過高。中國資本市場結構尚存一定的缺陷,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加上民營企業規模小,承擔不起股票發行的費用,也不易取得公開發行上市的資格。中小企業板固然為中小企業提供了一條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的途徑,但並不會成為上千萬家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至於發行債券,目前發行的重點建設債券和地方企業債券,利率固定,期限較長,主要用於進行資本密集型大規模項目的投資,帶有政府主導壟斷的推動型色彩,一般民營企業難以進入。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二板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對多數高科技型中小民營企業來說只是雷聲大、雨點小。可為廣大中小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地方股權交易市場和風險資本市場這類小型資本市場的從全國范圍來看堪稱缺失,使中小民營企業失去了直接融資的主要渠道。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的中長期投資,主要靠民間借貸市場、私募股本、企業互保加債轉股等非正規、小范圍的集資或股權融資取得,此類融資規模小、成本高、風險大,使投資缺乏穩定性與可持續性。
Ⅳ 各位老師好,請教個關於土地流轉的問題。我是山東人,我看上了在河北
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加快推進農用土地流轉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就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形勢下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大意義 1、當前已經進入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關鍵階段。35年前,農村改革拉開了改革開放的序幕,極大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使農業農村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進入新的歷史時期,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的加速推進,我省農業和農村發展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農村分工分業深化,分散的農業經營方式難以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農村資產資源不活,農民財產權利缺失,拓展財產性收入來源、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的要求日益迫切;農戶分層分化加快,農村社會利益格局深刻變化,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刻不容緩;農業農村資源要素流失加快,城鄉發展差距不斷拉大趨勢沒有得到根本扭轉,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體制機制亟待健全。「三農」發展的新形勢、新變化、新問題,要求我們必須與時俱進地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2、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任務目標,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必須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最大限度地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要加快推進「四化同步」、城鄉發展一體化,必須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要集中力量打好「四大攻堅戰」,實現河北科學發展、綠色崛起,必須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不斷夯實農業發展基礎,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和諧,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撐;要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和諧河北,必須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切實維護和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重要舉措,是加快河北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要求,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銳意進取、抓住機遇、攻堅克難,充分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不斷開創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二、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3、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推進「四化同步」、城鄉發展一體化的要求,圍繞農業要強、農村要美、農民要富的目標,全面深化農村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加快推進體制創新、機制創新、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進一步增強農業農村發展的內生動力,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加快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加快建立起促進農民增收、現代農業發展、美麗鄉村建設、扶貧攻堅的長效機制,不斷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撐。 4、基本原則: ——必須堅持城鄉統籌,切實保障農民權益。要堅持「四化同步」、城鄉發展一體化,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改革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必須堅持整體推進、重點突破。要站位全局、把握趨向,強化戰略思維,更加註重農村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調性。要分清輕重緩中國,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創新來活躍和帶動「三農」工作全局。 ——必須堅持頂層設計與尊重農民首創精神相結合。要注重頂層設計和總體謀劃,明確新時期深化農村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依靠群眾推動改革,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基層群眾大膽探索、銳意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必須堅持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要不斷強化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政治保證,健全完善黨管農村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保持黨同農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進一步夯實和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三、積極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讓農村土地資源活起來 5、分類有序探索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創新。堅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加快研究制定針對不同類型農村土地的管理辦法。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試點探索農村宅基地流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最大限度地激活農村土地資源。 6、加快推進農用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鼓勵耕地、林地、草地經營權在公開市場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鼓勵縣級設立經營權流轉獎勵資金,對流轉期限在5年以上、流轉面積在10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主體給予獎補。加快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中國絡,將土地流轉服務納入基層公益服務項目。規范土地流轉程序,制發全省統一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文本,頒發土地經營權流轉證書。探索建立進城落戶農民自願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補償機制,對本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農戶,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查批准予以補償,由集體經濟組織出資收儲或流轉經營。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要尊重農民的意願,不能強制推動。 7、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前提下,研究探索建立農民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對自願退出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努力爭取國家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認真研究和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和具體辦法。 8、引導和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加快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流轉和增值收益分配製度。積極開展農村閑置廢棄坑塘、故道、磚瓦窯和沿海灘塗土地綜合整治和開發利用,對達到耕地質量要求的,可與相應的建設用地進行置換。加快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依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要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就業、住房和社會保障。 9、加大山區綜合開發、治理與保護力度。立足山區資源優勢,按照開發、治理和保護並重原則,積極推行「政府+企業+銀行+合作社+農戶」五位一體荒山荒坡治理開發新模式。創新未利用地綜合開發機制,完善支持山區資源綜合開發和保護利用的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工商資本進行荒山荒坡治理。鼓勵農戶以荒山荒坡承包經營權出資成立合作社,與工商企業合作開發適合山地發展的產業。支持山區特色產業發展,培育壯大綠色林果、林下經濟、生態養殖、鄉村旅遊等優勢產業。加大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力度,嚴厲打擊私采濫挖等破壞山區生態環境和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違法行為。全面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修復工程。 四、積極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讓農村資產活起來 10、全面推進農村資產確權登記。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盡快完成林權登記頒證工作。積極爭取國家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試點。加快建立較為完善的集體土地范圍內農民住房登記制度。支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和農民意願,採取確權確地、確權確股不確地等不同確權方式,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積極推廣向農民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宅基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集體收益分配權證等「四證」的經驗做法。 11、積極推動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造。因地制宜開展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制改造試點,以清產核資、資產量化、股權管理為主要內容,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賦予農民對落實到戶的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嚴格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處置和資源開發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設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平台。提高集體經濟組織資產運營管理水平,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12、健全完善農村資產評估體系。抓緊研究制定農村集體土地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及林木、農作物、農業機械、生產加工設備評估辦法。積極鼓勵有資質的社會資產評估公司參與農村資產評估。探索成立縣級農村集體土地、主要農作物、農業機械等行業資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統籌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資產評估工作。 13、積極拓展資產抵押渠道。積極探索農村各類產權抵押擔保的途徑和方式,允許以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積極探索以承包土地經營權預期收益為質押的辦法。鼓勵在縣一級設立農村產權抵押貸款風險擔保基金,降低銀行的風險預期和抵押品處置的難度。鼓勵有實力的村集體為農戶提供擔保,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有訂單關系的農戶提供擔保,實體型的農民合作社為其成員提供擔保。積極開展農戶信用等級評估,分級確定擔保額度,5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可實行無抵押物信用擔保。 14、加快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採取政府引導、財政補助、市場化運作方式,積極推進縣級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把土地經營權、林地使用權、森林和林木所有權等納入產權交易市場范圍。制定和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健全產權交易規則和操作流程。推進城鄉統一的產權交易市場門戶中國站和產權交易平台建設,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進行。 五、積極推進農業經營體系創新,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活起來 15、鼓勵發展家庭農場。抓緊研究制定不同生產領域家庭農場的認定標准,按照自願原則開展家庭農場登記,確認其市場主體資格。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申報農業項目。對具有一定規模的家庭農場,在財政、金融、稅收、保險、土地流轉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允許家庭農場以大型農用機械、農業設施等抵押貸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民間出資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為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貸款擔保服務。積極爭取國家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大力推進示範家庭農場建設,發揮示範引導作用。 16、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組織。進一步拓展合作內容,鼓勵發展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社。支持農民在多領域、多項目開展合作,鼓勵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轉讓、託管、租賃等方式開展土地合作。推進合作社規范發展,深入開展示範社建設行動,制定全省農民合作社示範社評定標准,做好省級示範社監測和評定工作。鼓勵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理事長的教育培訓。支持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促進合作社的實體化。開展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鼓勵財政項目資金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投放,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林業生態建設、農技推廣等涉農項目由合作社承擔的規模逐年提高,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 17、培育發展農業公司。支持各類市場主體興辦形式多樣的農業公司,鼓勵農民自辦農業公司,鼓勵工商企業投入發展現代農業,盡快培育一批獨立的農業經營法人實體。重點支持發展一批以「農業公司+農民合作社+農產品生產基地」為主要形式的產加銷一體化綜合體。以產業園區、現代農業示範區為依託,加快引進資金、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提高農業公司經營實力。在國家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 18、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兼並、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加快培養行業領軍企業。大力抓好國家級和省級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引導龍頭企業入園進區,促進企業集群式發展。完善財政扶持政策,支持龍頭企業建設原料基地、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培育品牌。鼓勵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積極推行「現代農業示範區+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戶」的經營模式,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密切與農戶、農民合作社的利益聯結關系。擴大農業對外開放,加快引進國外農業新品種、新裝備,鼓勵外商投資現代農業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我省龍頭企業走出去,開發境外農業資源,促進優勢農產品出口。 19、健全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採取財政扶持、稅費優惠、信貸支持等措施,鼓勵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農業公司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發展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競爭充分的社會化服務,推行合作式、訂單式、託管式等服務模式,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等一系列服務,積極爭取國家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創新農業科技進步機制,積極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加快構建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新格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具有資質的經營性服務組織從事農業公益性服務。培育和發展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社會組織,減少審批環節,降低登記門檻。扶持發展農民用水合作組織、防汛抗旱專業隊、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經紀人隊伍。完善農村基層氣象防災減災組織體系,開展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直通式氣象服務。 六、積極推進農村創業就業機制改革,讓農村勞動力資源活起來 20、大力推進全民創業。認真落實農民創業扶持政策,在貸款發放、稅費減免、技術服務、信息咨詢等方面提供支持。改革工商登記管理制度,放寬登記限制,降低登記門檻。推行以「送教下鄉」和「雙帶工程」為載體的農村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大規模培養懂技術、會經營、能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繼續開展創業培訓,提高農民創業能力,促進千家萬戶闖市場。強化對農民創業融資服務,為農民創業提供資金支持。發揮老年技術人才作用,開展科技扶貧、智力援農活動。以扶持創業者、催生小企業為目標,加快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建設,力爭經過5年努力實現農村市場主體數量倍增。 21、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切實提高縣城綜合承載和吸納帶動能力,促進農民就近就地轉移就業。積極擴大「陽光工程」和「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培訓工程」實施規模,著力打造特色培訓基地,不斷增強農民轉移就業能力。切實抓好勞務基地建設,進一步完善與勞務輸入地信息溝通和政策協調機制,不斷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加強區域間勞務合作,鞏固京津勞務輸出市場,拓展與長三角、珠三角等沿海發達地區勞務合作。著力培育勞務輸出品牌,打造一批市場認可、有較高知名度的勞務品牌。 22、積極發展農村新型家庭手工業。充分挖掘農村富餘勞動力資源潛力,大力推進農村新型家庭手工業發展。抓緊篩選確定一批適宜家庭手工製作的產品推薦目錄,積極打造產品研發平台,鼓勵規模企業與家庭手工業者合作開展產品設計與開發,提高產品附加值。加強特色手工業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支持家庭手工業採取中國、中國和連鎖等多種方式與知名企業合作,著力培養一大批手工業經紀人,推進家庭手工作坊和大市場的有效對接。推進手工業輔導員隊伍建設,把家庭手工業人才培訓納入人才技能培訓范圍。抓緊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加強管理和服務,推動農村新型家庭手工業快速規范發展。 七、積極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創新,讓農村流通活起來 23、健全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統籌規劃農產品市場流通中國絡布局,重點支持重要農產品集散地、優勢農產品產地市場建設,積極爭取國家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試點,加快構建輻射京津、覆蓋城鄉、產銷銜接的農產品流通中國絡。改革農產品流通體系,發展電子商務,創新產銷對接方式,支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與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企業食堂等直接對接,支持農業生產基地、農民合作社在城市社區建設直銷中國點。健全覆蓋農產品收集、加工、運輸、銷售各環節的冷鏈物流體系,加快發展鮮活農產品連鎖配送中心。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推進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示範區創建,加快郵政物流服務「三農」綜合平台建設。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方式,完善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確保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24、構建農村現代流通中國絡。統籌城鄉商貿物流業發展,逐步形成以城市大型流通企業為龍頭,縣級重點流通企業為骨幹,農家店為基礎,經營互補、順暢高效的城鄉商品流通中國絡。推進農村商品配送中心和綜合服務社建設,加快實現農村物流配送連鎖化、規模化。啟動農村流通設施和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化提升工程。創新市場監管方式,規范農村市場秩序,保障農民合法消費權益。 25、推進供銷社體制改革。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要求,通過職能、機制的再造,推進供銷社體制改革。積極爭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深化基層供銷社組織經營體制改革,努力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的生力軍和綜合平台。推進省、市、縣級社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加大與社會資本的合作,參與現代農業經營。積極探索以各級社有資本為基礎,吸納社會資本,創辦農村合作銀行。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推動供銷合作社向新型農民合作組織轉變,逐步建立與現代農業發展相適應的合作社服務體系,提高服務的規模化水平。 八、積極推進金融下鄉,讓農村金融活起來 26、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穩定大中型商業銀行的縣域中國點,擴展鄉鎮服務中國絡,根據自身業務結構和特點,建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專門機構和獨立運營機制。強化商業金融機構對「三農」服務能力,擴大縣域分支機構業務授權,不斷提高存貸比和涉農貸款比例,將涉農信貸投放情況納入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和綜合考評體系。加大涉農信貸投放,落實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戶貸款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實現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增強農村信用社支農服務功能,保持縣域法人地位長期穩定。支持由社會資本發起設立服務「三農」的縣域中小型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積極發展村鎮銀行,逐步實現縣(市)全覆蓋,符合條件的適當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小額貸款公司要拓寬融資渠道,完善管理政策,加快接入徵信系統,發揮支農支小作用。 27、大力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民合作金融。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推動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加強市、縣(市、區)對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監管,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28、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提高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逐步減少產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不斷提高小麥、玉米、稻穀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覆蓋面和風險保障水平。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保費補貼。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爭取國家糧食等農產品價格保險試點。擴大畜產品及森林保險范圍和覆蓋區域。 九、積極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創新,讓城鄉良性互動機制活起來 29、積極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分類推進城鄉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鄉區域間戶籍壁壘,剝離戶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實行以身份證代碼為唯一標識的人口登記制度。積極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大力推進健康卡一卡通。進城務工人員在就業創業、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醫療、住房保障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探索實行在居住地申請低保制度。 30、積極推進城鄉產業融合。建立城鄉資本、土地等資源要素平等交換機制,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抓住產業轉移的有利時機,研究制定財稅優惠和用地傾斜政策,鼓勵引導城市工商企業向農村擴散、產業鏈條向農村延伸,依託其技術、研發、資本等優勢,集聚農村土地、人力和自然資源,實現城鄉產業互動融合。鼓勵引導城市農產品加工、流通、儲運企業向農產品優勢產區轉移。鼓勵和引導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加快建立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監管制度。 31、統籌城鄉社區建設。統籌城鄉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環保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養老、殯葬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和建設,加快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大力實施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2014年抓好3000多個重點村改造提升,並選擇地方有積極性、村莊有條件、群眾有意願的中心村,充分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通過整村新建和聯村並建,建設農村新型社區。積極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推動能源結構調整,降低污染物排放,支持和發展太陽能、地熱、沼氣、秸稈利用等新型清潔能源,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大力推進農村公路綠化、美化和標准化建設。加強公用設施的管護,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住戶付費、村集體補貼、財政補助相結合的管護經費保障制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加強農村互助幸福院建設。抓好農村危房改造,加強規范運作,確保建設質量和效果。積極爭取國家以社區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農村公共服務標准化、城鄉計生衛生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健全社區管理體制機制,培育社區服務隊伍,全面提高農村社區管理水平。 十、加強和改善對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工作的領導 32、完善農村工作體制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牢固樹立重中之重的指導思想,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在工作部署上給予重點支持,在政策制定和資金投入上給予重點傾斜,在幹部力量配備上給予重點加強。充分發揮各級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謀劃、綜合協調、督促落實、整合資源的作用,加強指導調度,及時了解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進一步加強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建設,強化統籌協調、組織推動作用。 33、形成分工明確、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把全面深化農村改革重點任務分解到具體責任部門,明確任務,嚴格時限,強化落實。有關部門要強化全局觀念,相互配合、協調聯動,共同推進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農業、林業、發展改革、財政、工商等部門要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和扶持;國土資源、農業、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快對農村各類資產資源的確權登記,指導推進各地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金融辦要會同各金融機構積極培育發展農村新型金融組織,探索符合農村特點的抵(質)押擔保方式和融資工具。 34、組織開展深化農村改革試點。抓緊就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選擇一些具有典型代表性地區進行試點,鼓勵地方、基層和群眾先行先試,大膽探索路徑和方法。各級要在現有政策、資金等方面對農村改革試點給予傾斜支持,並及時總結成功經驗,促進交流和推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總體要求,明確農村改革試點內容、試點范圍和完成時限,分年度、分區域、分步驟推進農村改革工作。 35、加大政策法規支持力度。抓緊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法規,逐步建立支持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政策法規體系。及時梳理和清理當前與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不相適應的各類地方性政策法規,抓緊做好修訂完善工作。抓緊制定出台一批促進農村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別是加快出台促進農民合作社發展、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等重點農村改革的相關配套政策。 36、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基層黨組織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和黨員隊伍建設,深入實施農村基層幹部「素質工程」、「雙育工程」,不斷提高農村黨員幹部隊伍素質和水平。深化「一定三有」機制,激勵農村幹部幹事創業。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推行縣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三級服務平台建設,提升服務群眾能力。深入推進村務公開、黨務公開、政務公開,並向組務公開、經濟合作組織事務公開延伸,完善和創新村民自治機制。全面推行農村基層黨組織、農村民主組織、經濟合作組織、綜治維穩組織「四個覆蓋」,創新社會管理方式,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全面推行村代會常任制,實行「黨組織領導、村代會(村民會議)決議、村委會執行、村監會監督」的村治新機制。深入開展以抓矛盾糾紛化解、抓信訪問題解決、抓社會治安防控、保社會和諧穩定為主要內容的「三抓一保」活動,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Ⅳ 土易網如何解讀2015年河北農村土地流轉最新政策
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加快推進農用土地流轉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就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形勢下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大意義
1、當前已經進入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關鍵階段。35年前,農村改革拉開了改革開放的序幕,極大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使農業農村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進入新的歷史時期,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的加速推進,我省農業和農村發展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農村分工分業深化,分散的農業經營方式難以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農村資產資源不活,農民財產權利缺失,拓展財產性收入來源、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的要求日益迫切;農戶分層分化加快,農村社會利益格局深刻變化,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刻不容緩;農業農村資源要素流失加快,城鄉發展差距不斷拉大趨勢沒有得到根本扭轉,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體制機制亟待健全。「三農」發展的新形勢、新變化、新問題,要求我們必須與時俱進地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2、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任務目標,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必須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最大限度地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要加快推進「四化同步」、城鄉發展一體化,必須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要集中力量打好「四大攻堅戰」,實現河北科學發展、綠色崛起,必須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不斷夯實農業發展基礎,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和諧,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撐;要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和諧河北,必須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切實維護和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重要舉措,是加快河北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要求,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銳意進取、抓住機遇、攻堅克難,充分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不斷開創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二、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3、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推進「四化同步」、城鄉發展一體化的要求,圍繞農業要強、農村要美、農民要富的目標,全面深化農村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加快推進體制創新、機制創新、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進一步增強農業農村發展的內生動力,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加快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加快建立起促進農民增收、現代農業發展、美麗鄉村建設、扶貧攻堅的長效機制,不斷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撐。
4、基本原則:
——必須堅持城鄉統籌,切實保障農民權益。要堅持「四化同步」、城鄉發展一體化,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改革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必須堅持整體推進、重點突破。要站位全局、把握趨向,強化戰略思維,更加註重農村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調性。要分清輕重緩急,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創新來活躍和帶動「三農」工作全局。
——必須堅持頂層設計與尊重農民首創精神相結合。要注重頂層設計和總體謀劃,明確新時期深化農村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依靠群眾推動改革,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基層群眾大膽探索、銳意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必須堅持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要不斷強化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政治保證,健全完善黨管農村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保持黨同農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進一步夯實和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三、積極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讓農村土地資源活起來
5、分類有序探索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創新。堅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加快研究制定針對不同類型農村土地的管理辦法。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試點探索農村宅基地流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最大限度地激活農村土地資源。
6、加快推進農用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鼓勵耕地、林地、草地經營權在公開市場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鼓勵縣級設立經營權流轉獎勵資金,對流轉期限在5年以上、流轉面積在10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主體給予獎補。加快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路,將土地流轉服務納入基層公益服務項目。規范土地流轉程序,制發全省統一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文本,頒發土地經營權流轉證書。探索建立進城落戶農民自願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補償機制,對本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農戶,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查批准予以補償,由集體經濟組織出資收儲或流轉經營。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要尊重農民的意願,不能強制推動。
7、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前提下,研究探索建立農民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對自願退出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努力爭取國家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認真研究和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和具體辦法。
8、引導和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加快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流轉和增值收益分配製度。積極開展農村閑置廢棄坑塘、故道、磚瓦窯和沿海灘塗土地綜合整治和開發利用,對達到耕地質量要求的,可與相應的建設用地進行置換。加快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依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要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就業、住房和社會保障。
9、加大山區綜合開發、治理與保護力度。立足山區資源優勢,按照開發、治理和保護並重原則,積極推行「政府+企業+銀行+合作社+農戶」五位一體荒山荒坡治理開發新模式。創新未利用地綜合開發機制,完善支持山區資源綜合開發和保護利用的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工商資本進行荒山荒坡治理。鼓勵農戶以荒山荒坡承包經營權出資成立合作社,與工商企業合作開發適合山地發展的產業。支持山區特色產業發展,培育壯大綠色林果、林下經濟、生態養殖、鄉村旅遊等優勢產業。加大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力度,嚴厲打擊私采濫挖等破壞山區生態環境和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違法行為。全面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修復工程。
四、積極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讓農村資產活起來
10、全面推進農村資產確權登記。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盡快完成林權登記頒證工作。積極爭取國家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試點。加快建立較為完善的集體土地范圍內農民住房登記制度。支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和農民意願,採取確權確地、確權確股不確地等不同確權方式,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積極推廣向農民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宅基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集體收益分配權證等「四證」的經驗做法。
11、積極推動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造。因地制宜開展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制改造試點,以清產核資、資產量化、股權管理為主要內容,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賦予農民對落實到戶的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嚴格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處置和資源開發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設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平台。提高集體經濟組織資產運營管理水平,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12、健全完善農村資產評估體系。抓緊研究制定農村集體土地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及林木、農作物、農業機械、生產加工設備評估辦法。積極鼓勵有資質的社會資產評估公司參與農村資產評估。探索成立縣級農村集體土地、主要農作物、農業機械等行業資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統籌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資產評估工作。
13、積極拓展資產抵押渠道。積極探索農村各類產權抵押擔保的途徑和方式,允許以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積極探索以承包土地經營權預期收益為質押的辦法。鼓勵在縣一級設立農村產權抵押貸款風險擔保基金,降低銀行的風險預期和抵押品處置的難度。鼓勵有實力的村集體為農戶提供擔保,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有訂單關系的農戶提供擔保,實體型的農民合作社為其成員提供擔保。積極開展農戶信用等級評估,分級確定擔保額度,5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可實行無抵押物信用擔保。
14、加快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採取政府引導、財政補助、市場化運作方式,積極推進縣級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把土地經營權、林地使用權、森林和林木所有權等納入產權交易市場范圍。制定和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健全產權交易規則和操作流程。推進城鄉統一的產權交易市場門戶網站和產權交易平台建設,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進行。
五、積極推進農業經營體系創新,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活起來
15、鼓勵發展家庭農場。抓緊研究制定不同生產領域家庭農場的認定標准,按照自願原則開展家庭農場登記,確認其市場主體資格。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申報農業項目。對具有一定規模的家庭農場,在財政、金融、稅收、保險、土地流轉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允許家庭農場以大型農用機械、農業設施等抵押貸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民間出資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為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貸款擔保服務。積極爭取國家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大力推進示範家庭農場建設,發揮示範引導作用。
16、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組織。進一步拓展合作內容,鼓勵發展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社。支持農民在多領域、多項目開展合作,鼓勵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轉讓、託管、租賃等方式開展土地合作。推進合作社規范發展,深入開展示範社建設行動,制定全省農民合作社示範社評定標准,做好省級示範社監測和評定工作。鼓勵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理事長的教育培訓。支持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促進合作社的實體化。開展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鼓勵財政項目資金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投放,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林業生態建設、農技推廣等涉農項目由合作社承擔的規模逐年提高,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
17、培育發展農業公司。支持各類市場主體興辦形式多樣的農業公司,鼓勵農民自辦農業公司,鼓勵工商企業投入發展現代農業,盡快培育一批獨立的農業經營法人實體。重點支持發展一批以「農業公司+農民合作社+農產品生產基地」為主要形式的產加銷一體化綜合體。以產業園區、現代農業示範區為依託,加快引進資金、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提高農業公司經營實力。在國家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
18、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兼並、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加快培養行業領軍企業。大力抓好國家級和省級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引導龍頭企業入園進區,促進企業集群式發展。完善財政扶持政策,支持龍頭企業建設原料基地、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培育品牌。鼓勵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積極推行「現代農業示範區+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戶」的經營模式,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密切與農戶、農民合作社的利益聯結關系。擴大農業對外開放,加快引進國外農業新品種、新裝備,鼓勵外商投資現代農業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我省龍頭企業走出去,開發境外農業資源,促進優勢農產品出口。
19、健全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採取財政扶持、稅費優惠、信貸支持等措施,鼓勵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農業公司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發展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競爭充分的社會化服務,推行合作式、訂單式、託管式等服務模式,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等一系列服務,積極爭取國家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創新農業科技進步機制,積極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加快構建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新格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具有資質的經營性服務組織從事農業公益性服務。培育和發展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社會組織,減少審批環節,降低登記門檻。扶持發展農民用水合作組織、防汛抗旱專業隊、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經紀人隊伍。完善農村基層氣象防災減災組織體系,開展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直通式氣象服務。
六、積極推進農村創業就業機制改革,讓農村勞動力資源活起來
20、大力推進全民創業。認真落實農民創業扶持政策,在貸款發放、稅費減免、技術服務、信息咨詢等方面提供支持。改革工商登記管理制度,放寬登記限制,降低登記門檻。推行以「送教下鄉」和「雙帶工程」為載體的農村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大規模培養懂技術、會經營、能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繼續開展創業培訓,提高農民創業能力,促進千家萬戶闖市場。強化對農民創業融資服務,為農民創業提供資金支持。發揮老年技術人才作用,開展科技扶貧、智力援農活動。以扶持創業者、催生小企業為目標,加快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建設,力爭經過5年努力實現農村市場主體數量倍增。
21、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切實提高縣城綜合承載和吸納帶動能力,促進農民就近就地轉移就業。積極擴大「陽光工程」和「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培訓工程」實施規模,著力打造特色培訓基地,不斷增強農民轉移就業能力。切實抓好勞務基地建設,進一步完善與勞務輸入地信息溝通和政策協調機制,不斷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加強區域間勞務合作,鞏固京津勞務輸出市場,拓展與長三角、珠三角等沿海發達地區勞務合作。著力培育勞務輸出品牌,打造一批市場認可、有較高知名度的勞務品牌。
22、積極發展農村新型家庭手工業。充分挖掘農村富餘勞動力資源潛力,大力推進農村新型家庭手工業發展。抓緊篩選確定一批適宜家庭手工製作的產品推薦目錄,積極打造產品研發平台,鼓勵規模企業與家庭手工業者合作開展產品設計與開發,提高產品附加值。加強特色手工業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支持家庭手工業採取代理、加盟和連鎖等多種方式與知名企業合作,著力培養一大批手工業經紀人,推進家庭手工作坊和大市場的有效對接。推進手工業輔導員隊伍建設,把家庭手工業人才培訓納入人才技能培訓范圍。抓緊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加強管理和服務,推動農村新型家庭手工業快速規范發展。
七、積極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創新,讓農村流通活起來
23、健全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統籌規劃農產品市場流通網路布局,重點支持重要農產品集散地、優勢農產品產地市場建設,積極爭取國家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試點,加快構建輻射京津、覆蓋城鄉、產銷銜接的農產品流通網路。改革農產品流通體系,發展電子商務,創新產銷對接方式,支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與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企業食堂等直接對接,支持農業生產基地、農民合作社在城市社區建設直銷網點。健全覆蓋農產品收集、加工、運輸、銷售各環節的冷鏈物流體系,加快發展鮮活農產品連鎖配送中心。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推進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示範區創建,加快郵政物流服務「三農」綜合平台建設。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方式,完善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確保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24、構建農村現代流通網路。統籌城鄉商貿物流業發展,逐步形成以城市大型流通企業為龍頭,縣級重點流通企業為骨幹,農家店為基礎,經營互補、順暢高效的城鄉商品流通網路。推進農村商品配送中心和綜合服務社建設,加快實現農村物流配送連鎖化、規模化。啟動農村流通設施和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化提升工程。創新市場監管方式,規范農村市場秩序,保障農民合法消費權益。
25、推進供銷社體制改革。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要求,通過職能、機制的再造,推進供銷社體制改革。積極爭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深化基層供銷社組織經營體制改革,努力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的生力軍和綜合平台。推進省、市、縣級社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加大與社會資本的合作,參與現代農業經營。積極探索以各級社有資本為基礎,吸納社會資本,創辦農村合作銀行。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推動供銷合作社向新型農民合作組織轉變,逐步建立與現代農業發展相適應的合作社服務體系,提高服務的規模化水平。
八、積極推進金融下鄉,讓農村金融活起來
26、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穩定大中型商業銀行的縣域網點,擴展鄉鎮服務網路,根據自身業務結構和特點,建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專門機構和獨立運營機制。強化商業金融機構對「三農」服務能力,擴大縣域分支機構業務授權,不斷提高存貸比和涉農貸款比例,將涉農信貸投放情況納入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和綜合考評體系。加大涉農信貸投放,落實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戶貸款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實現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增強農村信用社支農服務功能,保持縣域法人地位長期穩定。支持由社會資本發起設立服務「三農」的縣域中小型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積極發展村鎮銀行,逐步實現縣(市)全覆蓋,符合條件的適當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小額貸款公司要拓寬融資渠道,完善管理政策,加快接入徵信系統,發揮支農支小作用。
27、大力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民合作金融。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推動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加強市、縣(市、區)對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監管,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28、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提高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逐步減少產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不斷提高小麥、玉米、稻穀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覆蓋面和風險保障水平。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保費補貼。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爭取國家糧食等農產品價格保險試點。擴大畜產品及森林保險范圍和覆蓋區域。
九、積極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創新,讓城鄉良性互動機制活起來
29、積極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分類推進城鄉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鄉區域間戶籍壁壘,剝離戶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實行以身份證代碼為唯一標識的人口登記制度。積極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大力推進健康卡一卡通。進城務工人員在就業創業、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醫療、住房保障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探索實行在居住地申請低保制度。
30、積極推進城鄉產業融合。建立城鄉資本、土地等資源要素平等交換機制,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抓住產業轉移的有利時機,研究制定財稅優惠和用地傾斜政策,鼓勵引導城市工商企業向農村擴散、產業鏈條向農村延伸,依託其技術、研發、資本等優勢,集聚農村土地、人力和自然資源,實現城鄉產業互動融合。鼓勵引導城市農產品加工、流通、儲運企業向農產品優勢產區轉移。鼓勵和引導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加快建立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監管制度。
31、統籌城鄉社區建設。統籌城鄉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環保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養老、殯葬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和建設,加快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大力實施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2014年抓好3000多個重點村改造提升,並選擇地方有積極性、村莊有條件、群眾有意願的中心村,充分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通過整村新建和聯村並建,建設農村新型社區。積極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推動能源結構調整,降低污染物排放,支持和發展太陽能、地熱、沼氣、秸稈利用等新型清潔能源,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大力推進農村公路綠化、美化和標准化建設。加強公用設施的管護,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住戶付費、村集體補貼、財政補助相結合的管護經費保障制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加強農村互助幸福院建設。抓好農村危房改造,加強規范運作,確保建設質量和效果。積極爭取國家以社區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農村公共服務標准化、城鄉計生衛生公共服務均等化試點,健全社區管理體制機制,培育社區服務隊伍,全面提高農村社區管理水平。
十、加強和改善對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工作的領導
32、完善農村工作體制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牢固樹立重中之重的指導思想,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在工作部署上給予重點支持,在政策制定和資金投入上給予重點傾斜,在幹部力量配備上給予重點加強。充分發揮各級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謀劃、綜合協調、督促落實、整合資源的作用,加強指導調度,及時了解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進一步加強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建設,強化統籌協調、組織推動作用。
33、形成分工明確、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把全面深化農村改革重點任務分解到具體責任部門,明確任務,嚴格時限,強化落實。有關部門要強化全局觀念,相互配合、協調聯動,共同推進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農業、林業、發展改革、財政、工商等部門要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和扶持;國土資源、農業、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快對農村各類資產資源的確權登記,指導推進各地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金融辦要會同各金融機構積極培育發展農村新型金融組織,探索符合農村特點的抵(質)押擔保方式和融資工具。
34、組織開展深化農村改革試點。抓緊就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選擇一些具有典型代表性地區進行試點,鼓勵地方、基層和群眾先行先試,大膽探索路徑和方法。各級要在現有政策、資金等方面對農村改革試點給予傾斜支持,並及時總結成功經驗,促進交流和推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總體要求,明確農村改革試點內容、試點范圍和完成時限,分年度、分區域、分步驟推進農村改革工作。
35、加大政策法規支持力度。抓緊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法規,逐步建立支持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政策法規體系。及時梳理和清理當前與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不相適應的各類地方性政策法規,抓緊做好修訂完善工作。抓緊制定出台一批促進農村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別是加快出台促進農民合作社發展、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等重點農村改革的相關配套政策。
36、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基層黨組織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和黨員隊伍建設,深入實施農村基層幹部「素質工程」、「雙育工程」,不斷提高農村黨員幹部隊伍素質和水平。深化「一定三有」機制,激勵農村幹部幹事創業。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推行縣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三級服務平台建設,提升服務群眾能力。深入推進村務公開、黨務公開、政務公開,並向組務公開、經濟合作組織事務公開延伸,完善和創新村民自治機制。全面推行農村基層黨組織、農村民主組織、經濟合作組織、綜治維穩組織「四個覆蓋」,創新社會管理方式,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全面推行村代會常任制,實行「黨組織領導、村代會(村民會議)決議、村委會執行、村監會監督」的村治新機制。深入開展以抓矛盾糾紛化解、抓信訪問題解決、抓社會治安防控、保社會和諧穩定為主要內容的「三抓一保」活動,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Ⅵ 農行廣西分行如何強化責任擔當做好「三農」金融工作
農行廣西分行作為廣西金融業的重要力量,牢記服務「三農」的使命,近年來,圍繞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責任擔當,突出服務重點,不斷提升三農服務水平和質量。
該行始終堅持走市場化改革道路,結合實際大力推動轉型創新發展。深入研究農業農村發展形勢,及時制定、完善各項涉農信貸政策,逐步形成了「以農總行年度『三農』信貸政策指引為引領,以涉農行業信貸政策和專項信貸政策為基礎,以涉農區域信貸政策為重點」的「三位一體」差異化的「三農」信貸政策體系。每年根據不同時期「三農」發展特點出台「三農」信貸政策,明確服務重點、調整信貸政策、提出保障措施,以達到指導「三農」和縣域業務發展目的。
為滿足農村農業發展需求,該行結合廣西實際創新推出了金穗甜蜜貸、農民安家貸、個人漁船抵押貸款、農民工創業貸款、政府增信農戶貸款、灕江旅遊船舶抵押貸款、網捷貸等產品。全力支持「產業回家,留住媽媽」工程,為4.3萬婦女提供創業貸款,共投放22.41億元的產業貸款。推動「三農」重點領域發展,累計投放縣域貸款1824.78億元(不含票據),投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321.72億元、縣域城鎮化貸款192.26億元、水利貸款73.44億元,農戶貸款342.7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