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二手房過戶後貸款辦不下來怎麼辦
如果是你的貸款下不來的話,購房合同算是你違約,扣除違約金,應該是退你剩餘的購房款。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購買房子的開發商怎麼樣,有些可以考慮讓您撤銷合同更名。
一般是先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銀行通過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貸款流程如下:
1、雙方簽訂合同 。
2、了解客戶,職業·年齡·婚姻狀況·所在戶口 。
3、業主方,房產證情況,婚姻狀況 。
4、找評估公司預約評估,確定評估值及貸款額 。
5、評估之後,到所在銀行面簽(這個是要收費的) 。
6、五到七個工作日 審批下來之後,到銀行上報批復 。
7、銀行出審批資料,買賣雙方到房管局寫①網簽合同,②簽擔保函 還有③首付款資金監管 。
8、銀行見以上三樣,(第七條 1.2.3) 放款 。
9、過戶 (過戶當天,拿首付款資金監管條通過當地房管局的擔保公司換取全額資金監管) 。
10、抵押, 歸檔。
⑵ 二手房已經過戶到我名下,銀行拒絕貸款,怎麼辦
一般都是先申請貸款,貸款審批通過了再過戶,過完戶就不可以申請房貸了。你這種情況只能想別的辦法了。比如說抵押貸款,民間借貸等
⑶ 二手房已過戶但銀行沒批貸款怎麼辦
那你有簽三方合同嗎? 一般合同上 這種情況就是買方違約 因為貸款是個不確定因素 銀行不批你也沒辦法 也許你和買方都被中介忽悠了 這種情況只能起訴了 貸款沒批下來怎麼能過戶呢 正常程序應該是銀行貸款批下來然後在過戶 出產證 辦他項權證 你們被中介忽悠了 肯定的
⑷ 二手房過戶如果不需要銀行貸款,需要做評估嗎
不需要銀行貸款是不需要評估的。
二手房買賣交易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處理好房屋未能滿足交易過戶條件的相關事宜;
3、買方如果是按揭貸款購房的,找銀行申請貸款,並取得銀行的書面答復; 買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驟就不需要了;
4、雙方按當地房管局的要求帶備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前往房產交易所辦理交易申請。如果當地要求遞件前有部分稅費或費用是先繳交的,備好款項。
5、成功遞件並取得房產交易所收件回執後,買方付按約定首期房款給賣方。
6、問稅、完稅、過戶手續辦妥後,買方支付房款餘款,賣方當日將房屋交付給買方。
7、賣方協助買方完成其他相關事宜的過戶手續,比如物業管理處、供電部門等等。
⑸ 我是賣方,二手房過戶後買方不去銀行辦按揭怎麼辦
二手房過戶後買方不去銀行辦按揭,買方可以解除合同,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九十七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上述法條規定,賣方可以行使解除權,並要求買方賠償損失。追究違約責任應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具體起訴流程如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5)二手房過戶不辦理貸款擴展閱讀: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拒絕履行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 非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網路-起訴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⑹ 二手房已過戶給買方,但買方並未去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而是轉手又把房賣了,賣方怎麼辦
按照合同是這樣的,你提供賬號給銀行,然後過戶給買方(產權轉移或者稱辦理產證),
在過戶時,交稅等必須完成,否則不受理。
因是貸款,實際過戶後的房產證(註明他項權利是被抵押)和其它權利證(給銀行);一般是房產交易中心直接將其它權利證給銀行,銀行收到後,即放款(打入你的賬戶)。
本次購房結束。
如果買方不給銀行,則銀行不放款(這是你擔心的),但是這樣的話,
合同應該是約定最後付款期限的(或者合同有效期),在有效期內你的義務是交付房子(轉移產權),他的義務是付房款(不論是自己付或者貸款)
如果沒有收到全款,則買方違約。
你可以上法院告,主張要回房款,並按合同追究違約金。或者主張要回房子,並按合同追究違約金。
法院一定支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