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房子有貸款,不能過戶,對沒有房子的一方再買房有影響嗎
如果離婚後未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則原房產仍然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無房一方名下已經有一套住房,再購房屬於第二套房。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央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規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2. 離婚後房子給了女方,因為貸款沒有還清沒有過戶,男方再欠錢,法院可以拍賣該房子嗎
首先房子去當地建委(房管所)過戶到自己名下,去拿著法院離婚判決書身份證,戶口本,未成年子女證明。解決了房子解決房貸,拿著離婚證,離婚協議書(上邊必須有房產歸屬,未成年子女歸屬,沒有的忽略)銀行催款單或者證明,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一切前提是你說的都是真實的!
3. 離婚了房子是按揭的,分給前妻了,可是她不過戶怎麼辦,現在貸款我換
離婚了房子給你前妻,貸款還讓你來還,如果你不還貸款,銀行會把你的房子拿出來去拍賣的,所以你不必擔心什麼。你只要跟你前妻說明她不過戶房子還不還貸款的後果,她就會去辦理過戶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