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親欠銀行錢,以後兒子貸款會不會受影響
暫時沒有相關規定,但是夫妻一方有不良的話,另一方是基本上貸不下來的
Ⅱ 兒子拿父母的戶口本去銀行貸款,如果沒得還怎麼辦
借貸者不還父母需要還,
借貸人沒有按期償還銀行貸款的話,銀行機構是會採取以下措施:
1、銀行將會向借貸人進行電話催債。
2、如果借貸人在催債後還是未償還貸款,那麼將會產生一定的罰息,並且會給自己造成信用不良記錄。
3、若是借貸人還是遲遲不還款,那麼銀行會派有關工作人員親自上門催債。
4、直到最後借貸人都還是不還款,那麼銀行將會採取法律手段,通過法律來維護銀行自身權益,如果借貸人是辦理的抵押貸款,那麼該抵押物會被法院進行拍賣,然後將拍賣獲得的資金用於償還貸款。
Ⅲ 父親在農村信用社有貸款,兒子還可以在其它銀行貸到款嗎
是可以的,他人貸款記錄不會影響到自己。
以下是幾種貸款種類:
貸款種類一:個人信用貸款
個人信用貸款是目前時尚的貸款方式,那麼申請此類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通常情況下,銀行要求借款人具有穩定的工作和固定的居所;個人信用狀況良好;對借款人的收入也有一定條件的限制,一般會要求借款人月均收入不低於3000元。在提交相關申請資料後,銀行審核通過就可以申請到月收入的5-8倍的貸款。
貸款種類二:房屋抵押貸款
之所以越來越多人選擇房產抵押貸款就在於,貸款利率一般為基準利率,還貸壓力較小。那麼申請該類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一般來說,除了對貸款人收入信用方面有較強的要求外,房屋的年限還要在20年以內,房屋面積大於50平米;房屋具有較強的變現能力;抵押貸款額度一般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值的70%。這樣在提交相關資料、銀行審核通過後,就可以申請到最高不超過1500萬、期限最長20年的貸款。
貸款種類三:大學生創業貸款
大學生對此類貸款的關注度之高超乎我們的相信,目前很多地區都對大學生創業貸款有扶持政策,常見的有貸款補貼或者無息貸款。那麼申請此類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一般來說,大學生創業貸款要求:在讀大學生、以及畢業兩年以內的大學生;大專以上學歷;18周歲以上。相對而言,對於該類貸款的申請條件還是比較寬松的,而後只需將學生證、成績單、對賬單等資料提交給銀行,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貸款。
貸款種類四:個人戶貸款
個體戶已經成為了社會經濟發展的主力部隊了,但是面多個體戶融資困難,許多人選擇該類貸款,申請此類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一般來說,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當地戶口;有本地固定的經營場所,且收入穩定;能提供合法的抵(質)押物;在貸款行開立存款賬戶。在滿足以上條件後,將銀行要求的資料提交審核即可。
貸款種類五:房屋按揭貸款
目前很多人購房申請房屋按揭貸款,那麼該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呢?一般來說:具有有效身份證及婚姻狀況證明;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穩定的收入;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或意向書;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在銀行開設個人結算賬戶以及具有有效的擔保。在滿足以上條件後,將申請資料提交銀行即可,由銀行審核決定是否放款。
Ⅳ 父親在銀行借的貸款兒子會不會受影響
從理論上來講,你父親的信用記錄不影響你的信用記錄,但是這並不能說對你的貸款完全沒有影響,因為家庭成員的信用記錄會在貸前調查時作為參考數據,一般來講如果家庭成員中有人長期拖欠銀行貸款,會被要求家屬還清貸款才給借款人發放新的貸款,這裡面還涉及到社會影響問題。另外,如果你父親的借口是別人借的,那麼這筆貸款就屬於冒名貸款,應盡快和銀行聯系並找當事人對質澄清,如果銀行對你父親是被冒名貸款的說法予以採信,那麼你申請貸款就完全不受影響了。
Ⅳ 父親向銀行貸款還不上,兒子需要還嗎
從法律上講,沒有父債子償的說法。
父親欠的債,如果有遺產,兒子只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償還父親的債務。
超出繼承遺產的部分是沒有法律依據替父親償還的。
Ⅵ 兒子貸款,父親有償還的責任嗎
對於兒子的貸款,如果父親沒有進行擔保的,就沒有償還的責任。
兒子向銀行貸款的,兒子就與貸款銀行間成立了貸款合同關系,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該合同只對兒子和貸款銀行有約束力,父親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承擔合同的權利義務。
所以,如果兒子欠銀行貸款的,應該由兒子自行負責償還,兒子的父親在法律上沒有幫助兒子償還貸款債務的法律義務。
Ⅶ 父親分房,兒子貸款
1、銀行貸款,一般只提供給房產所有權人也就是你的父親,如果是你貸款,應將房產證寫你的名字。
但單位分房,是否同意以其他人名字辦理房產證,還要看單位的決定。
2、如果你只管還貸款、不要求將房產證寫上你的名字:可以和銀行協商、向銀行提交一份自願找父母償還貸款的協議。
3、建議:
(1)如果你不想要房子產權,可以直接找銀行協商、由你貸款還貸的事;
(2)如果你父母同意寫你的名字:可以找單位協商將房產證直接登記在你名下,這樣到銀行貸款手續會好辦得多。
Ⅷ 父親向銀行貸款兒子能做擔保人嗎
看情況是否能做擔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所以,從上述可以得知,如果兒子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有固定資產,就可以作擔保人;如果兒子不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就不能作為擔保人。
(8)兒子在銀行工作父親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