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已經過戶,買家與人發生經濟糾紛,別人如果進行起訴買家,會影響房子的首付提取及後續銀行放款嗎
房子既然已經過戶,買賣與下家發生經濟糾紛,那都不在於你們中介的事了,叫他們自行解決就行了
2. 房屋由於貸款沒還清,所以私下交易由買方以原房主的名義繼續還貸,貸款還清後再進行過戶,公證處能受理嗎
是否能受理,我還真沒有底氣給你個明確解答。就像我在你的前個問題解答中說的,公證主要是進行合法性的證明,就你說的這種情況似乎也談不上哪點不合相關法規,按理說應該可以受理,但從這個協議本身在履行過程中會存在很大的隱患,也就是今後可能存在糾紛,而公證就是要消除今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履行職責時不要因合同訂立時存在漏洞出現糾紛,從這個角度說,我又覺得這個合同很難公證。所以,需要具體咨詢你們當地的公證處。
3. 買方已用我房證通過中介辦理了過戶手續,卻說沒能力還貸款,要求退房,我該如何維護我權益呢
已經過戶了,如果你已經拿到房款,就可以不用理會對方的要求。如果對方沒有把房款全部支付,那麼,就不知道你們的合同對於違約責任是如何約定的,如果是按照總房價20%約定的違約責任,你可以起訴追究違約責任。這樣違約代價太大,對方就不敢違約。
4. 房產己過戶按揭已批下賣方被起訴買方怎麼辦
你這明明就是兩個問題,房產證當天進行過戶,當天就能拿到,這和賣方起訴你是兩碼事。
貸款既然已經批下來了,就說明賣方很快就會收到錢,只要你們之間的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賣方就沒有什麼可起訴你的理由,正常應訴即可。不過你還是得先看起訴狀是怎麼說的,這么問沒法告訴你怎麼辦
5. 我是買方,房子已過完戶,賣家貸款還沒批下來,中介要賣家起訴我,請問房子辦完手續跟我還有關系嗎
你的說法有問題,你買房子不是賣房子,你買的房子已經過戶到你名下了,賣家貸什麼款?跟你有什麼關系。既然已經過戶了,那你買房子的事兒做完了,與你無關了。但是,我感覺事情好象不是那麼回事兒,你確定你是買方嗎?
6. 買二手房,業主要求買方還貸,這樣對買方有風險嗎
要知道有按揭的貸款房是不能直接做房本更名過戶的那麼遇到這種情況就需要買家替房主還貸款後解除抵押然後再進行二手房過戶交易了這其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買家墊資有幾點需注意
由於賣家的房產還在抵押當中需要還清尾款才能解押但是賣家手上資金不足不能還清貸款那麼在出售此套房產時中介方就會採取讓買家支付首付給賣家進行還貸解押的方式此種方式也是目前行業普遍做法進行解押後買家才能進行貸款申請貸款審批通過後就可以進行過戶手續
其實這期間最主要的風險往往在買家幫賣家還清貸款後出現一是業主對價格反悔二是業主惡意詐騙若出現這兩種不履約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也只能按照購房合同的約定來處理
這就需要在購房合同中進行詳細的約定約定好具體的違約責任才行
這期間還有幾個關鍵點需要注意如支付首付款後進行還貸辦理貸款辦理網簽最後過戶等時間點都需要額外注意可能會遇到之後業主不配合辦理剩餘手續買方要申請銀行貸款購房銀行不同意貸等問題
墊資進行還貸時需要注意最好買家陪同賣家進行還貸行為買家墊資款不會被業主轉走必須提前讓業主簽好首期款收據(即墊資款)一旦發生賣家秘密轉走買家墊資款的不法行為有關收據可作為法律訴訟的依據證明業主已收款項
辦理貸款時既然房產已經解押那麼買方可以進行貸款了如果因為賣方的原因導致貸款不成可以追究賣方的責任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好責任同時督促中介方進行處理如果因為買家個人信用等問題導致貸款不成那麼買家的首付款等就比較難處理了其實進行交易之前就需要提前了解自己的個人信用避免因為自身原因導致貸不了款
辦理網簽時一定要立即網簽二手房網簽的好處在於鎖定交易房源業主不可能出現一房多賣的情形買家墊資解押後業主不配合辦理過戶也不能再出售
最後過戶時需要賣家交出房產證和身份證明等原件和買家一起到房管局進行過戶手續目前東營市多為兩證分發的情況因而在辦理房產證過戶後特別需要注意土地證也需要賣家配合辦理
其實還有一種方式對於此種交易方式也是十分有利的由買家付款還清貸款有關款項有可能存入業主的供樓扣款賬戶中介方可以讓業主辦理房產買賣的全權委託公證委託中介代為辦理此項事宜業主需提供其房屋的兩證供樓存摺貸款抵押合同身份證等原件此時業主就需要注意要看清開具給按揭中介的全權委託書是否清晰註明委託有關中介處理的具體事宜且不能包括代收樓款一項
7. 房子過戶,但買方錢沒付清貸款逃逸,銀行起訴,法院擺賣房子,我該怎麼辦求解
沒太明白 房子已經過戶 買方已經開始還貸款了 銀行拍賣和你沒有什麼關系的呀!
難道是他買房時 沒有把房款給你付清 你們就過戶了嗎? 他的貸款不是已經放下來了嗎 ? 不論怎樣 現在房子一不在你的名下 如果他欠你的錢 這個只是經濟糾紛 和房子沒有關系
現在就是要搜集他欠款的證據 到法院起訴他 等法院把房子拍賣了 向法院申請代位求償 讓法院直接把賣房所得 還你的欠款
但是代位求償 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8. 我買二手房房主不過戶銀行又按揭貸款起訴了他不還貸款怎麼辦
買了二手房,房主辦理過戶的手續,銀行有按揭貸款起訴了,他不還貸款,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跟房主協商處理,畢竟你買二手房已經辦理按揭貸款,應該及時還款,否則就會出現貸款逾期。
買賣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項。
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