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名下有一套房有貸款,如何過戶給別人
呵呵,你打算買新房嗎?如果是,就看當地政策了,很多城市銀行是認貸不認房,這樣你不轉讓房子也可以申請首套房貸的。無非是房管局多交2%的契稅而已。
如果過戶,費用更多,過戶給你父母和賣給別人的費用是一樣的。
㈡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我的名下有一套房子,有過戶貸款,也就是房貸的,現在奶奶名下的房子准備過戶給我和我
一般地區沒有規定你可以持有幾套住房。
北京地區規定未婚單身身份,不允許購買或擁有二套房。
所以,只要你所在城市不限購,你可以擁有無數住房。
你的貸款沒有影響。
可以三位共有這房子,辦理三人名字房產證就行。
㈢ 朋友想貸款,他有一套房子說過戶到我名下抵押貸款,回頭再過戶回去,我還沒買房,這樣對我以後有影響嗎
房子過戶給你?用你的名義來抵押貸款?貸款的錢給他用?抵押的房子理論上是不能過戶的。除非他把你名下的貸款又還清了。所以這不科學。
要使上述情況成立,就是說他因為某種原因即使有房也辦不了抵押貸款,但急需資金,又捨不得把房子便宜賣掉,就把房子過戶給你,你去辦抵押貸款,錢則是給他用,等他度過資金難關,有了錢了,替你還清貸款,你再把房子還給他。
這樣操作,理論上,你倒並不算吃虧。如果他到時候還不出錢,破產要跑路。你可以替他還了,房子直接拿走。銀行不傻,個人房產抵押率一般60%,撐死70%。所以你花60%-70%可以拿到那套房。結果就是和朋友撕破臉。當然,他都不替你還貸款了,那這債務就變成你的了,不翻臉才怪。
當然,如果你不喜歡那房子,那另當別論。其實這種事情,其實還是別攤上比較好。
㈣ 夫妻離婚,一方名下有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另一方嗎
如果在離婚時,一方名下有貸款的房子,正在還貸的話,也是可以過戶為對方的,但必須要再還清所有的貸款之後。因為當初銀行之所以願意貸款給這個人,就是因為他們兩個人是以夫妻的名義來貸款的,對銀行的保障力度更大,很大程度上不會影響銀行的利益,也不會讓銀行產生壞賬風險,銀行才願意貸款。
如果雙方願意協商房子的問題,這樣還好一些,很多夫妻因為分割房子這個問題發生了很大的糾紛,要上訴到人民法院來判決,其實只要兩個人有寬容一點的態度,房產分割並不是難事。
一些貸款的房子如果又要還貸,除了這賣掉平分賣房款外,還可以是得到房子的一方給對方做一些經濟補償,也可以過戶到對方名下。
比如說一方名下有貸未還清的房子,只要把貸款還清,所需要的手續就可以把房子過戶給對方,過程並不是很復雜,只是需要一定的經濟條件,能夠一次性把房款結清。
㈤ 離婚房子有貸款,不能過戶,對沒有房子的一方再買房有影響嗎
如果離婚後未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則原房產仍然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無房一方名下已經有一套住房,再購房屬於第二套房。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央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規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㈥ 因為欠別人錢,有個有貸款到期的房子,想過戶到我的名下出售這是為什麼,対我有什麼環的影響嗎
有個有貸款到期的房子,想過戶到你的名下出售,有沒有想過要多交好多稅費?過戶到你的名下,實際上是交易到你的名下,要交一次交易稅;其次,登記到你的名下不足5年(或幾年,各地規定不盡相同)出售和超5年出售所要繳納的稅費是不一樣的,這肯定增加購房人的負擔,將嚴重影響成交的機會,望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