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手房買賣時,房產證已經過戶,最終銀行貸款不能發放撤銷,已經過戶的房產證會退給誰
問題不是很明確,這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一手房按揭的話已經批貸基本上是取消不了了,因為銀行是直接把錢打給開發商的。
2.二手房按揭的話還是可以同銀行商量的。沒有其他責任。
3.消費或經營類貸款的話只要您沒有將房產抵押給銀行之前還是可以撤銷的。沒有其他責任。
4.信用類貸款的話批復之後銀行會在3-5個工作日直接放款的。取消的話一些銀行會有一定違約責任。
注意:
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任意取消貸款,會影響你在銀行的信譽,下次貸款的時候可能會受阻,也有可能承擔違約責任,交納違約金。
⑵ 房子已過戶買房銀行貸款一直下不來,可以取消交易嗎
二手房的交易時在銀行批准貸款以後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買家是以新的,就是屬於自己的房產證、土地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手續後,銀行才得以放貸!
⑶ 買了套二手房,中介操作的,房產證已經過戶到我名下,但是銀行貸款批不下來,如果退給原房東,過戶費誰出
你好,我是平安個貸經理。
這種情況給你兩種建議
第一,用房屋辦理抵押貸款,將剩餘款項貸款給房東。這樣你能得房子,房東得錢。
第二,過戶給房東,會新增增值稅約5.5%同時加上你過戶的費用。
這個費用需要雙方協商,中介方未能核實貸款辦理事宜也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⑷ 賣了房子房產證已經過戶,買家按揭貸款銀行不批怎麼辦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約定解決,房子已經過戶到買方名下,建議及時溝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那麼你有權收回房屋,造成的損失可以由買房承擔。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收集證據訴訟解決。
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⑸ 房產已過戶,但因為買方的問題貸款批不下來,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
⑹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1、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確定貸款是否批。
2、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銀行拒絕放款的原因
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
1、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
2、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