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院判決強制過戶還能貸款嗎
1、被告人的房子已判給原告,但房子現在還有銀行貸款不能進行過戶。法院不可以強行還銀行的貸款並解除抵押。需要爭取銀行的意見才可以進行相關的操作。
2、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判決前會徵求放貸銀行的意見,如果放貸銀行同意由購房人(即原告)代為履行歸還貸款的義務,且購房人也願意代售房人(即被告)歸還銀行貸款,則法院可以判決合同繼續履行。因此,既然法院已將房屋判給原告,只要原告代被告履行了還貸義務後即可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3、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② 被告人的房子已判給原告,但房子現在還有銀行貸款不能進行過戶。法院可以強行還銀行的貸款並解除抵押么
法院不可強行還款並解除銀行抵押。需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如若想取得房屋所有權需滿足一下條件:
需要先全款支付房款,待房屋過戶、取得房產證後再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貸款用途用於支付購房時的借款,這樣的住房貸款方式叫置換式住房貸款。
置換式貸款主要是指置換式個人住房貸款,目前主要是用在商品住房貸款方面,是銀行向購買商品住房時全額付款的借款人發放的,用於置換其前期購房非貸款類債務,並以該住房設定抵押的貸款。
(2)有貸款銀行能不能強制過戶擴展閱讀:
1、申請置換式個人住房貸款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具備償還貸款本息能力,本次貸款的每期還款額與收入之比在50%以下(含50%),每期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之比在55%以下(含55%);
(二)抵押物為借款人購買的商品住房,對應的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不超過農總行規定的年限,可以進入房地產三級市場交易,並且未設定其他抵押權;不受理酒店式公寓作為抵押物;
(三)抵押物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已使用年限不超過15年。
2、貸款金額最高為抵押物價值的70%。
3、置換式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貸款利率和還款方式執行個人住房貸款相關政策。
③ 合同糾紛在銀行按揭貸款未還清,房屋抵押權未解除的情況下,法院能否強制執行。既是否能夠強制辦理過戶。
如果抵押權還在,正常是不能強制執行的。如果買方同意代為向銀行還款以消除抵押權,銀行也同意的話是可以的。如果你這個案子現在已經處於執行階段,還是盡量跟執行法官溝通,還是有可能解決這個問題的。
④ 銀行貸款沒有還完導致不能過戶,屬於買受人責任嗎
認識。買受人哲也。因為他還有貸款沒還上,所以不能給他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