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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貸款貸後管理工作中高校主要職責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1-07-22 17:34:32

⑴ 我本科四年沒拿貸款交的學費,現在參加了西部計劃,文件上說 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我沒解讀明白

第一條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08〕1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第三條本辦法中高校畢業生是指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第四條本辦法中,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⑵ 安吉縣教育局有哪些行政部門

教育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人事股、基礎教育股、綜合股、科技股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件運轉、管理和重要文電的起草工作;負責局務會、局機關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負責新聞宣傳以及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後勤行政管理、政務應急等工作。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規定及實施辦法;對局內和其他部門起草的有關教育的政策性文件負責提出審核意見;承辦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貫徹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情況;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全市推廣普通話工作、普通話測試工作;承辦忻州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政策;編制中小學校經費的預算和決算;負責全局及中小學校經費的核撥、開支、管理;各級各類學校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統計並監督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外資利用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物價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會同物價、財政部門擬定有關學校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准;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管理原平市人民教育基金。負責農村公辦中小學的財務核算。
負責全市教育基本建設和校舍維修改造工作;負責各學校重點工程的相關事宜;制訂和檢查校舍安全工程實施進度。配合審計作出工程預算。

(二)人事股(職稱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加強對中小學教師工作的統籌、規劃、管理,依法落實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培養培訓、考核獎懲、調整流動等職責;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幹部培訓工作。
負責中小學、幼兒教師初、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的推薦、評審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學年度考核工作;協助市人事局進行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及續聘工作。
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展與港澳台教育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承擔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定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落實義務教育辦學標准,規范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擬定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規劃全市中小學的教材建設和使用管理,負責地方教材的使用、管理和校本教材的審定工作,推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育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規劃、指導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骨幹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基礎教育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和教師培訓機構的教學管理、學籍管理和質量監控工作;審核、批准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的各類學校的設置、更名、撤消與調整,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的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校的勤工儉學工作;指導中小學校的安全管理。
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思想政治課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和班主任、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園文化建設工作;規劃、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工作;牽頭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定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文件;規劃、指導相關專業的師資培養、培訓工作;協調、組織大中小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軍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學校疾病防控、食品衛生工作。

(四)綜合股

承擔全市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定有關政策規定;擬定中等以下職業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指導文件,指導職業學校教學改革、教材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等以下職業學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承擔全市成人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指導農村成人教育和城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工教育、崗位培訓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全市社區教育工作;承擔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牽頭擬定民辦教育有關政策;審批全市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機構的設置、更名、撤消和調整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成人學校的招生及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擬定督導評估方案和標准;督導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組織對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檢查;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承擔幼兒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定幼兒教育的發展政策;規劃、指導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審核、批准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的設置、更名、撤消與調整,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教育教學的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幼兒園疾病防控、食品衛生工作。
負責全市高考、中考的招生及成人高考報名工作。
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後管理工作;負責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管理工作。
負責擬定、實施教育信息化規劃及網路、計算機的相關管理制度;負責教育局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管理及運行維護;負責指導基層學校及各股室電子政務工作;促進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
負責教育局計算機軟硬體的采購、維護和管理;承擔教育局網路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維護等,保證教育局辦公網路的安全穩定運行,指導基層學校校園網路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維護等。

(五)科技股

編制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實驗室項目的計劃及相關經費的安排。
研究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創新機制;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促進科技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負責管理科學器材的引進、購置。
負責規劃科研機構的合理布局,審核市屬全民所有制獨立自然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積極推動科技咨詢、招標、評估等中介服務組織的發展,推動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校和科研院所技術創業園、可持續發展試驗區、星火技術密集區、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等科技體系的建設和發展;負責全市技術市場的管理;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資格認定;負責指導全市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查工作,認定登記技術合同,會同有關部門仲裁技術合同糾紛,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
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組建和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管理全市科技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協同組織部門管理科技副鄉(鎮)長。
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大力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負責全市科技統計工作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全市科技信息、科技新聞發布。
歸口負責管理國際科技合作工作,組織對外科技的交流、合作,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技術引進、技術出口審查工作;審核與協調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科技系統的國家安全工作。
指導各鄉(鎮)的科技工作。

⑶ 東北師范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貸款辦公室工作職責

* 研究、分析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 溝通、協調銀行及上級主管部門。
* 測算、爭取國家助學貸款需求額度。
* 宣傳國家助學貸款及代償資助政策。
* 國家助學貸款的受理、審批及貸後管理。
* 組織、指導學生簽署貸款合同和借據。
* 向貸款學生法定監護人通報學生貸款信息。
* 監督學生貸款使用情況。
* 預算風險補償金,核算貸款貼息。
* 採集、核對、上報應屆畢業生貸款信息。
* 組織、指導畢業年級貸款學生辦理還款計劃、還款確認手續。
* 攻讀碩士學位貸款學生展期手續的辦理。
* 按月提醒貸款畢業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 開展異地學生償還利息、本金的代辦服務。
* 調查、分析學生違約原因,制定違約預防措施。
* 追繳違約學生貸款。
* 測算、爭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名額。
* 審核、上報代償資助學生材料。
* 向銀行劃撥代償資助款。
* 跟蹤、考核、上報獲代償資助學生工作情況。
* 按期向教育部報送各類國家助學貸款及代償資助信息。
* 受理、審批、管理「愛心基金」暫借款。
* 測算、管理「國家助學貸款備用金」。
* 國家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

⑷ 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2012〕58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細則(2012年8月修訂)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實施細則

(2012年8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51)及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學校成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國家助學貸款辦公室(以下簡稱「學貸辦」),設在學生工作處,具體負責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各學院由學工組長負責,成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小組,並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條 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旨在幫助我校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基本生活費,使其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對象為我校具有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在讀本科生、研究生。

第五條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三)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四)學習刻苦,品德優良,能正常完成學業。

(五)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六)符合經辦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貸款額度

第六條 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總數原則上不超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總數的20%。

第七條 每個貸款學生的具體貸款金額根據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標准以及其困難程度確定,但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第四章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第八條 國家助學貸款採用信用擔保形式進行發放,實行學生每學年申請一次、經辦銀行每學年審批一次的管理方式。

第九條 在新學年開學後,由學生工作處統一部署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工作。各學院組織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進行網上申請、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工作。

第十條 貸款學生須如實填寫並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錄取通知書、父母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和書面同意貸款的證明的原件)。

(二)學生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出具《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三)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證明表。

(四)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五)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應保證以上提交信息屬實,對弄虛作假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取消其申請資格並按照我校《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提供貸款介紹人和見證人。

介紹人為學貸辦,其職責是:為貸款學生聯系、介紹經辦銀行;向經辦銀行集中推薦貸款學生的貸款申請,根據經辦銀行的要求,負責了解貸款學生的有關情況;負責建立、更新和管理貸款學生的地址和有關聯系方式等有關信用檔案;經辦銀行與學校協議中約定的其他有關事宜。

見證人是指與貸款學生關系密切的自然人(如貸款學生的班主任、專職輔導員、學工組長等其中一人即可)。其職責是:協助介紹人和經辦銀行全面了解貸款學生的有關情況;在貸款學生畢業後努力與其保持聯系,向經辦銀行提供貸款學生的有效通訊方式。

第五章 貸款的審批與發放

第十二條 學院在收到貸款學生的貸款申請後,應按有關規定對申請書內容及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查;5個工作日內將審查合格的申請學生名冊及申請材料及時報送學貸辦。

第十三條 學貸辦在收到學院初審合格的學生貸款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其申請資格的審查,並在合格審批表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

第十四條 學貸辦將審查合格的學生的申請信息在校園網進行公示5天,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第十五條 公示無誤後,學貸辦應及時將下列材料匯總後交經辦銀行:

(一)我校申請助學貸款學生名冊。

(二)我校申請助學貸款學生申請材料。

(三)經辦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條 經辦銀行收到學校送達的貸款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材料後,經審核無誤,編制放款通知書,並通知我校。

第十七條 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貸款由經辦銀行按學年直接劃入我校指定的賬戶,校財經處在扣除學生的學費、住宿費後,將學生剩餘的貸款金額劃入其個人賬戶。

第六章 貸款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八條 貸款學生在貸款金額確定後,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應在當年面簽10日前,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終止申請審批表》向經辦銀行提出書面申請,通過學貸辦轉交貸款銀行。

第十九條 在貸款期間轉學的貸款學生,須還清貸款本息後,方予辦理其轉學手續。

第二十條 貸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學院應及時報學貸辦,學貸辦獲知後應及時通知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有權按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在經辦銀行視情況採取上述措施後,或經辦銀行與貸款學生簽訂還款協議後,學校方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貸款學生在使用貸款期間,如違反經辦銀行有關規定,經辦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並可要求貸款學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十二條 貸款學生出現不符第五條規定中的任何一款情形,學貸辦可建議經辦銀行終止其助學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第七章 貸款貼息

第二十三條 為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還貸負擔,對辦理了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給予利息補貼。實行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國家財政補貼,畢業後全部自付的辦法,貸款學生畢業後開始計付利息。

第二十四條 貸款學生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當貸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二十五條 貸款學生畢業後的利息支付方式,由學生與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協商確定。

第八章 貸款期限和償還

第二十六條 貸款學生應嚴格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七條 高等學校助學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貸款學生畢業時或其他終止、中止學業時,必須在學校的組織下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後,方能辦理畢業或其他相關手續,學校將其貸款情況載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二十八條 貸款學生畢業離校60天前,學貸辦組織貸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貸款學生與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後,學校方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貸款學生畢業後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後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貸款學生辦理畢業或終止學業手續時,應當與經辦銀行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

如貸款學生繼續攻讀學位,貸款學生要及時向經辦銀行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與銀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學生實施貼息。

第二十九條 貸款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經辦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經辦銀行應予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還貸。提前還貸的,經辦銀行按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第三十條 對畢業後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畢業生,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詳見《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 貸款學生畢業前15日內,需在數字地大信息門戶填寫畢業確認。填寫就業單位的各種信息、最新居住地址、聯系電話以及其他有效聯系方式。

第三十二條 在貸款期間,貸款學生出國(境)留學或定居者,必須在出國(境)前一次還清貸款本息,有關部門方可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退學、開除或死亡的學生,學校應協助經辦銀行清收該學生貸款本息,然後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章 貸款風險防範及違約處理

第三十三條 學校、經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建立貸款學生信息查詢管理系統,對貸款信息實行計算機管理,妥善管理貸款學生的信息資料,強化對學生的貸後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學校建立貸款學生信用檔案,培養學生誠信意識,督促貸款學生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努力降低國家助學貸款風險;各學院應建立本院貸款學生信用檔案,如有第二十條情況需及時函告學貸辦。各學院於每學年開學後兩周內將本學院貸款學生的學習、品行等方面的情況匯總後報學貸辦。

第三十五條 經辦銀行將建立有效的還貸監測系統,加強日常還貸催收工作並做好催收記錄;對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對其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誠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經辦銀行將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的貸款學生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畢業院校、違約行為等按隸屬關系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

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將經辦銀行提供的違約貸款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等學校畢業學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布。

被公布的違約學生是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貸款學生。經辦銀行將需公布的違約學生信息提供給學校,學校和經辦銀行有權在不通知違約學生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向社會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其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⑸ 學生會自律部主要是干什麼的

  1. 大學社團其實很多,自律部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下面就仔細看看我給大家做的詳細介紹!
  2. 新聞宣傳部

新聞宣傳部是校園生活的記錄者,是師生最新動態的傳遞者。利用海報宣傳、新聞稿件、微博等媒體形式反映經管學院的工作進展狀態。對我院會議、講座、學生活動進行前期海報宣傳跟蹤報道(主要為活動海報的製作、新聞稿件的撰寫、攝像、攝影);負責我院紅白榜的製作以及期刊、報紙、電子雜志的編輯製作與出版;我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的管理以及網站的更新等。

2.外聯部

外聯部以拓寬院際交流為工作主題,以增進校企合作關系為工作重點,旨在向外展示學校學生的風采,努力提高我院學生會在全校以及社會上的知名度。本部門將發揮所長與盡可能多的企業,單位建立良好關系,為學生會各大活動提供物資所需,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3.社會調研部

調研部就類似於團委活動的一個進程管理器,負責活動的審核、調研、評價。本部門的工作並不繁重,更多是協助其他部門,所以我們可以更好的交流學習。每年暑期的戶外立項實踐活動,也會給學弟學妹們的學習生活提供很大的幫助。


11.組織部

團支部的建設及各班級團干培養和考核的職能部門。主要工作職能:負責年度學生團員、團干統計,進行團費收繳,完成團員信息採集系統;做好新生團員、畢業生團員關系接入轉出工作,對團員證進行注冊;「團支部立項活動」、「優秀團員」、「優秀團干」的評優及推優入黨工作;主辦最具特色的「旅遊之星」活動;掌握學生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樹立典型,表彰先進。

12.資助部

資助部是負責本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和資助工作;負責本院國家助學貸款的政策宣傳、組織申報和貸後管理工作開展本院學生素質綜合測評及龍岩學院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評定工作;開展本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開展本院學生發展性資助工作;協助學校完成本院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工作;開展本院家庭積極困難學生家訪工作;負責本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信息管理、思想教育、勵志教育、感恩教育工作;本院其他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相關的工作。

13.心理保健部

心理保健部服務於全體同學,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傳播健康理念,同時深入到廣大同學中去,幫助我院學生釋放壓力調節情緒等。主要工作職能:每月定期收取心理工作匯報書,指導和督促各班心理保健員開展工作,並及時向輔導員和校心理咨詢室反映學生動態,做好溝通橋梁的作用。通過開展有趣、同學們喜愛的活動來協助校心理咨詢室提高學生心理素質,緩解壓力和解決學生的生活工作學習等問題。

14.文禮部

文禮部負責組織院內迎新晚會,大合唱比賽,十佳歌手,金話筒等其他文藝活動的海選、綵排和表演,著力於塑造學院學生的形象,注重於展現新一代大學生的獨特的風采和精神面貌。

⑹ 貧困助學貸款怎麼辦理

中國**銀行**市分行:

我於_年_月考進**大學/學院_系_班_專業就讀,是_科學生,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畢業時間為_年_月因為家庭經濟困難,難於支付本人在校期間的學費,為了順利完成學業,特向貴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200_至200_學年的學費人民幣_____元整(____元),200_至200_學年的學費人民幣_____元整(__元),200_至200_學年的學費人民幣_____元整(____元),200_至200_學年的學費人民幣_____元整(____元),以上合計人民幣______元整.貸款期限從200_年至200_年,最遲不超過畢業後四年.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後,努力學習,積極上進,較好地完成自己的學業.並信守諾言,在_年_月_日前還清貸款.畢業後及時將工作單位或詳細的聯系方式告知貴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大學生.

我家的詳細聯系地址是__省__市__縣__鎮__村

郵政編碼是:_聯系電話是:_______

××學院:

本人___性別:___民族:____,於 年 月考進××學院

系 班專業就讀,是 科學生,學號__畢業時間為 年 月。身份證號碼為:中國工商銀行存摺帳號:

因為家庭經濟困難,難於支付本人在校期間學費,為了能順利完成學業,

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各學年貸款情況如下:學年的學費人民幣 元整(¥),學年的學費人民幣 元整(¥),學年的學費人民幣 元整(¥ ),學年的學費人民幣 元整(¥ ),以上合計人民幣 元整(¥)。貸款期限從 年 月至 年 月,最遲不超過畢業後第六年。

我承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後,努力學習,積極向上,較好地完成自己的學業;

在 年 月日前還清貸款;畢業後及時將工作單位或詳細的聯系方式告知學校,做一名誠實、守信用的當代大學生,父親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 母親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我家的詳細聯系地址是 省 市 縣(區) ___鎮____村(管理區)__,郵政編碼是 ,固定電話是 - 。聯系手機: , 電子郵箱(E-mail)_______,騰訊Q Q是_____________, 校內聯系電話:

申請人:

(注意事項:以上內容必須真實,用鋼筆,正楷清晰填寫。沒有的空請填「無」,父母無工作單位填「無」,在農村務農填「在家務農」,如果父母已故,在父母姓名後備注「(已故)」。專業名稱必須填寫全稱。)

尊敬的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領導:

您好,我是聊城大學 學院 系______班的一名學生,______(民族))__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_人(籍貫)。我家有_____人,具體情況如下:

家庭主要收入來源、收入與開支金額情況:本人入校以來(大一新生可寫高中期間)在思想、學習、工作情況(忌模式化),我本人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實在難以支付高額學費,維持正常學業,只好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具體金額如下:2004-2005學年學費 元,其中學費 元,住宿費 元,生活費 元;2005-2006學年學費 元,其中學費 元,住宿費 元,生活費 元;合計 元。我將十分感謝各位領導及貴社對我的幫助,使我能完成學業,我承諾畢業後嚴格按貸款合同盡快還本付息,保證在貸款期限內還清本息,並且保證在貸款未還清前每年最少和貴社聯系_______次,及時提供最新通信方式和有效聯系地址,最後我真心期望並感謝各位領導能批准我的申請,圓我大學之夢。申請人:姓 名(加本人手印)

200 年 月 日

九江市農村信用社:

我是東華理工學院文法藝術學院05級的貧困學生,來自上饒市農村貧困家庭。現家庭有人口5人,爺爺年老多病,爸爸媽媽在家務農,哥哥在上饒師范學院就讀。家庭收入主要靠農作物的收成。加上今年遭遇洪水,農作物欠收,全家人均年收入不足300元,難以支付哥哥和我上大學的學雜費。

為完成學業,我向貴社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學費,住宿費5600元,申請總金額為22400元(四年的費用)計劃畢業後6年內還清。我父母也同意並承擔保證責任。

我保證誠實守信,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並感謝貴社的支持,望批准為盼。

申請人:張華 2006年10月1日

江西省農村信用社:

我是江西科技師范學院中文系03級的貧困學生,來自九江市的一個偏僻農村。現家有6人,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妹妹和我。爺爺、奶奶年老在家,妹妹在縣城讀高中,爸爸媽媽在家務農,且媽媽體弱多病,全家的開支主要靠農作物。由於家鄉田少人多,加上去年又遇洪水,農作物欠收,全家人均收入不足400元。我進大學時的學費大部分是靠親戚朋友借來的,今年要把學費交齊就更加困難了。為了不因經濟困難而影響自己的學業,能及時、足額地把所欠學費交清,於是,我特向貴社提出助學貸款。我借款的額度是6000元,計劃畢業後4年內還清本息。我父母也同意我貸款,並同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貸款後,我保證履行還貸義務,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同時,繼續努力學習,爭取以優良的成績來回報省農村信用社對我的關心和扶持。望省農村信用社批准為盼。

申請人:×××

尊敬的領導:

我叫-----,系- 人,現住 ,就讀04級物教班,家中有媽媽.姐姐.妹妹及我四人,父親已於五年前去世。我的所有的費用主要由我的姐姐和我的媽媽負責。媽媽她的經濟來源是專為別人打臨時工和租種政府的土地得到的回報。因為我們是水淹區的農民,無田無地,當時的政府給我們發了點錢就讓我們背井離鄉的(我父親多半是因為這而累亡的)。而姐姐她,在很小的時候,就因為父親的大量負債學會了幫別人做事,換取生存,每月所得的人民幣也不多。況現在她失業在家待婚,對我的事愛莫能助。妹妹,就別說了,可憐調皮的傢伙,跟我一樣,真不知她們的學校為什麼就要那麼的錢呢?

尊敬的領導,我向來是個好強的人,凡事都不求人的,從小到大,盡管父親的大量負債,及父親的離去帶來的一切災難,我都未向社會伸出求助之手。但是現在已經不同,我不能再困擾再封閉再仇恨,我得好好地在社會里為自己為別人活下去,我已經長大了。

真的是山窮水盡。今年母親租種的地被葯廠徵用了。她跟姐姐一樣,成了無職無業的遊民。而父親的離去給我們留下的只是無盡的傷痕。我不能,社會也不容忍我再把媽媽她往那她撕聲裂肺喊說的死亡堆里趕了。沒有辦法,我得向社會求助,放下我的對社會一向仇恨,為了母親,為了以後自己不是人群里恐怖的一員。我希望得到求助,我真的希望得到。雖然我一向都不相信,但我還是希望的。為了我;為了母親;為了姐姐。

注意事項:

1、申請書務必用黑色碳素鋼筆或中性筆書寫。開頭稱呼務必寫:尊敬的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領導;

2、對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等情況要寫清楚、詳細;

3、寫清本人在校期間學習成績情況(大一寫高中或高考成績);

4、寫清申請貸款用途、金額數;

5、承諾能夠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情況;

6、申請書不能有任何塗改;

7、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生活費根據個人困難程度,參照聊城生活水平而定,一般為每學年1000—1200元。並且不能貸往期生活費;

8、申請書中所有信息要和學習證明、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習成績單等其他材料嚴格對應起來。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申請書撰寫要點

1、名稱2、申請原因3、申請款額4、借款後保證履行的義務5、落款

助學貸款的期限和限額是如何規定的?

①國家助學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最長不超過借款學生畢業後六年,借款學生可在畢業後1~2年開始還款、6年內必須還清。②借款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

借款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須提交哪些資料?①借款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②鄉一級以上(含)的民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③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④經濟情況調查表復印件⑤父母戶口簿(卡)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貸款申請表是否可以塗改?關鍵要素不可塗改,如姓名、貸款期限、金額、簽字處。

學生本人身份證丟失後怎麼辦?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戶籍卡復印件可以代替身份證么?申請貸款學生本人的身份證丟失,需到所在學校戶口管理部門辦理身份證號碼證明。不可以,必須為身份證正本。

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一、學校應對借款人進行初審

A、應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本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貸款。

B、學校應對借款人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對借款學生的有關情況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並在收到學生借款申請後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

C、初審結束後,學校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D、公示結束後,學校應在10個工作日,確認借款人在相關材料上的簽字系本人簽署並真實有效,在審查合格的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上加蓋公章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借款申請人,並按貸款人要求編制《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電子文檔形式與申請材料一並送交貸款人。

二、貸款人對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審查

A、對申請審批表、學生身份證件、《信息表》核對。B、審查每個申請學生每學年借款金額是否超過6000元。 C、學校申請貸款加總金額不能超過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核定的該校本年度貸款額度,且借款人數不能超過該校在校學生總人數的20%。 D、對貸款手續及文件資料進行審核,如有差錯或遺漏,應立即要求學校更正或補充

-----發放貸款篇:

銀行發放貸款時,借款學生須開立哪些帳戶?

中國銀行行將為每名借款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和活期存摺,以便學校機構按月將生活費劃入借款學生的活期帳戶。此帳戶可作為借款學生的還款帳戶。

國家助學貸款是如何發放的?

A、貸款經有權批准人批准後,貸款人應在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戶,同時貸款人應按照學校提供的學習、住宿、生活等費用的收費標准將貸款轉入合作高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學費賬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在借款人簽署借據後,貸款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按上述流程將學費、住宿費、生活費貸款劃入學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戶和學費賬戶。

B、貸款人在發放貸款時應為每名借款人辦理一張借記卡和活期存摺,將借款人名單及借記卡號及活期存摺賬號明細提交學校以便合作高校按月將生活費劃入該活期帳戶。同時,貸款人應向學校及借款人明確該賬戶在償還貸款時將作為還款帳戶。

----學籍變動篇:

借款學生發生轉學,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傷亡等情況時,貸款銀行將採取什麼樣的措施?

1、借款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退學、轉學、休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止學業的事件,學校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銀行;

2、銀行在接到學校機構提交的書面通知後,要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採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3、借款學生畢業後申請出國留學的,借款人要主動通知貸款銀行並一次性還清貸款。

什麼情況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

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在校學生保證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經辦銀行: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 3.在校學生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它影響其償還能力的情況。

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經辦銀行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經辦銀行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銀行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在校學生違約情況告訴在校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外就讀學校,工作單位)或國家有關部門:

1.將放在有關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在校學生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償清借款的;

3.在校學生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系方式通知貸款人;

4.在校學生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償清借款的;

5.在校學生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時;

6.在校學生拒絕或阻撓經辦銀行,學校監督檢查其貸款使用情況;

7.在校學生在畢業時未與經辦銀行簽訂還款協議。

----還款篇:

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方式,還款時間有何規定?

A、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在校期間100%由財政貼息(即借款學生在校期間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畢業後的貸款利息和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B、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組織借款學生與貸款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學生可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即寬限期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也即寬限期內借款學生可以只還貸款利息,不還貸款本金。但借款學生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畢業後6年內必須還清全部貸款 C、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含一年),貸款本息在貸款到期時一次性清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採用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 D、貸款人應於每月20日從借款人在本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中扣收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E、借款人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在還款前15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 F、借款學生畢業後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包括調整還款方式。

貸款銀行如何收回借款學生償還的貸款?

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的回收,借款學生畢業前必須與經辦銀行重新確認或變更借款合同,並根據貸款銀行的要求重新辦理相應的手續。如借款學生不辦理確認手續,學校暫緩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借款學生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將貸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開設的活期儲蓄帳戶內,貸款銀行在約定的還款日主動從帳戶中扣收。如借款學生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向借款學生發出催款通知書,依法追究違約責任,並計收罰息。

學生若提前還貸款,該准備什麼材料?

學生需提前15天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合同。

借款學生畢業後,貸款銀行、借款學生及其所在學校應辦理哪些手續?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校將借款學生去向、變動情況、聯系地址等書面通報經辦銀行。借款學生也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諾,及時向經辦銀行通報變動後的單位、聯系地址、還款方式的變化情況。借款學生蓄意逃廢銀行債務,不按借款合同中的要求及時向經辦銀行通報變動後的單位、聯系地址、還款方式及貸款擔保的變化情況,使銀行貸款形成風險的,銀行將會同有關部門採取債權保護措施,必要時向社會公布,依法追償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到外地如何還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到異地工作的,可採取通過經辦銀行的異地分支機構匯款到貸款銀行的方式歸還貸款;貸款銀行也可與借款學生工作所在地的經辦銀行分支機構協商,辦理貸款轉移手續。

逾期未還清國家助學貸款怎麼辦?

A 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B停止發放尚未使用的貸款;C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D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有權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E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違約人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F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展期篇:

國家助學貸款是否可以辦理展期?可以,原則上只能辦一次

借款學生如何辦理展期手續?

① 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貸款展期,並在畢業前30日向原就讀學校遞交貸款展期申請,由原學校審核通過;

② 借款學生申請的貸款展期後,若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③ 借款學生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按借款學生原所在學校的隸屬關系,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操作流程是怎麼樣的?(例子)

整個申請操作流程分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為例詳細介紹:

第一步: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機構")。

所要提交材料包括: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4)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第二步: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與申請資料一並送交中國工商銀行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銀行")。

第三步: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如有差錯或遺漏,會要求學校進行更正或補充。經辦銀行的復審工作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全部審查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經辦銀行將統一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隨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據送交學校。

第四步: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學校指定賬戶。經辦銀行為每名借款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將借款學生名單及借記卡號明細提交學校以便學校按月將生活費劃入該賬戶。

第六步: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借款學生畢業後,應按月償還貸款本息,但可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也可提前償還貸款本金。

借款學生應在借款合同中授權經辦銀行於約定還款日自動從其在該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中扣收應償還本息,直至全部貸款本息償清為止。

⑺ 新寧縣教育局的機構設置

根據《新寧縣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新政發[2012]30號)的精神,縣教育局各股室(站)職能如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文書檔案、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報告起草和重要事項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全縣教育改革和重大政策調研工作;牽頭辦理人大、政協委員提案、議案;負責檢查指導教育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法律咨詢;負責全縣教育新聞宣傳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來信來訪、報刊圖書征訂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婦女工作及其他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直屬單位的黨建和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有關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直屬單位體制改革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指導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培養的統籌規劃和專項培養計劃的組織實施。
三、基礎教育股(加掛「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新寧縣教育局工作委員會」牌子)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學校共青團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學文件與評估標准,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和中小學、幼兒園招生計劃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調整;歸口管理中小學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書;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和藝術等活動;監管學校的食品安全。
四、計統財務審計股
負責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中小學校經費體制改革;負責全縣教育經費預算的編制,教育經費的籌措,撥款、決算、基建工程及校產的宏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收費標准;負責教育部門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縣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審計工作的開展。
五、招生考試辦公室
負責全縣研究生、普通大中專、成人高考考試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及英語等級考試工作;負責考務人員的培訓管理;負責考風考紀建設,會同相關部門查處招考工作中的違紀舞弊事件;負責推進考點現代化工作;負責收集整理、提供有關畢業班工作的信息和資料,切實搞好畢業班服務工作。
六、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辦量辦學股
承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調整、教材建設、學歷、學籍等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督促三級農校的辦學;擬訂全縣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指導全縣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負責民辦學校的審批、申報和監管工作。
七、社會管理安全維穩股
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普法宣傳、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防範及其它非法組織問題;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八、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教育系統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監察對象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情況;指導、督促、檢查教育局所屬單位抓好廉政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行風建設工作;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組織開展教育系統執法監察工作,對考試、招生招聘、采購、招標、評優評先、職稱評定、人事代理、調資晉級、教育收費等工作進行監察。
九、教育工會
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工作;聯系群眾,聽取和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生活;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教代會和校務公開制度建設。
十、新寧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新寧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是縣人民政府掛靠在教育局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的辦事機構。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代表縣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管理全縣教育的各項評估、驗收與專項督查。
十一、新寧縣勤工儉學管理站
負責制定勤工儉學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勞動生產實踐活動;對勤工儉學工作進行正確引導和管理,發展校辦產業。
十二、新寧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加掛「教育人事檔案室」牌子)
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人事檔案收集、整理、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檔案管理和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全縣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人才交流市場的管理,積極推薦畢業生就業;負責畢業生人事關系代理工作,積極為畢業生提供服務。
十三、新寧縣教研室
負責全縣中小學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對全縣中小學進行教育教學業務指導;制定本縣教學研究計劃,組織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檢查各中小學執行課程標准、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情況;組織教研人員深入學校、課堂,參加教學實踐,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教學基本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教學的指導性意見和建議。
十四、新寧縣電教儀器站
負責全縣中小學現代教育的管理指導工作,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充分發揮教學儀器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進行電化實驗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全縣中學學業水平考試中的實驗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考試工作。
十五、新寧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和貸後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等資助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家庭貧困學生的資助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的落實工作;發動、組織、接受社會各界對中小學校和中小學生的救助和捐贈。

⑻ 貸後管理工作的崗位職責,有誰知道

協助人力資源部經理處理人事部的日常工作
負責提出機構設置方案和人員編制方案
負責提出並組織實施人力計劃與調配
編制崗位定編計劃,熟悉並掌握各崗位的基本用工情況,合理配備人員
負責在人事方面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系
負責員工考核工作,審批浮動工資及獎懲金額
負責員工的安全監察
辦理員工招聘、招工手續和調動手續
負責填報勞動力報表、工資報表等勞動人事報表
負責員工的安全監察
組織、實施職稱評審、確認等一系列工作
辦理因公出國上報審批手續,如政審、護照、簽證等事宜
負責上報審批各職位人員任免資料
制定、修改、監督和執行勞動制度
調整員工打卡編號,製作、發放、管理員工的工作證和名牌
辦理外國人來華、邀請、就業、居住等手續
協助並完成人力資源部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經營狀況,提出工資保險計劃及年度調整意見
檢查並完成全店每月的考勤統計工作
審批各類假期,並制定各類假期的工資執行標准
按月匯總和發放加班費及其他各種津帖
負責員工養老、待業、醫療、生育、公傷等勞動保險的交納和退保工作。
辦理員工退休手續及離職手續
負責員工檔案的日常管理及其調轉手續
負責修訂並監督執行考勤制度
負責勞動合同的修訂、簽訂與鑒證
負責員工的政審、外調工作
負責編制工資體系、工資水平方案及工資調整方案,負責編制工資總額計劃及其具體實施
負責工資的日常變動、發放審核、浮動工資考核等
管理員工檔案工資
負責辦理員工離店工資結算、轉移事宜
協助並完成人力資源部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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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助學貸款貸後管理工作中高校主要職責是什麼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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