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銀行工作人員,我把我的47位貸款人的名單和身份證號碼提供給了別人,我的責任是什麼
違法了!泄露他人隱私
㈡ 我有工作但不是正式的,現急用貸款二萬左右就可以周轉一下了,有能幫忙貸給我的嗎需要什麼手續
我來回答這個提問:我有工作但不是正式的,現急用貸款二萬左右就可以周轉一下了,有能幫忙貸給我的嗎?需要什麼手續?回答如下:
貸款的事兒請你要想清楚。不要相信個人能貸款的鬼話。貸款請你到正規的銀行去。堅決不能相信個人所說的能貸款的話,小心陷阱。和騙局千萬千萬注意。
雖然我的建議。聽起來不好聽,但是忠言逆耳利於行。我只能建議你。不要上當受騙,千萬千萬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不要圖一時省力和便宜。上了別人的圈套!
㈢ 一個銀行貸款的工作,大家幫我分析分析,謝謝大家了!
可以去,其實就是審查房地產商提供給你的客戶按揭貸款資料的真實性,用不著你去拉客戶,比較輕松,收入也可以。工作就是打電話要求那些按揭貸款的客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資料,然後上報信貸部由他們拍板。
前途是有的,只要幹得好,待遇會不斷提高。
㈣ 我向銀行提交了我的貸款資料,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每個月收入是8000元,提交的銀行流水半年的銀行流
銀行會從你的貸款用途合理、還款能力大小和還款意願(徵信報告)等方面進行審查審批,如果以上方面較好通過可能性較大。
㈤ 銀行工作人員借用我的易貸卡辦理貸款30萬元,我如何證明實際使用人是他
沒有辦法證明。他們用你的資料貸款時,沒有通知你嗎?你們沒有簽協議嗎?如果沒有經過你同意,你可以起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