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請公積金貸款後還能將賬戶里的余額提現嗎
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B. 公積金余額可以提出來還貸款嗎
可以的。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
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C. 公積金貸款的錢可以提現嗎
辦了公積金貸款還可以提取余額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D. 公積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現
常見的方式有買房、租房、離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符合特定情況。
具體如下:
1、個人繳存公積金,可以使用公積金進行貸款。
2、商業貸款購房,應攜帶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原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賬戶余額的申請。
3、在本市租房,可攜帶房屋租賃合同、無房證明等材料申請提取公積金住房。
4、離休、退休,可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時需攜帶離(退)休證明原件或由區(市)級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審批表原件。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6、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7、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積金余額
8、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積金余額。
9、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並搬離本市,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10、本人或親屬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積金余額。
11、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12、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提取其公積金余額
E. 公積金貸款可以提現嗎
如果你還正常交存公積金就可以繼續用公積金貸款。
並且提取公積金用於買房還貸必須先還已有的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不會考慮你的個人公積金賬戶有沒有錢,只要你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公積金貸款。還有一個前提是你目前沒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一次只能貸一筆,還清後才能進行第二筆的申請。
公積金貸款後,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積小於等於90平米,自購房合同簽訂起兩年內,可以提取不超過首付款的金額,要留貸款額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積大於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還貸12個月以後才能按照還貸提取,提取金額是最近12個月還款額。
(5)貸款公積金余額提現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F. 公積金貸款後什麼時候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用
一、按揭買房的話,銀行/公積金已經放款,並取得購房合同、貸款合同以及購房發票,二手房需完稅證,在貸款期間提取。全款買房的話,取得上述資料,在付款後兩年內提取。二、以下這三種情況下都是可以提前公積金的:1、貸款購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積金直到貸款還清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貸款的當年還款額;2、一次性付款購房:一次性購房需要在購房後一年內提供材料提取公積金,且只能提取一次;3、離職:如果離職後沒有新的工作單位,離職一個月後可以辦理。
G. 我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裡面的余額能提出來嗎怎麼提
住房公積金裡面的余額可以提出來,職工持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7)貸款公積金余額提現擴展閱讀
1、參照《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參照《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
2、參照《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2)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3)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4)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5)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6)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