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以貸款,公積金繳費間斷了一個月,但公積金余額足夠月供,這樣有什麼影響
辦理貸款以後斷交是沒有影響的。
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委託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書》,並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
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
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㈡ 如果公積金貸款中斷了裡面剩下的錢還會自動還貸嗎
1、先前公積金貸款,並申請過賬戶余額沖還貸款。那麼賬戶內的余額還會繼續自動還的。直到賬戶內余額100元以下為止。公積金賬戶內要求至少留10元(實際上是兩位數),各地規定可能略有不同。
2、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詳細解釋,公積金貸款是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2年以上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購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即可享受公積金貸款。其貸款的條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屬親屬繳存的公積金總額至少達到新購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3、公積金「逐月還貸」是指按月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劃轉到住房公積金貸款受託銀行提供的扣款還貸個人銀行賬戶中,用於抵償借款人上月歸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包含提前還貸)。
㈢ 辭職以後,公積金停交,原公積金帳戶里的余額可以繼續逐月還貸嗎聽說賬戶不足五千就轉到商業貸真的嗎
無轉商貸的相關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積金中心還規定有其他情形,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㈣ 公積金斷交後,還能用余額貸款么
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㈤ 住房公積金斷交後還有貸款的情況下能提取嗎,,
通常這種情況是可以提取的,只要提供必需的材料辦理就可以,但是各地多有不同,你可以咨詢下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那裡一定可以得到明確的答案。
㈥ 住房公積金停交了還能貸款嗎
不可以,單位和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在申請貸款當月之前,個人和所在單位連續、按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職工,可以申請貸款。
解釋:凡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或累計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並且目前仍在繳存公積金,才有資格申請。購買商品房、二手房、大修自住住房等,均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那麼也就是說公積金繳停後是不可以申請貸款的,必須是連續足額繳存並且在正常繳存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6)公積金斷交了但是有餘額可以貸款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 沒有不良還款記錄;
2、 應徵得原貸款銀行的同意;
3、 轉公積金貸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權證應已辦出,並能辦理抵押手續;
4、 轉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原商業貸款剩餘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過房屋原購買價格、房屋評估價值低者的六成;
5、 原借款余額超過轉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籌,並與轉公積金貸款一並用於提前償還原借款。
如果剛剛申請了商業貸款想轉申請公積金貸款,就此問題致電成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得知,如果商品房的商業貸款尚在申請過程中,可以撤銷商業貸款申請,改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是貸款一定要在商品房封頂之後才能成功辦理;如果購房者的商業貸款已經成功申請下來,則不能再轉公積金貸款。
雖然成都尚未實行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但寧波、南京、貴陽、福州、莆田、東莞等全國多個城市已經開始實行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減輕購房者的壓力。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在當前銷售壓力下,成都市封頂樓盤幾乎全面接受公積金貸款,公積金運用率高於以上城市,暫時還沒有開通「商轉公」通道的必要。
㈦ 公積金中間斷交了一段時間,原來交的余額還能用嗎
需要符合提取政策,才可以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㈧ 大家公積金斷交可以貸款嗎
1.公積金需連續交滿6個月以上方可用(補交不算連續,補交能增加帳戶余額),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註:連續的意思是指一個接一個,中間沒斷過。如:1~6個月已交滿,到第7個月時為連續,若只交了1~5個月,到第6個月時停交,第7個月再重交的話,不算連續。須由開始交的第1個月起再重新連續交6個月。 2.若有共同申請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申請 人也需達到同樣的條件,分兩種情況:a:主申請人為深戶的,共同申請人需連續交滿6個月以上的公積金,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b:主申請人為非深戶的,共同申請人需連續交滿6個月以上公積金且連續交滿1年社保方可,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非深戶買房需交滿1年社保方可貸款。 4.貸款金額帳戶余額的12倍。 5.月還款額不能超過繳存基數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