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志願服務工作的理解與認識
對志願服務工作的簡單理解也就是志願者通過自己無償的付出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為公益事業做出自己應盡的一份力量。
體現了志願者的社會的責任和擔當,也算是一種正能量的表現。
志願服務工作對推動社會和諧和發展具有一定的帶頭作用,值得更多人加入、推廣和發揚,為社會進步做出應有的貢獻。
⑵ 大學生西部志願者能減免助學貸款嗎
2009年之前參加西部計劃的志願者,延長服務期至3年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2009年招募的西部計劃志願者,首次簽約1年服務期而後延長至3年服務期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2009年開始,對參加西部計劃並到西部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履行3年服務期限的應屆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2012年8月8日,開發銀行新增助學貸款將突破120億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意見》表示,為切實減輕借款學生的經濟負擔,將貸款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學生在讀期間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
⑶ 高校畢業生參加國家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並工作滿多少 年的,由政府全額返還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其戶口可根據
根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15號的規定,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戶口問題此政策未涉及。
⑷ 福建省服務欠發達地區志願者的助學貸款國家代償問題
國家是有這個政策,但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不是很清楚,請你與當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聯系,看看應該怎麼辦。可能你的問題遲早會解決的。但要抓緊辦。
⑸ 我大學沒有申請上助學貸款,去西部做志願者的話國家會返還四年的學費嗎
應該不會
⑹ 四川的西部計劃志願者服務期間需不需要自己還貸款利息
項目辦文件上找的,LZ看看有幫助沒?可以去項目辦網站上找文件或者提問的,我記得回答的挺及時的!
十七、西部計劃志願者享受助學貸款減免政策嗎?
答:2009年之前參加西部計劃的志願者,延長服務期至3年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2009年招募的西部計劃志願者,首次簽約1年服務期而後延長至3年服務期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2009年開始,對參加西部計劃並到西部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履行3年服務期限的應屆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具體由今年符合條件的新入選志願者向本人畢業高校學生管理資助中心等相關機構申請辦理。在志願者申請志願者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過程中,高校項目辦應提供必要幫助;服務縣項目辦應在志願者到崗後及時協調相關志願者與服務單位簽訂明確3年服務期的服務協議書;並將此協議寄送到學校學生管理資助中心。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省級項目辦要會同教育部門做好協調指導。116所中央部屬高校根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15號)開展代償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關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有關辦法和規定執行。
⑺ 求一篇當助學貸款志願者的論文
助學貸款志願者??這更應該要你自己寫才有意義啊,不然你參加這個活動就失去了你本身最開始的初衷了~~加油吧
⑻ 我是今年的應屆畢業生參加了西部志願者服務,而且簽約了三年。但我在校期間沒有貸款,可以申請退學費嗎
西部計劃志願者享受助學貸款減免政策嗎?
2009年之前參加西部計劃的志願者,延長服務期至3年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2009年招募的西部計劃志願者,首次簽約1年服務期而後延長至3年服務期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2009年開始,對參加西部計劃並到西部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履行3年服務期限的應屆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具體由今年符合條件的新入選志願者向本人畢業高校學生管理資助中心等相關機構申請辦理。在志願者申請志願者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過程中,高校項目辦應提供必要幫助;服務縣項目辦應在志願者到崗後及時協調相關志願者與服務單位簽訂明確3年服務期的服務協議書;並將此協議寄送到學校學生管理資助中心。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省級項目辦要會同教育部門做好協調指導。116所中央部屬高校根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15號)開展代償工作,各地方高校按照本省出台的關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有關辦法和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