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理公積金貸款後,要出國工作,應怎麼處理可以轉到自己家人名下嗎
可以的,到銀行辦理手續
⑵ 申請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換工作嗎
建議放款之後再換工作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⑶ 銀行有貸款可以出國工作嗎
在銀行有貸款能出國工作。
但是如果貸款逾期未還,或是有惡意拖欠的情況,如銀行提起法院起訴,進入了司法程序,而銀行認為你有潛逃的嫌疑,向公安機關提起限制離境的申請,法院簽發了限高令和限制出境令,那就不允許出國。
出國留學的學生還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出國留學貸款是指銀行向出國留學人員或其直系親屬或其配偶發放的,用於支付其在境外讀書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的外匯消費貸款。
⑷ 請問公積金貸款後辭職有什麼影響
如果已經辦理好公積金貸款,工作變化並不影響公積金貸款還貸。只要每月按時將月供存入貸款的還款賬戶中即可。如果辦理的是公積金代扣,在公積金賬戶余額劃扣到一定數額時,就不能進行劃扣了銀行會通知您辦理手續,每月將月供存入貸款還款賬戶中。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⑸ 辦理公積金貸款後出國工作,公積金賬戶封存,對貸款有無影響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求專業回答。
沒有影響,正常還款就可以
⑹ 公積金貸款後能換工作嗎
可以換工作,在找到工作補繳前面的公積金。並且公積金不能中斷3個月,中斷三個月公積金貸款可以解除合同的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換工作找到工作一定要繼續繳納公積金。
對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隨即封存賬號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其補繳已欠繳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間正常按月足額繳存;拒不繳存的,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
公積金停繳對貸款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2個方面:
(1)如果想要申請公積金貸款,按照公積金管理條列規定,借款人申請貸款之日前必須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單位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所以停繳公積金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2)對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合同約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⑺ 已經使用了公積金貸款,那我辭職到外地工作後貸款怎麼辦謝謝
應該不會有太大影響,你用公積金貸款的時候,你的公積金賬戶是處於凍結狀態的,就算你在原來的公積金繼續交的話,你的公積金也是無法提用的,還有,如果銀行已經放款的話,那麼當初銀行帶給的錢數就是你貸款當時的公積金存摺里的總數除0.3,這個數不會有變化,具體的還要看銀行每個月的具體政策不同,總之如果銀行不主動給你打電話的話,應該沒有影響的,但是那個還款賬戶里的錢是不能斷的,每個月要按時補齊,否則會影響你的信用度
⑻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出國了怎麼辦
出國後只要你還是在償還月供的話是沒有問題的,只要你不是斷供了就可以了。
⑼ 想出國勞務,但有貸款還沒還完,請問能不能再申請貸款出國工作啊
不知道你是什麼學歷背景,我個人在迦納有四家連鎖日用品超市想招人過去做收銀員或者是店長工作,不用交任何費用待遇優厚 有興趣我們可以談談
⑽ 申請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換工作嗎
可以換工作,在找到工作補繳前面的公積金。並且公積金不能中斷3個月,中斷三個月公積金貸款可以解除合同的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換工作找到工作一定要繼續繳納公積金
對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隨即封存賬號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其補繳已欠繳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間正常按月足額繳存;拒不繳存的,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10)深圳市公積金貸款後出國工作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注意事項
1、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月工資收入之和×12(月)×40%×貸款年限(月工資收入=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率)。
2、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過購房總價的80%;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的70%;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不得超過購房總價的50%,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3、二手房的總價款取交易與評估價格的最低值。
4、還款能力系數暫定為0.4。
5、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之間僅限夫妻,未婚子女可以考慮選擇父母中一方作為共同還款人。
6、申請第二次貸款時,須將前一次的貸款全部還請。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辦理注意事項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