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貸款要提供什麼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分口負責人初審------營業廳負責人核實------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匯總報財政局核實撥款----------財務科支付
2.非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營業廳負責人初審-------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b、 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c、 在職死亡:委託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准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f、 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g、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公積金的支取使用:
1、 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
5、出國、出境定居的;
6、戶口遷出本市、縣行政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
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但需徵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的,應當憑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去管理中心辦理 。
2. 公積金貸款要准備什麼資料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首先應填寫《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由所在單位蓋章後,連同下列證明材料交貸款銀行: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及婚姻狀況證明(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借款人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及《公積金繳交情況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4、購買住房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及首付款收據,自建住房的應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5、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8、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3. 請教純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首付款證明;
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4. 公積金貸款都需要什麼資料
本地公積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三個月的工資流水,還款卡,還有收入證明,徵信,無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