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欠銀行貸款沒有還,還了利息,可證件被銀行工作人員扣留了,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當然是還錢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人家扣你的證件也是迫不得已,為了逼你還錢。
㈡ 我問問我給銀行工作人員騙去貸款沒有還,怎麼辦
這個沒有什麼好說的
第一,立即報警。(如果此人你認識或者是你熟人,你不想走這一步,可以協商讓他先把貸款還了)。
第二,找律師起訴該貸款銀行,該銀行工作人員工作過失,沒有核實是否你本人(這個官司基本都是你贏,查找貸款合同簽名非你本人簽字即可)。
第三,中間如果貸款合同有公證處公證了的話,那麼連公證處一起起訴,均是他們工作人員工作過失。
第四,個人信用有多重要這里就不說了,未來幾年你就能看出來了,你不立即起訴的話,等到銀行起訴你的時候,這個十萬就不好說了,你都有可能要還完。
㈢ 貸款到期後,貸款人將錢給銀行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沒還上貸款,是否構成犯罪
你還貸款應該有一個還貸的途徑,為什麼要給工作人員呢?有證據的情況下你去警察廳問問看吧
㈣ 2021年因為自身是學生沒有工作,在貸款前與工作人員提前說明了,還不起貸款需要強制劃扣嗎
雖然你在貸款時跟工作人員說明了無還款能力,但是工作人員可能是為了完成業績,還是把款貸給你,如果還不起貸款的話會嚴重影響你的徵信,你以後考好學校幾乎不太可能的,還合強制劃扣。小朋友長點心吧。
㈤ 貸款擔保人,在貸款人規定還款期限內,沒有償還貸款的各種情況下應當所負的法律責任。法律條文列舉謝謝!
《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合同法》
第二百零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
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
息。
第二百零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
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
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㈥ 信貸員拿我還的貸款沒有還到銀行。兩年了,他的行為違法嗎
信貸員的行為涉嫌職務侵佔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㈦ 我從翼龍貸貸款六萬元,把錢還給了翼龍貸工作人員,她當場給我寫了收據,也按了手印,現在他卻沒有把錢還
你多大啊這情況還來問,先報警,保留好證據,收據通話記錄等等
㈧ 有個朋友在銀行貸款十幾萬,到現在還沒還,今天銀行工作人員居然打電話給我說,你認識不認識這個人,他在
這都是很正常的情況
如果到時候貸款的人不還款
或者打電話不接,關機情況
那麼工作人員就會打電話給她的親屬
或者給他的朋友
讓你們轉告他去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