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打銀行流水需要本人嗎 銀行流水需要本人去嗎
銀行辦理業務需本人持本人銀行卡去辦理。
流水一般要6個月,分工資流水和現金流水,
結息准確,流水金額是貸款金額的2.5倍,
專業銀行紙列印,
速度快。
『貳』 銀行流水非要本人去嗎
需要本人前往。
個人銀行流水賬單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法查詢:
1、需要攜帶身份證、卡或存摺到所屬銀行營業網點非現金業務窗口通過銀行工作人員列印;
2、攜帶銀行卡或存摺到銀行營業網點自助查詢設備列印。自助查詢機----》插入卡或存摺----》輸入密碼----》進入查詢明細頁面----》歷史明細----》輸入查詢列印所需日期----》查詢----》列印流水;
3、登錄個人網銀----》打開個人賬戶賬單----》選擇查詢賬單的周期----》導出賬單明細即可查看流水(前提條件:需要開通網銀功能);
4、下載銀行手機APP客服端----》登錄手機銀行----》我的賬戶----》賬戶明細---》即可查看賬單流水(前提條件:需要開通手機電子銀行)
『叄』 銀行打流水單要身份證嗎
列印個人銀行流水賬單可以通過三種方法,一種需要身份證,兩種不需要身份證,方法如下:
1、去銀行櫃台由銀行工作人員幫助列印,需要攜帶身份證、卡或存摺到所屬銀行營業網點非現金業務窗口通過銀行工作人員列印(貸款類業務需加蓋銀行業務公章);
2、去銀行網點自助終端機辦理不需要身份證,只需要攜帶銀行卡或存摺到銀行營業網點自助查詢設備列印。
3、登錄銀行網站,登錄個人網銀,導出賬單明細即可查看列印流水。
(前提條件:需要開通網銀功能,該方法列印出來的流水單僅供查詢參閱,不能作為辦理貸款等相關業務輔助資料)
銀行交易流水單和銀行對賬單的區別:
1、銀行交易流水單(銀行流水賬單):
銀行流水賬單俗稱銀行卡存取款交易對賬單,也稱銀行賬戶交易對賬單;
指的是客戶在一段時間內與銀行發生的存取款業務交易清單。
2、銀行對賬單:
銀行對賬單是銀行和企業核對帳務的聯系單;
也是證實企業業務往來的紀錄;
也可以作為企業資金流動的依據;
還有最重要的是可以認定企業某一時段的資金規模,很多地方需要對賬單;
例如:驗資,投資等等。
銀行流水賬單俗稱銀行卡存取款交易對賬單,也稱銀行賬戶交易對賬單。指的是客戶在一段時間內與銀行發生的存取款業務交易清單。
私人賬戶流水指的是客戶自己本人名下的銀行卡(借記卡)或者銀行活期存摺,在一段時間內與銀行發生存取款業務交易清單明細。
對公賬戶流水指的是銀行客戶《公司客戶》(開設基本對公賬戶)其對公銀行帳戶上一段時間與銀行發生存取款業務清單。
銀行流水的進項主要表現方式:進項表現貸方,出項表現於借方,主要有卡存、現存、轉入、工資、續存、網銀轉賬、貨款、勞務費等。
信用卡對帳單:貸記卡賬戶的交易記錄,是銀行給客戶的交易對賬單,只能當做交易記錄看待,不是銀行流水記錄。
個人流水:個人半年內的交易明細、消費、進出帳、轉賬、網銀、話費充值等。
工資流水:個人有在當地公司工作,並且公司有為員工義務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流水,每月工資銀行代發,銀行代繳個人所得稅,有消費、進出帳、轉賬、網銀、話費充值等。
大額個人流水:個人半年內的交易明細、消費、進出帳、轉賬、網銀、話費充值等,個人生意往來流水體現。
個人異地流水:個人半年內異地交易明細、消費、進出帳、轉賬、網銀、話費充值等;非理財金卡用戶異地轉賬、取現需扣手續費。
企業流水:俗稱企業對賬單企業所在當地銀行開的一般賬戶,半年內的企業資金流動。
『肆』 非本人可否到銀行列印流水 / 貸款通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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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列印銀行流水,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及銀行卡,到就近的銀行網點查詢即可,工作人員會幫你將其進行列印。一般需要6個月的!!專用紙列印。分工資流水和現金流水
『伍』 列印銀行卡流水貸款用需要本人去
列印銀行流水賬需本人持身份證銀行卡到銀行營業廳辦理。
補充:銀行流水是申請貸款的必備材料,因為銀行以此為依據來判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借款人列印銀行流水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弄清楚貸款機構所需銀行流水的時間
因為有些貸款機構要求借款人提供近半年的銀行流水,而有些貸款機構只需借款人提供近三個月的銀行流水。
2、弄清楚「銀行流水」具體是哪類收入的流水
貸款機構要求提供的銀行流水一般是指工資流水。
3、弄清楚貸款機構對銀行流水額度的要求
一般貸款機構對借款人的月收入有一定的要求。
『陸』 去銀行打流水賬單,不是本人可以打嗎
不可以。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客戶身份資料包括記載客戶身份信息、資料以及反映金融機構開展客戶身份識別工作情況的各種記錄和資料,應當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一)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二)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為了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行為,維護金融秩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制定,於2007年6月21日發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三條 金融機構應當勤勉盡責,建立健全和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針對具有不同洗錢或者恐怖融資風險特徵的客戶、業務關系或者交易,採取相應的措施,了解客戶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安全、准確、完整、保密的原則,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能足以重現每項交易,以提供識別客戶身份、監測分析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四條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方面的法律規定,建立和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合規管理工作,合理設計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並定期進行內部審計,評估內部操作規程是否健全、有效,及時修改和完善相關制度。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對其分支機構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金融機構總部、集團總部應對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工作作出統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