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學生助學貸款流程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7、如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並附加一條: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1、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2、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學校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經辦銀行可以向學校了解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1)助學貸款的工作內容擴展閱讀: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從大的方面來說,上學期間由國家貼息的助學貸款都是國家助學貸款。在就讀高校辦理的叫高校助學貸款,在戶籍所在地向經辦銀行申請的助學貸款叫生源地助學貸款。
3、它們之間沒有大的區別,最終都是為了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開學前和開學後申請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學生主要推薦生源地助學貸款。
4、按照有關規定,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貸款學生應在畢業後1-2年內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國家鼓勵畢業後收入較好的貸款學生提前還清貸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包括畢業生還款協議),一般規定貸款學生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如遇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相同。
㈡ 助學貸款需要准備什麼
1、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2、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p#副標題#e#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6)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3、在校大學生非首次(08年、09年辦理過貸款,2010年申請續簽貸款合同的)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件,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1份。
(2)助學貸款的工作內容擴展閱讀: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二)、貸款額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8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總額。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利率執行央行規定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㈢ 助學貸款的大概流程是
申請及流程: 哪些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 A、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B、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C、 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需要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D、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E、 就讀高校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博士生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對其申請資格進行核准) F、 經所在學校初審合格推薦 助學貸款的期限和限額是如何規定的? ①國家助學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最長不超過借款學生畢業後六年,借款學生可在畢業後1~2年開始還款、6年內必須還清。 ②借款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 借款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須提交哪些資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書面申請書; ②村委會、鄉鎮級民政部門、縣級教育主管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③借款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 ④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貸款申請表是否可以塗改? 關鍵要素不可塗改,如姓名、貸款期限、金額、簽字處。 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一、學校應對借款人進行初審 A、應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本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貸款。 B、學校應對借款人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對借款學生的有關情況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並在收到學生借款申請後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 C、初審結束後,學校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D、公示結束後,學校應在10個工作日,確認借款人在相關材料上的簽字系本人簽署並真實有效,在審查合格的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上加蓋公章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借款申請人,並按貸款人要求編制《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電子文檔形式與申請材料一並送交貸款人。 二、貸款人對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審查 A、對申請審批表、學生身份證件、《信息表》核對。 B、審查每個申請學生每學年借款金額是否超過6000元。 C、學校申請貸款加總金額不能超過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核定的該校本年度貸款額度,且借款人數不能超過該校在校學生總人數的20%。 D、對貸款手續及文件資料進行審核,如有差錯或遺漏,應立即要求學校更正或補充 發放貸款篇: 國家助學貸款是如何發放的? A、貸款經有權批准人批准後,貸款人應在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戶,同時貸款人應按照學校提供的學習、住宿、生活等費用的收費標准將貸款轉入合作高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學費賬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在借款人簽署借據後,貸款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按上述流程將學費、住宿費、生活費貸款劃入學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戶和學費賬戶。 B、貸款人在發放貸款時應為每名借款人辦理一張借記卡和活期存摺,將借款人名單及借記卡號及活期存摺賬號明細提交學校以便合作高校按月將生活費劃入該活期帳戶。同時,貸款人應向學校及借款人明確該賬戶在償還貸款時將作為還款帳戶。
㈣ 教育廳關於助學貸款的文件內容
1.如何申請學生貸款
學生申請貸款,應由本人向學校貸款審定機構提出申請,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一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本人的現實表現等),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提供還貸擔保人。目前各高校學生貸款實際額度一般每年在1000元以上。
學生貸款償還形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的工作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2.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適用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上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③學習成績較好,能夠正常完成學業;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⑤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⑥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程序:銀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學生的貸款申請。申請貸款的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指定部門(一般為學生處)提出貸款申請,領取並如實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等有關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學生所借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的50%由國家財政貼息,50%由借款學生個人負擔。
借款學生和經辦銀行應在簽訂借款合同時約定還款方式和還款時間。採取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可提前還貸,或利隨本清,或分次償還(按年、季或月),具體還款方式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商定並載入合同。還款時間最遲在畢業後第一年開始。學生所貸本息應當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
經貸款銀行同意,國家助學貸款可以辦理展期,但逾期國家不再給予貼息。
㈤ 關於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流程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流程:
1、貸款受理部門: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2、准備材料: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3、審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4、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5、合同回執寄返: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6、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7、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㈥ 什麼是助學貸款
商業助學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商業原則自主發放的用於支付境內高等院校困難學生學費、住宿費和就讀期間基本生活費的商業貸款。貸款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對象是指在境內高等院校就讀的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借貸雙方應當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簽訂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