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身份證信息被銀行工作人員私自拿給別人貸款被拉黑
不需報案。要與銀行協商解決,查明原因,如果是有人惡意使用你的身份證,可以報案
㈡ 欠銀行貸款沒有還,還了利息,可證件被銀行工作人員扣留了,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當然是還錢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人家扣你的證件也是迫不得已,為了逼你還錢。
㈢ 貸款時不是本人賬戶,幾年以後被銀行工作人員以欺騙手段更改成我的名字該咋辦
你有證據證明是被欺騙了嗎?如果沒有證據,那貸款在你名下,就是你的貸款。
㈣ 貸款讓銀行內部人取走,該找哪裡說理
貸款讓銀行內部人取走,你可以直接找檢察院反映情況,如果檢查院不受理,你就直接報警。
㈤ 我從銀行貸款被工作人員拿走了,長期不還怎麼辦
如果確定是銀行工作人員拿走您的貸款,准備好所有證據,個人理解是銀行流水賬這些,投訴到上級銀行,或者直接是銀行總部。拿工資的人,容易對付,銀行是銀監會管理的啊。
㈥ 新民法典規定銀行貸款被銀行工作人員和借貸人合夥拿了擔保人還要履行嗎
按貸款合同處理,如果有問題,貸款擔保人要提供銀行工作人員和貸款人合夥欺騙擔保人的證據,以此舉報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㈦ 銀行職員挪用貸款戶的款有什麼法律責任
要看挪用貸款戶的款的事實是什麼樣子的,怎麼挪用的,款在哪裡被挪用的,銀行職員是自己佔有了還是他用了。有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㈧ 銀行貸款被委託人取走怎麼辦
針對你這種情況,銀行有責任,它沒有執行面談和面簽制度,這是違反規定的,你可以直接去找銀行。
㈨ 貸款不良記錄 銀行工作人員盜用個人存款信息,造成貸款不良記錄如何處理急
去找造成你不良貸款記錄的銀行信貸部,要求清除你的貸款不良記錄。
或者,書面報告當地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詳細說明不良貸款記錄產生的原因,要求他們徹查造成你貸款不良記錄銀行的違規違法行為。
或者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狀告造成你不良貸款記錄的銀行工作人員(包括銀行)侵犯你的人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