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用社貸款下來,本人沒有要,信用社工作人員自己借給了別人,
怎麼可以這樣操作?以後還款可是叫貸款人還的
⑵ 信用社上班的工作人員能否以各人名義放貸款,違法嗎
信用社工作人員不能以個人名義放貸款,當然是違法的。
⑶ 信用社主任幫人貸款10萬自己拿5萬元犯法嗎
這當然是犯法了!這是變相的受賄罪
⑷ 我是農村信用社一名工作人員我貸款給別人,他不還款,我替他還了,我可以以我的名義起訴嗎
在代還的時候有寫欠條和寫明什麼時候要歸還嗎,如果有的可以起訴。
⑸ 信用社工作人員可以讓自己的手中的客戶幫其擔保貸款嗎
不太清楚這件事
⑹ 我去信用社貸款,簽了合同,但是信用社工作人員沒有把錢和辦理的借記卡給我本人,不知道怎麼把我的卡都給
如果按你說的錢並沒有交給你,所以雖然你簽訂了合同,但是合同尚未生效。因為借款合同應當自所借款項交到你手裡後生效(也就是說貸款發放到你名下)。所以,在這個案子里你負有銀行沒有將貸款發放到你名下的舉證義務。具體看合同當時是如何約定的。
另外一個疑問,辦理了貸款這么長時間沒給你錢,你沒找銀行詢問嗎?而且欠了合同,你不擔心?同時,你前述本次貸款沒有擔保人,後面又說五戶聯保是怎麼回事?
⑺ 信用社主任貸款給別人歸自己使用怎樣定性,如果犯罪了貸款的人和信用社主任是不是同犯.
主任是肯定犯罪或違紀了,如果不還,貸款人要承擔還款責任,知情的構成共同犯罪。
⑻ 信用社工作人員違規發放貸款,給相關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信用社有責任嗎
信用社有責任。因為工作人員屬於信用社管理。他違規發放貸款在審理和批准階段,一定有相關的上級領導予以批准。那麼該領導就具有相關的管理責任!供參考。
⑼ 我原來是信用社的職工,為了完成任務,自己貸款歸還利息,請問這樣的貸款不還行嗎
不可以。既然你已經貸款了,那麼你就有需要歸還的義務,怎麼可以不還呢!如果不還貸,銀行是可以起訴你的。並且會影響你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