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營單位職工欠銀行二十幾萬還不上會作牢嗎會丟工作嗎
那要看具體案情,你以什麼名義申請的貸款?貸款的實際用途是什麼?你是否個人資料造假?如果你個人資料沒造假,貸款也是按申請的用途使用的話,那這個就只是民事案件,還不上最多就只是執行財產,不會坐牢。如果個人資料造假,貸款也被挪用,那就是刑事犯罪,這就要坐牢了。坐牢肯定丟工作,而假如只是民事案件,這個看情況,你總是不還錢,對方可能會將你放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也有可能丟工作。
Ⅱ 欠銀行錢,然後銀行起訴我了,然後我把錢還上了,以後找工作會有影響么
以後想在銀行貸款基本是不可能了,至於找工作不與錢有關的影響不大
Ⅲ 欠賬確實沒能力償還,會丟工作嗎
這個是不會影響到自己的本職工作的。
沒有經濟來源就更無法償還外債。
法律也是講人道的。
Ⅳ 欠銀行貸款19萬,金融貸款18萬,還不起工作也丟了,我該怎麼辦,真的想死
貸款還不起的時候,真的是有種不想活的沖動,這個真的很理解你,但是還是要說一下,人活著什麼都有,人不在了,什麼都沒有了,不要害怕這害怕那得,有什麼啊,大不了慢慢還啊,現在這么多的機會,只要願意干,沒有什麼事做不到的,打起精神呢,相信自己,加油!
Ⅳ 請問貸款到期無力償還可以推遲還貸嗎是銀行員工是否會丟掉工作
看錢多少吧,錢少可能會受影響,錢多的話反而不會,不信你可以問問那些在銀行工作的人,呵呵
Ⅵ 信用卡欠款不還銀行會不會找工作單位
信用卡欠款不還會到打電話找你的,你的同事,你的親屬,反正只有跟你相產的電話,他們都會打的。
另外:1、如果只是暫時還不上,之後能還清的話,只是產生利息和滯納金而已。
2、但是如果本金透支超過一萬以上,經銀行催收,仍不還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處分的。法律依據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19號):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