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金融的調查,高分
國內銀行盈利情況:
次貸風暴令全球金融業都在感受震盪,不過,我國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境遇卻普遍好於國外同行。相對穩健的經營風格和介入海外市場的程度不深,讓它們在這場風暴中可以獨善其身。最近,監管部門與銀行自身披露的最新業績狀況顯示,國內銀行業發展前景令人樂觀,總資產不斷擴容,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持續雙降,前三季度盈利普遍超預期增長。
滬銀行前3季盈利超去年全年
上海銀監局昨天通報的滬上銀行業今年前三季度經營業績顯示,截至9月末,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賬面利潤686.42億元,已超過去年全年賬面利潤總和,其中外資銀行實現賬面利潤88.1億元,增速顯著。同期,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利潤率達1.9%,比2007年增加0.36個百分點,這體現了整個銀行業良好的創利能力。
通報透露,截至9月末滬上銀行業資產總額達4.93萬億元,比年初增加2233.58億元。值得一提的是,外資銀行資產總額達7986.78億元,市場佔比增至16.2%。特別是經轉制設立的外商獨資銀行已成為上海外資銀行組別類型中最重要的機構類型。
上海銀監局特別指出,目前在滬外資銀行基本面健康,資產質量良好,撥備充足,各項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截至9月末,在上海注冊的外資法人銀行不良貸款率為0.46%,撥備覆蓋率為238.26%,流動性比例為66.05%,資本充足率為16.12%。上海的外國銀行分行不良貸款率為0.52%,撥備覆蓋率為217.49%,流動性比例為59.71%。
我國銀行總資產近60萬億
昨天,中國銀監會統計,截至2008年9月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達到59.3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7.2%。統計數據還表明,前三季度我國商業銀行繼續保持了不良貸款余額與比例"雙下降"的態勢。截至9月末,我國境內商業銀行(包括外資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27萬億元,比年初減少30.2億元;不良貸款率5.49%,比年初下降0.67個百分點。
分機構類型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城商行的不良貸款余額及比率均比年初時出現下降。不過,農村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達到208.8億元,比年初增加78.2億元,不良貸款率4.44%,比年初上升0.47個百分點。外資銀行不良貸款余額39.0億元,比年初增加6.8億元,不良貸款率0.50%,比年初上升0.04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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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城市商業銀行的現狀問題
概述
全國現有城市商業銀行135家(截至2012年11月),2006年末,資本充足率為8 49%,不良貸款率為4.89%,資產總額為2,57萬億元,佔全國中資銀行(包括農信社)資產總額的6.74%。經過幾年的變遷和發展,上海、北京、南京、大連、杭州、寧波等城市商業銀行綜合實力發展迅速,並實現了跨區域發展,更有望在年內能成功上市。但仍有37家城市商業銀行目前處於風險狀態.其中有7家處於高風險狀態,一部分已資不抵債。據銀監會最新統計,截至2010年末,全國城市商業銀行存款規模達6.1萬億元,貸款規模達3.6萬億元,其中小企業貸款余額達到1.1萬億元,較年初增加44.4%。同時,城市商業銀行不斷加強風險管理水平,主要監管指標持續向好。截至2010年末,城市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325.6億元,較年初減少了51.3億元;不良貸款率0.9%,較年初下降0.4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達到257.1%;平均資本充足率達到12.8%,流動性指標普遍較好,杠桿率處於安全可控范圍內。
城市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差距。相比國內其他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由於歷史、體制、環境等原因,在市場細分、產品開發、經營理念等經營策略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
市場細分不夠
沒有形成較為鮮明的市場定位。一些商業銀行市場定位還只是流於形式,沒有形成自己穩定的客戶群體,對潛在的客戶也缺少研究.致使目前許多業務還處於粗放經營階段。
業務創新盲目
金融產品存在趨同現象。由於對市場缺乏科學的預測、詳細的成本與效益分析,業務創新具有盲目市場跟進色彩,新產品有的不能很好滿足客戶需求,有的由於無規模不能帶來效益,造成業務創新產品缺乏生命力。
經營理念落後
特色服務不突出。雖然目前各家市場商業銀行廣泛強調提高服務質量。但是服務的概念比較陝隘,有的只限於改進窗口服務、廳堂服務等,經營理念還比較落後,以客戶為中心的思想不能貫徹到產品、管理、服務、人員等各個方面。
信息技術落後
信息技術落後制約了產品開發和對客戶的服務水平。先進的信息技術是商業銀行有效實施經營管理策略的保障,絕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由於資金實力不強、技術基礎薄弱等原因,對科技投入不夠,信息技術相對於其他商業銀行來講顯得落後。
銀行間合作不夠
合作的深度和廣度還需要加強。目前城市商業銀行每年舉行的一次論壇,主要目的還是溝通和交流,對彼此間的業務合作探索不夠,主要業務合作還只限於異地結算等方面,其他一些業務領域基本上還沒有涉及。
發展存在問題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成立至今,城市商業銀行已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歷程,而城市商業銀行起步之初的發展戰略,現在回想起來很是耐人尋味——保支付、防擠兌、穩過渡。目前,這一戰略已經迅速轉變為「規范管理、穩健經營、加快發展」。
然而,城商行的底子畢竟太薄了。大發展的動力又更多地來自於加入WTO等外部環境的驅動,因此,當城商行吹響總攻號角時,還牢牢被三條繩索捆著:巨額不良資產、資本嚴重不足、單一城市制。
歷史包袱沉重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4年6月底,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104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2.36%(一逾兩呆口徑),比歷史最高點的34.32% 下降了近20個百分點。可以說,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通過資產置換、增資擴股、利潤消化等方式,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有了很大改善,歷史包袱有所緩解,但還遠不容樂觀。
首先,不良資產比例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資產規模的擴大,分母的「稀釋」效應不容忽視。數據顯示,按照 5級分類口徑,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比例2003年末為14.45%,2004年6月末為14.08%,下降了0.37個百分點;但同期的不良貸款余額卻由1164億元上升為1192億元。
不良貸款率=不良貸款余額/加權風險資產
國內商業銀行的加權風險資產主要是信貸資產。不良貸款率的下降有4種方式:①分母保持不變,分子即不良貸款余額減少;②分子保持不變,分母即信貸資產規模擴大;③分子——不良貸款余額有所增加,但分母即信貸資產規模卻以相對更快的速度增加;④分子減少,同時分母也在擴大。通常情況下,第四種情況是監管當局所要求和期望的。而銀行實際上多是第三種情況,為了實現不良貸款率的下降,在無法消化歷史不良資產的情況下,他們不得不採取擴大分母的方法,這就是所說的分母稀釋作用。
其次,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狀況呈現出嚴重的兩極分化特徵。以2003年末的數據進行分析,最大兩家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佔比為25%,平均不良貸款率僅為5.6%;60家經營狀況基本正常的銀行資產佔比為75%,平均不良貸款率為6.7%;35家較大風險類銀行資產佔比為14%,平均不良貸款率為23.41%;而17家高風險類銀行資產佔比為11%,平均不良貸款率為43.9%。可見,仍有相當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極度惡化,處於破產邊緣。
再次,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呈現出明顯的「懸空性」特徵。所謂「懸空性」,是指這部分資產的債權債務關系已無法落實,收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就是說,近2000億元不良資產中的大部分只能通過城商行自身消化或當地政府實施資產置換來解決。這無疑是對城市商業銀行盈利能力的巨大挑戰。
最後,絕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並未實現5級分類下的充足撥備。如果嚴格按照 5級分類要求計提准備,很多城市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將因此而由盈利變為虧損,還有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會雪上加霜。從某種程度上講,在監管當局嚴格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等監管指標要求的情況下,不良資產的歷史包袱已成為城市商業銀行發展道路上的首要障礙。
造血功能缺失
作為有經營風險的特殊金融企業,具備一定的抗風險能力是商業銀行正常開業和順利運轉的前提。而國際上衡量一家商業銀行抗風險能力的主要指標就是資本充足率。因此,出於防範風險的考慮,各國金融監管當局均要求,本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必須達到巴塞爾委員會規定的8%的最低標准。否則,將對其經營活動進行限制。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3年末,中國城市商業銀行的平均資本充足率為6.36%,尚未達到8%的最低標准。而根據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新規定,城市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下降2~3個百分點,即下降至4%左右的水平。這還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城市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的渠道不外乎留存盈利和增資擴股。目前,盡管銀監會已經允許並支持商業銀行通過上市和發行次級債券來補充資本金,但在諸多條件的約束下,上市和發行次級債券對於城市商業銀行來講尚不太現實,至少對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來說是這樣的。
此外,新的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調高了商業銀行一些風險資產的風險權重,使得大多數風險資產的風險權重變為100%,並要求在此基礎上實現資本充足率達到 8%,從而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提出更高要求。按照2003年末的數據測算,要達到新規定的要求,城市商業銀行的資本缺口在500億元左右。而2003年全年,城市商業銀行實現的賬面利潤僅53億元。如果假定城市商業銀行風險資產的增長速度保持在20%,利潤增長速度保持在40%,要想將資本充足率從目前的4%提高至8%,至少需要19年左右的時間。顯然,僅靠留存盈利來補充資本金的道路是行不通的。
理論上講,增資擴股是一條便捷、迅速的資本補充方式。問題在於,目前相當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令投資者望而卻步。歷年的數據顯示,全國112家城市商業銀行中,有近一半的城市商業銀行連年虧損,有10多家城市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為負數。
在上述情況下,如果沒有地方政府和監管當局的資金或政策支持,資本補充將成為相當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無法逾越的屏障。而銀監會提出的「到2006年,各城市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基本滿足8%的監管標准」,也因此成為不可能實現的任務。
經營區域受限
自城市商業銀行成立之初,其經營活動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當然,從當時的經濟金融環境和防範風險的角度考慮,單一城市制的經營模式是必要的。
在成立城市商業銀行之前,大多數中心城市都擁有數十家城市信用社,而其中大多數都經營不善,面臨不良資產嚴重、管理混亂、風險失控等問題,處於破產邊緣。可以說,城市商業銀行是在一個爛攤子的基礎上建成的,其成立初期的任務在於防範和化解風險,而非規模和地域擴張。
但是近幾年來,單一城市制經營模式的負面效應日益顯現,並成為城市商業銀行進一步發展的障礙。
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分散風險。
對於某個城市而言,往往是某幾個或某個產業或行業發展較好,可供開發且前景較好的項目也是有限的。如果一家銀行被限制在一個城市開展業務,其資金勢必集中到這些行業、產業和項目上,造成貸款的行業集中度、客戶集中度偏高,帶來巨大風險隱患。現在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都面臨這一問題,但這一問題比較敏感,很難公開實例。
此外,現在的很多企業往往是跨地區,甚至於跨國開展經營活動,這就要求商業銀行能夠按照企業的地理布局為其提供存貸款和資金清算等服務。
當前,在缺乏全國統一的信用體系的情況下,銀行只能靠企業所在地的分支機構搜集企業的信用資料。比如,一家企業的總部在北京,生產基地分布在全國其它地方,如崑山,當該企業向北京的開戶銀行要求其為崑山的生產基地提供資金支持時,北京的銀行須通過其在崑山的分支機構進行實地調查,這比北京的銀行派人赴崑山調查的成本要少許多。但由於城市商業銀行不準在異地開設分支機構,從而造成城商行在異地信息獲取上處於劣勢地位,而長期信息不對稱會隱含較大的信用風險和道德風險。這是不少城商行當前的燃眉之急。
為了盡快解決這一問題,如果就可行性進行比較的話,允許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發展的可行性倒是更大一些。因為要想建立一個覆蓋全國主要大中城市的信用體系,將是一項浩大的工程,涉及面非常廣,前期投入非常大。
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化解不良資產。
由於歷史原因,城市商業銀行追討的抵貸資產有很多是借款人在外地投資的資產或債權,且地域分布廣泛。城市商業銀行在異地沒有分支機構,對外地情況不熟悉,也給追討和管理這些資產帶來很高成本。一旦遇到地方保護或債務人阻撓,處置的難度就更大。對於那些處在外地且無法轉移的固定資產,通常只能採取低價拍賣或委託管理的方式,這往往會使城市商業銀行面臨巨大損失。
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和產品創新。
隨著地區經濟一體化和金融一體化的發展,資金的跨地區流動日益頻繁,客戶對銀行服務和產品的要求也日益多元化,尤其是需要商業銀行能夠跨區域為其提供金融服務。而不論是資金的流入還是流出,都需要一個結算通道。而這恰恰是城市商業銀行的軟肋。顯然,僅資金跨區流動,這就已經超出了城市商業銀行自身的能力,從而造成城市商業銀行大量客戶流失。這也是「很多企業在規模較小時與當地城市商業銀行的關系非常好,而一旦這些企業做大,實現跨地區經營,往往就會與城市商業銀行分道揚鑣」現象的最好解釋。
此外,受諸多條件的限制,城市商業銀行對產品創新往往感到力不從心。城市商業銀行由於網點限制,其開發銀行卡業務的成本無法分攤,只能自己承擔;對於同樣的開發成本,國有商業銀行能以數百倍乃至數千倍於城商行的網點回收投資。理由如下:
假如有兩家銀行A和B,現在兩家銀行均發行了銀行卡,假定發行成本均為50萬元,A銀行擁有100個網點,B銀行擁有1000個網點。也就是說:A銀行擁有100個可以獲利的渠道,那麼分攤到每個網點的發行成本為5000元。同理,分攤到B銀行每個網點的發行成本僅為500元。A銀行的每個網點最少需要獲利5000元,才能最終收回投資。而B銀行則只需要500元即可。成本效益比在此一目瞭然。
雖然現在所有銀行安裝的ATM機均可實現銀行卡跨行通用,從而使城市商業銀行發行的銀行卡在地域上得到拓展,但出於成本和方便的考慮,消費者當然還是願意選擇全國性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銀行發行的銀行卡。這對異地無網點的城市商業銀行發行銀行卡,也起到了負面的阻礙作用。
地域限制也不利於創造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
入世以來,中國金融業的管製程度日益放鬆,中資銀行與外資銀行享受的待遇差距逐漸縮小。在此情況下,用「內外夾擊」來形容城市商業銀行的處境應當不為過。一方面,國有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紛紛加大了對中心城市分支機構的傾斜力度;另一方面,外資銀行也在通過搶奪高端客戶等方式慢慢蠶食發達地區中心城市的市場。這就造成在單一城市從事經營活動的城市商業銀行,只能眼睜睜看著當地市場份額的喪失。
根據掌握的數據,發展較好的城市商業銀行在當地的市場份額大致在8%~10%左右。近幾年的數據顯示,城市商業銀行在當地市場份額達到8%~10%之後,就很難再有大的突破,這可能是各地金融市場份額的飽和點。而新的金融機構的進入,往往又會使原有商業銀行的市場份額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卻又無法向外地開拓市場。顯然,這不利於創造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
『叄』 不良貸款的現狀分析
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
我國曾經將不良貸款定義為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即一逾兩呆)的總和。我國自2002年全面實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該制度按照貸款的風險程度,將銀行信貸資產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不良貸款主要指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 三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4788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95%,較二季度的4564億元和0.94%均有小幅上升。
分機構來看,2012年前三季度不良貸款數據顯示,除大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保持下降外,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商行、農商行和外資行在這三個季度內的不良貸款率均保持上升。而包括大型商業銀行在內的所有類別的銀行機構不良貸款余額均保持上升。
具體分類來看,大型商業銀行三季度不良貸款余額為3070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股份制商業銀行三季度不良貸款余額為743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7%,城市商業銀行三季度不良貸款余額為424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85%,農村商業銀行三季度不良貸款余額為487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65%,外資銀行三季度不良貸款余額為63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62%。
不良貸款出現反彈等原因,導致撥備覆蓋率有所降低。三季度撥備覆蓋率由二季度的290.18%微降至289.97%。
『肆』 監管層「三道紅線」後再亮劍,設置銀行涉房貸款佔比「安全線」
繼「三道紅線」後,監管層對於房地產資金層面的監管再「亮劍」。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簡稱「《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通知》,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對超過上限的機構設置過渡期,並建立區域差別化調節機制。
在業內看來,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規,從資金端對房地產信貸進行額度限制,是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手段之一,預計從明年開始,銀行業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或將放緩。
防範金融風險,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根據《通知》,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禦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決定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參照執行。
那麼,為何要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中表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的要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借鑒國際經驗並結合我國國情,研究制定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以提高金融體系韌性和穩健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在約束,優化信貸結構,支持製造業、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融資,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
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表示,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規是從資金端對房地產信貸進行額度限制,是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手段之一,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和防範房地產金融風險,推動房地產與金融與實體經濟平衡發展。而就其原因來看,過去一段時間,金融信貸中涉及房地產的比例較高,不僅增加了企業和居民的杠桿水平,也擠佔了社會信貸資源,不利於構建國內大循環。
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潘浩表示,「三道紅線」是對房地產資金需求端的管理,此次「涉房貸」集中管理制度則是對資金供給端的收緊。
分五檔設置涉房貸款佔比上限,個貸佔比最高不超32.5%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央行新規,分檔設置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涉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對於超標者設置調整時間並要求制定調整方案。
《通知》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並綜合考慮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規模發展、房地產系統性金融風險表現等因素,適時調整適用機構覆蓋范圍、分檔設置、管理要求和相關指標的統計口徑。
央行新政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
其中,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第一檔為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32.5%;第二檔為中資中型銀行,包括招商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等,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20%;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2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17.5%;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1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12.5%;第五檔為村鎮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1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7.5%。
對於佔比超出管理要求的,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
對於當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要求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其中,適用於第一檔和第二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適用於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
許小樂表示,從銀行分類比例來看,規模越小,房地產貸款的比例限制越低,對大型銀行相對比較寬松。潘浩指出,以往「小銀行」通過更「靈活」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拓展該部分業務的空間將受到限制,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資格等方面的管理將更加嚴格。
業內:未來銀行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或將放緩
央行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設置涉房貸款余額上限,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房地產市場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中稱,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於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許小樂表示,央行新政對於短期市場不會造成大的影響。其一,設置的額度比例與今年的情況基本符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商業性房地產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28.8%,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19.8%,平均水平低於管理目標限制。其二,根據年末銀行的實際情況設定了過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過渡期時間越長,讓銀行和貸款主體有足夠的時間平穩調整,避免過大變動。
具體到單個銀行機構,植信投資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馬泓表示,絕大部分大型和中型銀行指標較為健康,但也存在部分大型或者中型銀行在個別指標上「踩線」的情況,而中小城商行則在涉房貸款業務方面可能需要作出更多調整。具體來看,根據2020年上半年財報,大型銀行中建行和郵儲銀行個人信貸余額佔比超過32.5%的「紅線」,分別為34.4%和33.6%,但兩家大行總體涉房貸款比例都低於40%。中型銀行中,招商銀行個人貸款余額佔比24.7%、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33.2%,均超過「紅線」。中小城商行中,有相當比例的銀行指標超過「紅線」,例如廈門銀行、齊魯銀行等。
「可以預見的是,從2021年開始,銀行業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將有可能放緩,結合貸款質量(不良率)綜合考慮,相較個人住房貸款而言,針對房地產開發商的貸款下降的比重可能更多,對住房金融長期風險的平抑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馬泓表示。
馬泓還表示,從趨勢來看,未來對租賃住房的貸款業務有可能將會增加。《通知》指出,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
『伍』 監管層再亮劍,設置銀行涉房貸款佔比「安全線」
繼「三道紅線」後,監管層對於房地產資金層面的監管再「亮劍」。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簡稱「《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通知》,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對超過上限的機構設置過渡期,並建立區域差別化調節機制。
在業內看來,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規,從資金端對房地產信貸進行額度限制,是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手段之一,預計從明年開始,銀行業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或將放緩。
防範金融風險,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根據《通知》,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禦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決定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參照執行。
那麼,為何要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中表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的要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借鑒國際經驗並結合我國國情,研究制定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以提高金融體系韌性和穩健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在約束,優化信貸結構,支持製造業、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融資,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
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表示,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規是從資金端對房地產信貸進行額度限制,是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手段之一,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和防範房地產金融風險,推動房地產與金融與實體經濟平衡發展。而就其原因來看,過去一段時間,金融信貸中涉及房地產的比例較高,不僅增加了企業和居民的杠桿水平,也擠佔了社會信貸資源,不利於構建國內大循環。
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潘浩表示,「三道紅線」是對房地產資金需求端的管理,此次「涉房貸」集中管理制度則是對資金供給端的收緊。
分五檔設置涉房貸款佔比上限,個貸佔比最高不超32.5%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央行新規,分檔設置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涉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對於超標者設置調整時間並要求制定調整方案。
《通知》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並綜合考慮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規模發展、房地產系統性金融風險表現等因素,適時調整適用機構覆蓋范圍、分檔設置、管理要求和相關指標的統計口徑。
央行新政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
其中,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第一檔為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32.5%;第二檔為中資中型銀行,包括招商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等,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20%;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2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17.5%;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1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12.5%;第五檔為村鎮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1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7.5%。
對於佔比超出管理要求的,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
對於當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要求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其中,適用於第一檔和第二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適用於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
許小樂表示,從銀行分類比例來看,規模越小,房地產貸款的比例限制越低,對大型銀行相對比較寬松。潘浩指出,以往「小銀行」通過更「靈活」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拓展該部分業務的空間將受到限制,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資格等方面的管理將更加嚴格。
業內:未來銀行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或將放緩
央行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設置涉房貸款余額上限,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房地產市場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中稱,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於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許小樂表示,央行新政對於短期市場不會造成大的影響。其一,設置的額度比例與今年的情況基本符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商業性房地產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28.8%,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19.8%,平均水平低於管理目標限制。其二,根據年末銀行的實際情況設定了過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過渡期時間越長,讓銀行和貸款主體有足夠的時間平穩調整,避免過大變動。
具體到單個銀行機構,植信投資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馬泓表示,絕大部分大型和中型銀行指標較為健康,但也存在部分大型或者中型銀行在個別指標上「踩線」的情況,而中小城商行則在涉房貸款業務方面可能需要作出更多調整。具體來看,根據2020年上半年財報,大型銀行中建行和郵儲銀行個人信貸余額佔比超過32.5%的「紅線」,分別為34.4%和33.6%,但兩家大行總體涉房貸款比例都低於40%。中型銀行中,招商銀行個人貸款余額佔比24.7%、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33.2%,均超過「紅線」。中小城商行中,有相當比例的銀行指標超過「紅線」,例如廈門銀行、齊魯銀行等。
「可以預見的是,從2021年開始,銀行業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將有可能放緩,結合貸款質量(不良率)綜合考慮,相較個人住房貸款而言,針對房地產開發商的貸款下降的比重可能更多,對住房金融長期風險的平抑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馬泓表示。
馬泓還表示,從趨勢來看,未來對租賃住房的貸款業務有可能將會增加。《通知》指出,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
『陸』 有關城市商業銀行的問題
呵呵,還是去銀行吧。
郵局已經不行了吧。
我最後決定去銀行了。
想來你跟我所遇到的是一樣的。
我也是應屆生。
聽我的,沒錯。
『柒』 有多少銀行貸款引入製造業
2017年上半年末,中行、工行、農行、建行等國有四大行製造業貸款余額均超萬億,中行製造業貸款余額為1.71萬億,排名第一,工行則為1.47萬億,位居其後。
交行製造業貸款余額將近6000億,排名第五,其後就是幾家主要股份行,包括民生、中信、興業、浦發、招行,製造業貸款余額介於2500億至4000億之間。
第三梯隊則是光大銀行、平安銀行以及主要上市城商行,製造業貸款余額均在2500億以下。
『捌』 商業銀行政治問題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通過1995年的「城市信用社改造,初步建立現代商業銀行運行框架」,截至2005年9月,全國已有115家城商行。多年來,城市商業銀行堅持「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城市居民」的市場定位和改革、發展方針,在積極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市場空間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展。但是,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目前的生存和發展狀況,使社會不得不關注它的發展趨勢。
城市商業銀行的生存和發展狀況
我國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 「不良資產數額巨大、資本嚴重不足、業務經營范圍狹窄」的困境有所突破,不良資產佔比明顯下降。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4年6月底,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104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2.36%(一逾兩呆口徑),比歷史最高點的34.32%下降了近20個百分點。從表1和表2可以看到我國城市商業銀行2005年不良資產佔比又有明顯下降,同其他類型銀行相比變化幅度最大,但相對其他商業銀行仍然較高。
資本充足率已有大幅提高和改善。歷年的數據顯示,有近一半的城市商業銀行連年虧損,甚至資本充足率為負數。但據研究院商務信息部統計:截至2005年末,全國115家城市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為5.13%,資本充足率達到8%監管要求的城商行為36家。
業務經營范圍較狹窄。自城市商業銀行成立之初,其經營活動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形成單一城市制的經營模式。但是近幾年來,單一城市制經營模式的負面效應日益顯現,並成為城市商業銀行進一步發展的障礙。首先,它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分散風險。其次,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和產品創新,極大的限制了其業務的發展。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面臨的市場競爭環境。2004年,國家向中行、建行注資450億美元,以充實其資本。2006年,中行、工行、建行股票上市交易再次為其充實資本。首先,國有銀行改革的積極推進給城市商業銀行帶來極大的競爭壓力;其次 ,中資銀行積極引入外資參股,發行次級債,規模快速擴張;第三,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光大、招行、華夏等,在資金、人才、網點、IT信息領域甚至整個領域幾乎可以說都優於城市商業銀行;第四,按照加入WTO的承諾,外資銀行入境的速度加快。我國城市商業銀行將面臨內外擠壓的市場競爭環境。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面臨更加嚴厲的金融監管。銀監會指定的《城市商業銀行監管與發展綱要》顯示,2006年底,各城商行資本充足率基本要滿足8%的監管要求,資本充足率和撥備不符合監管要求的銀行,其機構擴張、業務發展和股東分紅都將受到其限制。按銀監會頒布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風險評級體系(暫行)》,從2004年起,全國的城商行開始進行風險評級,在2006年底,建立比較完善的銀監分局初審、銀監局復核、銀監會終審的風險評審體系。
城市商業銀行發展趨勢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面臨的生存和發展可以說已走到了前進的岔路口,在此狀況下,各家城市商業銀行都在謀求新的生存和發展之路。概括言之,主要呈現以下發展趨勢。
(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橫向聯合,組建區域銀行
2005年下半年,淮海經濟區域內的16家城市商業銀行在江蘇淮安聯手簽署了《淮安宣言》,准備以「九州理財」為品牌打造淮海經濟區城市商業銀行理財連鎖超市,欲打破城市商業銀行區域經營和規模限制的發展瓶頸。繼2006年9月總部設在天津的「渤海銀行」正式成立以來,以安徽省政府主導的「徽商銀行」也以「6+7」模式(指省內6家城市商業銀行加上7家城市信用社)躍躍欲試;同時,江蘇省的11家城商行也在政府的主導下醞釀聯合重組行動,計劃成立資產額達到人民幣800多億元的「江蘇銀行」。但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一方面,由於各城市商業銀行的經營規模、管理水平等參差不齊;另一方面,各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股東是各地地方政府和知名企業,各自利益要求不同,在城市商業銀行聯合過程中會出現各種阻力,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干預,據實地了解淮海經濟區域內的16家城市商業銀行的聯合方案已失敗。
「橫向並購,組建集團」,即以資金為龍頭成立「鬆散型」城市商業銀行企業集團。通過資源上的共享和業務上合作將全系統經營活動的分力整合為合力,從而有效地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市場競爭能力。銀監會在公布的一篇題為《加強監管,促進城市商業銀行的改革與發展》的報告提出:在滿足各項監管要求並按照《股份制商業銀行風險評級體系(暫行)》達到股份制商業銀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業銀行,銀監會將會逐步允許其跨區域經營。這給要謀求跨區域發展以壯大實力的城市商業銀行帶來了希望。
(二)少數城市商業銀行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積極准備上市
被稱為城市商業銀行老大的上海銀行,1999年9月和2001年12月,分別吸收了世界銀行集團成員國際金融公司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上海商業銀行等外資銀行的參股投資,並在2003年7月英國《銀行家》全球前1000家大銀行的排名中排名躍至第318位,已躋身全球500家大銀行之列。南京市商業銀行是繼上海銀行之後第二家吸引外資參股的城市商業銀行。2001年11月,南京市商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IFC)正式簽署了股權認購協議,國際金融公司出資2600萬美元認購南京市商業銀行1.81億股普通股,成為其第三大股東。北京銀行(以下簡稱北商行)也開始與荷蘭國際集團的合作。此外,其他正積極引入外國投資者的還有南充市商業銀行、溫州市商業銀行等。
『玖』 監管機構要求大型銀行控制房貸規模是怎麼回事
9月27日,三位銀行業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有大行收到通知,監管機構近期要求大型商業銀行壓降、控制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等房地產貸款規模。此外,部分銀行反饋個人按揭貸款額度緊張,已有銀行呼籲客戶辦理房貸提早還款業務,以騰挪房貸額度。
一位大行人士表示,監管年初就有要求,本年度新增涉房貸款不能超過全部新增貸款的一定比例,這一比例或為30%左右,但未見到發文。
另一城商行人士表示,央行要求大行壓低按揭貸款等房地產貸款余額,但未見到相關發文。但也有另一家大行總行人士表示,該行內部討論了信貸規模,但對貸款結構暫無有新的要求。
(9)城商行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金九銀十」本是樓市旺季,但部分銀行信貸額度緊張
9月27日,有廣州按揭公司人士反饋稱,目前農行、郵儲、招行等個人按揭貸款額度比較緊張,部分LPR基準利率加點20BP的放款較慢,LPR加點30BP仍正常放款。
今年樓市受新冠疫情影響,上半年大幅下降,疫情之後,房地產銷售迅速回暖。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1-8月,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98486萬平方米,同比下降3.3%。
8月單月銷售額同比增長27.1%,增速繼上月後再創近兩年新高。部分城市銷售已經提升,8月北京商品住宅銷售面積99.3萬平方米,環比上升48.5%,同比上升了84.2%,創下2017年以來單月銷售面積的新高。
『拾』 銀行為什麼要拉存款
存款是銀行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只有吸收存款,商業銀行才有可操作的資金,才能發展擴大業務規模。同時,吸收存款是一個資金匯集的過程,匯集起來的資金,能被更加合理高效地利用,提高經濟運作效率,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拉存款是為了自身發展,也是為了應付考核。每到月末、季末和年末,都是銀行「考核」的重要時點,為了應對央行的各項考核指標,銀行拉存款的動力就會加大,銀行的員工們又將上演「一人在銀行,全家跟著忙」的情況。
相對國有四大行來說,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商行和村鎮銀行因為沒有穩定充足的低成本資金來源,在拉存款時利率上浮得更高,條件更優惠。近期,某股份制銀行就將大額存單利率進行了上調,各品種較央行基準利率上浮了52%。銀行對於大額存單的計息方式等也在不斷創新,目前大部分銀行推出了門檻更高的「超級大額存單」,起購金額包括25萬元、3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
對客戶來說,選擇在月末季末、年末年初到銀行存款也可能獲得更高利息。所以,部分銀行年底的 「拉存款」的活動,客觀上也給有興趣的客戶們提供了一些提升收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