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簽了兩年的貸款合同,之前辦理貸款的工作人員移交給另一個人,我需要重新簽合同嗎
合同甲乙雙方沒有變更,是不需要重新簽合同的,與工作人員無關
B. 銀行為什麼把債權轉讓第三方
請問銀行貸款為什麼要轉到第三方?
因為這是銀監部門的規定, 企業在銀行貸款的資金都要進行受託支付。是說明貸款用途的一種手法。 貸款必須實行受託支付,劃轉到第三方,就是為了保證貸款用途的真實性 .
要想知道為什麼需要轉到第三方就需要從銀行貸款產品說起:按照用途來劃分:購房按揭貸款,個人
消費貸款,公司經營性貸款.這三個貸款從命名就能看出來分別是什麼用途,個人或者公司從銀行貸款出來的用途是銀行衡量這筆貸款風險的重要指標,如果銀行把貸款發放到借款人個人賬戶,銀行很難控制資金用途和流向,畢竟不可能實時監控借款人賬戶並審批用途,所以銀行在發放貸款時一般給予借款人一定額度的授信額度,在借款人提供消費合同和發票的情況下將貸款受託支付到對方賬戶。
根據合同法規定,按照要求打款到第三方,視為借款人的行為對借款人進行履行的出借義務。如果無法償還,需要借款人償還,第三方無連帶責任。這在經營貸款中叫受託支付,是說明你的貸款用途的一種手法。
受託支付是貸款資金的一種支付方式,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目的是為了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
還款方式應該按約定應該由其代理個人向銀行還款,就是借款人先將應償還的金額交給第三方代理機構,再由其代為向銀行償還。需要注意的是,盡管信貸業務通過第三方辦理,但還款責任最終還應當由借款人承擔。 借款人每期按時還款給 第三方機構,但如果 第三方機構 沒有按時還款給銀行,銀行還是會將逾期還款記錄記在個人名下,這就會對個人的信用記錄造成負面影響。所以要 特別注意代理合同的相關條款,並關注自己的信用記錄。萬一發生第三方機構未及時向銀行還款的情況,應及時與第三方機構進行交涉,必要時可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銀行把貸款移交第三方是什麼意思?
銀行把貸款移交給第三方,是指貸款人長期不還貸款的情況下,銀行無力催收,會把貸款移交給第三方,由第三方進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