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車貸逾期起車輛被保全怎麼辦
【法律分析】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基於此,法律不會禁止對貸款的車輛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只是在被執行時,抵押或者質押權人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❷ 車輛有全險的保全後怎樣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保險的賠付限額大於本次事故的賠償金額,那麼就代表車主有能力向受害方提供賠償,那麼這個時候就沒有保全車輛的必要了,因此我們可以向法院申請解除保全。如果本次事故保險無法生效,或者不在保險的賠付范圍以內,那麼我們也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資產證明用以申請解除車輛保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保險公司及其職員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提供保險費回扣或違法、違規的其他利益;也不得超范圍、超標准向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或手續費。
❸ 車輛有保險被保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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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全原因是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的話,只要你上有足額的保險,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解除保全的,這不是抵押。保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你轉移財產,免得事故受害人無法獲得應得賠償,現在你證明你有足額的保險可用於支付賠償的話,那就根本沒有保全你車輛的必要了。
如果你是因為非車輛事故原因而被保全的話,那這個保險單就沒用了,因為保險公司不會賠償。但是你可以用其他資產證明向法院申請解除保全,比如銀行存款,只要你能證明你有足夠的賠償能力即可。
❹ 車子被保全了有什麼影響
財產保全對車輛有一定的影響,實踐中,對於保全的車輛,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扣押的。被保全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書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保全的車輛。如果對方車輛沒有保險,也應該與車輛主人協商,尊重車輛主人的意見,如果有保險, 更應該沒問題,完全可以通過保險公司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四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條 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六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❺ 車輛被保全,怎麼辦
你好,可以向保全法院,申請解除保全,請採納。
❻ 有交強險和商業保險的營運貨車被財產保全了怎麼辦
對方當然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如果不想被扣車,就得向法院提供財產擔保,以保證判決下來以後,你有足夠的能力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你的車如果價值10萬,被扣了以後如果想把車提出來,就必須向法院提供10萬的擔保,或現金,或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這樣就可以把車提出來了
❼ 車輛有保險被保全怎麼辦
摘要 按照一般的車輛保全流程,保全費用先由申請人預交,等最後法院公布判決後,再決定最終的車輛保全費用承擔者。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申請對我們自己的車輛進行保全的話,那麼保全費用需要先由對方預交,然後等最終判決下來了,再按照判定的決定繳納費用。
❽ 汽車被財產保全怎麼辦
棄車被財產保全後,被申請人可以通過提供擔保的刑事來解除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請人提供擔保;
2.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採取保全措施後30日內未起訴的;
3.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
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當事人的申請而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如果由於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遭受損失的,應當由申請人負責賠償。
❾ 我車是營運車保險夠賠,對方用保單保全我的車,我怎麼辦法院不叫我用保單反保全我們是同等責任對方死一個
如果因交通事故而被對方申請法院保全了車輛的,被申請人(被告)想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方法主要有二種: 1、主動與申請人協商,由申請人向法院申請解除保全。 2、由被申請人另外向法院提供符合條件的擔保,經法院同意後,就可解除對車輛的保全措施。另外,如果法院只是對車輛進行了查封,而沒有實施扣押的,該車輛仍可以正常使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