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抵押貸款買賣合同有效嗎
不違反法律相關規定,抵押車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抵押車的買賣合同有效,並不意味著買受人可以取得車輛的所有權。若此時抵押車輛為解除抵押手續的,買受人只能取得使用權,不得取得所有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⑵ 車輛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1、您可以進行抵押貸款。只要您的汽車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您就可以向銀行提交汽車抵押貸款申請,以滿足資金需求。
2、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汽車或自購汽車為抵押,向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目前,以汽車為抵押的貸款主要用於汽車消費。當然,汽車貶值快,交通事故影響車輛價值的概率很大。金融機構以汽車作為單一抵押貸款的方式相對較少。
3、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及其相關權利抵押時,實行登記生效制度,生產設備、交通工具等動產抵押的,實行登記對抗制。應予以落實。根據該規定,汽車抵押實行登記對抗制,未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
4、根據擔保法,車輛抵押屬於登記生效,即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但是,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擔保法與本法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因此,車輛抵押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拓展資料:
車輛抵押貸款如下:
一、按揭申請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周歲(含)—65周歲(不含)之間;借款人外國人及港澳台居民,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並有固定住所和職業。有效有效的身份證件、戶口登記證(有效居住證)和婚姻狀況證明(或未婚聲明)。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的能力。可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車輛抵押。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所需材料: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投資收益證明、近6個月銀行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資金用途證明或聲明。身份證、工作證明、地址證明、銀行流水。車輛登記證。駕駛執照。強制性和商業保險單。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⑶ 按揭貸款買車需要簽購車合同嗎
買車按揭需要簽訂車輛按揭貸款合同以及汽車買賣合同。按揭買車是指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先付一部分首付,剩餘部分由貸款人向購車者分期發放貸款的購車行為。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⑷ 汽車貸款沒還清 可以抵押貸款嗎
不能。
車輛貸款沒還清前是無法辦理車輛過戶的,因為在這期間車輛是被抵押給貸款機構的。車輛要轉讓,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而且這期間車輛登記證書也是被抵押在貸款機構的。
所以車輛在貸款還清前既不可以買賣也不可以過戶。
如果想將車輛過戶給別人,需要先還清貸款解除抵押才可以辦理車輛過戶,像種情況其實是可以與買方協商,可以先將車款的一部分用來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進行辦理過戶,當然這只是個人給出的一個解決方法。最終還是要買賣雙方協商解決的。
⑸ 抵押貸款一定要簽購銷合同
法律分析:抵押貸款購銷合同可以通過銀行抵押貸款流程來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⑹ 什麼是車輛抵押貸款
車輛抵押的話,如果債權人沒有特別要求的話投保車險是沒有差別的;如果債權人有提出要求,就是要在投保時加入「第一受益人」的特別約定,以約定這輛車出險後的理賠款是支付給「第一受益人」,也就是債權人;如果是抵押給銀行的話,一般情況下銀行會指定投保的保險公司以及車輛投保的險種,例如要求車損、三者、車上人員、盜搶這四個主險要保齊,並且每個險種都要附加不計免賠險(不計免賠:不計免賠險作為一種附加險,需要以投保的「主險」為投保前提條件,不可以單獨進行投保,其保險責任通常是指「經特別約定,發生意外事故後,按照對應投保的主險條款規定的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
車險的購買原則
一、優先購買足額的第三者責任保險
所有的汽車保險險種第三者最為重要。畢竟,汽車毀了可以不開車,但是,人的賠償是免除不了的,購買汽車保險時應該將保持賠償人損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則,唯一可做的就是在事故出現後,先把房子賣掉,或者離婚保全財產,願意嗎?上述鑽空子的前提是對方沒有對的資產申請財產保全。所以,為了避免類似麻煩,還是把第三者險保足額。
二、三者險的保險金額要參考所在地的賠償標准
全國各個地方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據汽車保險賠償的最高標准計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區最高賠償可達到150萬元,北京地區最高可能也要80萬元。舉例來說:如果2008年交通事故付全部責任,死亡一人,死者30歲,北京城市戶口,賠償計算如下,估計需要60萬元。
上述三項加起來可能超過60萬。如果是北京車主,建議看看自己的老保險單,如果是保險金額不足的,建議至少投保20萬以上,有條件的投保50萬,不要去節省第三者責任保險的錢。有的保險公司在投保超過50萬,還拒絕保險呢。從這個角度看,就應該知道第三者責任險的要害了吧。
三、買足車上人員險後,再購買車損險
開車的人是本人,建議如果沒有其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車主,給自己上個10萬的司機險,作為醫療費用,算是對家人負責吧。乘客險如果乘客乘坐幾率多,可以投保金額多些,5-10萬/座,算是對家人和乘客負責。如果乘客乘坐幾率少,每座保1萬就比較經濟。
四、購買車損險後再買其它險種
交通事故往往伴隨汽車損壞,這里不用多說了。
五、購買三者險、司機乘客座位責任險、車損險的免賠險
多花一點錢,就讓保險公司賠償的時候不扣這扣那。
六、其它險種(盜搶險、玻璃、自燃、劃痕險)結合自己的需求購買
比如盜搶險、玻璃、自燃、劃痕險等等其它險種,在汽車風險中,相對於上述1-5的風險,不會對家庭幸福和財務導致嚴重的影響。因此,建議根據需求來購買。
⑺ 做汽車抵押需要什麼什麼手續
1、貸款機構收到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其中申請人的資料包括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個人身份證明,個人收入證明等一系列的資料。
2、對申請人進行家訪、調查以及預估車輛價值:這步是貸款公司根據申請人遞交的資料所進行的一個調查,當進行到這個步驟的時候說明你的初步申請已經成功了。
3、貸款機構初步預定貸款額度:貸款機構根據申請人所遞交的材料進行核實之後,會根據申請人個人的收入及車輛的價值初步預定能借貸給申請人的貸款額度。
4、辦理委託公證:辦理委託公證其實也就是簽訂相關協議,對您的貸款金額包括方式做一個記錄。
5、貸款機構收押申請人相關證件:當貸款機構和申請人簽訂相關協議之後就會把申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進行收押。(如:機動車登記證、購買發票等。)
注意事項:
1、車輛抵押,是要進行登記的,不登記抵押無效:抵押登記時應當出示車輛所有權證明。
2、簽訂抵押合同的話,建議你做一個抵押登記在車管所做的。
3、 銀行一般不接受汽車抵押業務,若需要貸款業務的話可到民間貸款公司辦理,來解決基金周轉困難的局面。
⑻ 汽車抵押貸款流程是什麼
車輛抵押貸款的流程:先申請貸款,並提交車輛作為抵押;然後由貸款機構進行調查評估;評估通過後,再與當事人訂立書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最後在辦理車輛的抵押登記手續後,及時發給申請人貸款。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⑼ 我用車抵押貸款,但給我簽的是汽車買賣租賃合同,我還完款汽車還是我的嗎後期還完款還有費用嗎
不用說抵押貸款,但給我簽的是起初沒買。租借合同我為。我還完款汽車,是不是我的,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嗯,要用自己的方法,決明你用的是車貸款的話你。嗯,已經簽了是汽車買賣合同,但是這樣的話是不對的,因為,嗯,汽車你本身是70有的用這個汽車帶帶呀。嗯,貸款的事,所以他這樣做是誰?你必須要理我自己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