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了拿三千好處費,男子幫別人貸款買車,結果對方不還款,這該怎麼辦
這樣的情況下男子可能要自己承擔貸款的全部責任,也就是說後續的貸款需要由男子來負責。
或許部分網友認為這樣的情況屬於欺詐,可以報警處理或者是走司法訴訟程序,但是大家首先要確定一點,就是男子幫人貸款買車這種事情,本身是具備其特殊性的,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男子承擔了擔保方的責任,也就是說男子就是擔保人。
首先:法律上對於擔保人的約定,就是要承擔違約的責任。
現在很多網路上所謂的副業或者兼職,基本原理都是花費時間或者是技能來換取金錢的。
像男子這樣僅憑一定的資質文件就可以換取金錢的事情,建議大家千萬不要去嘗試。
你貪圖人家那點回報的時候,可能人家貪圖你的更多,所以網路兼職還是踏實點吧,不要被漫天的毒雞湯害了。
② 別人用我的身份證貸款買車子 現在他不還款了 我該怎麼辦
屬於經濟糾紛可以到法院起訴他
③ 別人以我名義按揭買車,現在他不還貸款,我該怎麼辦
如果到最後期限還是還不上,銀行會收回汽車進行拍賣,用拍賣所得還剩下的貸款,如果拍賣所得不足貸款額,當事人要補足,如果多出貸款額,銀行還會把多出的部分退給。
當然,如果拒不執行,銀行會去起訴,法院會判強制執行。
④ 朋友以我的名義貸款買車,他不還款我該怎麼辦
如果貸款巳審核通過,他不還款,你必須負完全責任的。
⑤ 用自己的名字讓別人貸款買車對方不還貸款了怎麼辦
你的名字那是你貸款啊,當然是你還了。實際買車人是不需要還貸的。車的名字是不是你的?如果是,你可以把車給開回來
望採納,謝謝
⑥ 朋友以我的名義貸款買車,他不還款我該怎麼辦
朋友以你的名義貸款買的車,你就是貸款人,具有還款的義務。你還款以後,可以向你朋友追償。你朋友無法還款那麼就相當於是你自己貸款買車了,處理的方式有很多,具體如下:
1、你可以與你朋友,還有出借人協商,變更貸款協議。這樣車子就是你的了,後續的貸款由你償還;
2、讓對方把車強制收回就好了,反正車不是你開,首付也不是你付,但是你的徵信會受到影響;
3、最後期限還是還不上,銀行會收回汽車進行拍賣,用拍賣所得還剩下的貸款,如果拍賣所得不足貸款額,當事人要補足,如果多出貸款額,銀行還會把多出的部分退給。當然,如果拒不執行,銀行會去起訴,法院會判強制執行;
4、聯系你的朋友,問一下他的態度,如果你朋友對你持消極態度,那你可以直接起訴他。
按揭買車是指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先付一部分首付,剩餘部分由貸款人向購車者分期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⑦ 幫別人做車貸貸款,車子在他那裡,現在別人不還貸,我應該怎麼辦
大家要知道,如果是幫別人做了車子的貸款的話,那麼在法律層面,這個車子是屬於自己名下的。而他人如果是歸還了幾期貸款,再後來沒有進行歸還的話,可以把兩個人之間的聊天記錄交給法院,讓法院強制性的要求對方進行償還。但如果對方還不聽的話,那麼大家是可以把這個車開回家,或者是把這個車賣了。
即使是自己的親兄弟,小編也是覺得沒有必要去幫他們做車子的貸款,因為每個人都是可以去進行貸款的。而他人沒有用個人的信息去進行貸款,而是讓別人幫他們做貸款的話,肯定是有一定的目的。
⑧ 幫別人貸款買車,現在別人不還了,我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你當然可以去法院起訴他,但是你需要有借條或借款協議之類的相關證據,以證明買車的貸款是他向你借的。否則,官司很難打。
⑨ 幫人貸款買車對方不還怎麼辦
法律分析:幫助別人做擔保貸款的,如果借款人無能力償還貸款的話,擔保人有責任和義務償還該欠款的。且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擔保人再次貸款時會受到一定的貸款條件和最高貸款金額的限制。如果是簽名或按手印,你是債務人。或者有證據表明貸款資金實際部分或全部所用,應該承擔償還義務。如果不如期償還,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