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有一輛車抵押給貸款公司了,逾期兩個月他們把車開走了,我現在湊錢來解決但是對方提出的違約金,
逾期是會產生一定的違約費用,建議你與貸款機構協商處理,可以將車輛進行處置,還清貸款,終止合同。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B. 如果車子抵押貸款,無能力還款,抵押公司私自把車子開走,還需要還款嗎
車子都能拿走了,本身就是一車子,為抵押來貸的款,所以一開始就沒有能力償還的
C. 車被抵押公司開走,怕出事,可以報警備案嗎
抵押車屬於正常的抵押留置程序的標的物,抵押公司只要是正規的當鋪或者有資質的利益機構,通過合法手段進行的抵押,並不違法,無需報警。
車是抵押車,在留置期內,車主對車輛沒有所有權,原車主開走車輛就是違法行為,可以通過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擅自開走車輛,涉嫌違反合同法和物權法,遇到這種情況,當鋪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償還欠款或歸還抵押車輛,並賠償由於車主開走車輛造成的損失。
《擔保法》第四十條:「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為權利人所有。」
《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當事人以車輛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車輛物權的轉讓,在交付時發生效力,而且動產所有權的移轉是以交付為準的,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抵押車買賣的實際情況而定。
抵押車轉讓其實本質上是債權轉讓,因此購買抵押車之後只能享有汽車的使用權,並不擁有汽車的所有權。這也是購買者最擔心的問題,不能過戶,以後要是出問題可能會對購買者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總的來說,風險還是相對不大,購買者可以正常的購買保險以及年檢等等。
(3)車輛抵押貸款公司開走対方車輛擴展閱讀:
抵押車如何辦理債權轉讓:
1、根據有關規定指出,車輛抵押在未進行登記時,抵押是沒有法律效果的,合同也是如果,所以在購買後遇到糾紛,債權人會很麻煩。
2:抵押人無法理解車輛的權屬,也是無法理解車輛之前是否有過抵押。
3:抵押期間,抵押人隨時可不經抵押權人同意而轉讓該抵押的車輛,其他債權人也可要求債務人以該車輛清償債務。
D. 抵押車被貸款公司開走不是車主本人還能開回來嗎我可以承擔逾期費用
可以,前提是,抵押車沒有被賣掉,如果被賣了,那麼也沒辦法,畢竟抵押車輛,逾期,人家有權開你車去賣掉當抵押費用抵賬
E. 車輛抵押貸款逾期15天,車子被抵押公司開走。
我的車也是按揭的 可是車貸已經還了6個月了 每期如還 上個月我老婆生病住院 就逾期16天左右 擔保公司就把車拖走了 說是向法院起訴了 向我索要6000元起訴費 還要我把貸款一次還清 並且我說把車賣了還清 擔保公司說還不行 要先把起訴費交了 才能賣車 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F. 抵押車被貸款公司偷車或強行開走違法嗎
抵押車被貸款公司偷車或強行開走是屬於違法的。
因為《機動車登記證書》是車輛必要產權憑證,由車輛所有人保管,不隨車攜帶。車輛是貸款人所有車輛,也就是說裡面不涉及所有權轉移的問題,所以貸款公司沒有車輛的「所有權」,也不可以隨便開走或偷走車輛。
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也就是說,即使雙方協商不成,貸款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然後由法院執行雙方的債務問題。
(6)車輛抵押貸款公司開走対方車輛擴展閱讀:
如果車貸產生逾期不還或者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貸款公司就會通過各種途徑找到車輛並開走,車輛被開走以後購車人就需要到貸款機構繳納車輛欠款以及滯納金將車輛進行贖回,一般情況下貸款車被開走以後貸款機構會收取高額的滯納金。
這個時候需要對當初的購車協議進行閱讀,看裡面是否有滯納金收取標准這一項,如果有的話就要確認滯納金是否按照協議規定收取的,如果是就沒辦法,必須繳納。
如果沒有就可以不必繳納,但是如果貸款機構強制收取的話,貸款人是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的,可以通過司法部門仲裁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男子貸款買車卻被開走貸款公司:還款之前車不是你的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網路-車輛登記證書
G. 車輛被抵押貸款公司強行搶走,我該怎麼辦
建議協商,因為借款的時候都有合同,違約金利息都有註明。法律承認民間借貸行為,而且沒有違法的肢體沖突斗毆,警察不涉及。最後建議你們自行協商
H. 汽車給抵押了 後來被車貸公司開走了怎麼辦
汽車抵押後被車貸公司開走了需要按照規定進行還款,還款後車貸公司會將車輛返還給購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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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按照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