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信用社讓別人拿了我的身份證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我名下貸了款,怎麼辦
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讓別人拿著你的證件,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了貸款,那麼你可以起訴對方,讓對方還款,避免貸款出現逾期。
貸款逾期,就盡快還款。
關於貸款逾期,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給大家上一課。其實貸款逾期有短期,也有長期,因逾期的時長不同,後果也不一樣。可大多數人對貸款逾期卻又存在諸多認知誤區,直到釀下嚴重後果才發現悔之晚矣!
貸款短期逾期及後果
不同資金機構對短期逾期的時間界定有所不同。針對短期逾期,各機構一般不會採取強制手段,會進行還款提醒及催收,其後果是:
1、高額罰金和違約金
貸款逾期後,還款時除了要歸還利息和本金外,還需要繳納高額罰息和違約金。
2、留下個人徵信污點
徵信報告上會留下逾期記錄,即便還款後,逾期記錄也會保留5年。逾期記錄將會影響逾期者後續幾乎所有金融活動。
3、收到簡訊電話催收
放款機構會不間斷地發簡訊、打電話對逾期資金進行催收,告知借款人逾期的嚴重後果,責令借款人限期歸還逾期本息。
貸款長期逾期及後果
一般來說,逾期超過90天會被放款機構視為惡意逾期。銀行針對超過90天以上的惡意逾期,無論數額大小,都可以起訴追收。法院判決後,向社會公布失信被執行人(老賴)信息,限制其高消費、限制乘飛機高鐵等。
由於現在監管局越來越嚴格,網貸平台也越來越規范加嚴格,不少網貸現在都是上徵信的,所以徵信記錄是各位借款人都很關心的問題,今天我就來給大家科普一下網貸徵信的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網貸徵信記錄處理非常「人性化」;
網貸徵信相比傳統銀行要人性化很多,也就是會給因一時疏忽的非故意逾期,一定的寬限時間,但如果你長時間拖欠,就會很容易存在借款人的污點記錄,這在徵信體系中也是有重點提醒,對個人影響十分嚴重!
二.銀行貸款違約不良徵信記錄保存期限5年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不良記錄在還清本息、違約金之後,超過5年,其它銀行將查詢不到。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信用污點仍會一直保存,直至貸款結清。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記錄。
三.信用卡逾期不良信用記錄保存期限2年
信用卡還款信息會被央行徵信系統滾動記錄24個月,如果銷卡,記錄會長時間保存下來。因此,建議信用卡用戶還清欠款後繼續用卡兩年,期間保持信用良好,就能靠滾動記錄把不良記錄從徵信系統里去掉。
以上三種都是建立在短期違約的情況下,如果逾期太久,逾期信息已被上傳到人行,那就還清債務,等待5年之後系統自動消除吧。
② 可以拿別人的身份證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拿別人的身份證貸款。拿別人的身份證一般不可以貸款,貸款申請人需要使用本人的身份證,並且需要符合貸款的申請條件,例如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等,才能依法獲得貸款。新型身份證貸款,雖然沒有線下驗證,但是也有線上身份驗證。比如閃銀貸款。就要求貸款申請人手持身份證拍照,而且要求提供的身份證號碼是唯一有效的證明。如果這些不能滿足,就無法完成驗證,獲得貸款額度。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③ 借別人的證件獲得貸款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如果居民身份證或復印件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1、按照《居民身份證法》中的有關規定,身份證一旦丟失或者被別人盜用,造成財產、名譽受損等情況,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通過相應的渠道向有關部門追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從事違法活動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身份證丟失後,身份證所有人有盡快去掛失丟失身份證的義務,向公安機關申領新的身份證,同時作廢丟失的身份證,取得掛失證據。當遇到有人冒用身份證從事詐騙等違法行為,侵犯原持證人財產權或者名譽權時,可以提供掛失證據來佐證其與違法犯罪活動無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④ 別人用我身份證在農村信用社貸款都有4,5年了一直沒還我才知道。應該怎麼辦
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如果你不能證明自己不知情,你就有被追責的可能。
⑤ 借用別人的身份證貸款怎麼構成詐騙罪
行為人借用他人身份證貸款,如果其主觀上有詐騙的故意和非法佔有的目的,客觀上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構成騙取貸款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⑥ 我被農村信用社給告了,有人用我的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了22萬貸款,怎麼辦
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若身份證丟失,請及時辦理掛失,做登報聲明。平時使用身份證復印件時,要養成在復印件上做標注的好習慣,防患於未然,避免被不法人員冒名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⑦ 身份證能借給別人去貸款嗎
這當然是絕對不行的!身份證是一個人身份的證明文件,用你的身份證貸款,就相當於你去貸款,將來的還款責任就很有可能專家到你的頭上了!你願意替別人償還貸款嗎?而且,別人冒用你的身份,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你借給別人自己的身份證,就是在助長其違法行為!也就是協助違法行為,也是一種違法犯罪的行為。
⑧ 我的身份證被別人拿去貸款了將來影響孩子上學嗎
如果你們的身份證借給別人去貸款的話,他不按期歸還,將來出了問題是要由你們來承擔責任的。在你們不清楚情況的時候,可能會對你們的信用造成一個明顯的影響,這樣的話,對孩子的上學也就是上大學,可能會有一點影響。
【拓展資料】
(一)名義借款人和貸款實際使用人不一致
一是冒名貸款。部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辦理農戶貸款時,在名義借款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虛構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借名義借款人的個人信息資料取得貸款。如曹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李某的身份證及名章在農村信用社辦理冒名貸款5萬元。二是借名貸款。
借款人在徵得名義借款人同意並取得 相關個人信息資料的情況下,以多個借款人名義取得多筆貸款,獲得較大貸款額度。此類問題比較突出,如某市13個縣(市、區)27家農村信用社中該類貸款占該轄區冒名貸款總筆數和總金額的86.37%和79.73%。三是假名貸款。部分農村信用社內部管理混亂,為完成收息任務,虛構借款人名義和個人資信等信息資料,違規放貸。如某社為了完成貸款利息收入任務,信貸員虛構5人姓名,偽造個人信息資料以貸收息5筆共計9.35萬元,貸款後直接轉入利息收入科目,虛增貸款利息收入9.35萬元。
(二)貸款種類規定的用途和實際用途不一致
一是 個人貸款 企業使用。由於部分企業因貸款所需手續不全,無法以企業名義取得貸款,採取 法人代表或他人名義從 信用社取得貸款。如某聯社營業部以 擔保貸款形式,發放給邵某貸款300萬元,發放給張某貸款1000萬元,全部用於 企業煤礦 技術改造。二是 個人貸款村委會使用。以村委會主任(村支書)名義申請貸款,村委會實際用款。三是多人貸款一人使用。聯保小組成員受自身利益驅動,互相利用、互相借用私章,雖在 借款合同上簽字蓋章,但聯保小組貸出的 資金實際被其中一人使用。如某營業所向8個聯保體37戶發放貸款74萬元,合同用途為購農用車,實際其中一人用於小煤礦投資。
四是以貸還貸、以貸結息,利潤指標失實。例如,2003年7月27日、7月30日,某村委借用本村村民范某等三人名義向某信用社借款3筆共計28.4萬元,用於歸還該村委貸款,其中以貸還貸195.36元,以貸還息28.4萬元,占該信用社當年全部利息收入的50.36%,導致 財務會計 報表嚴重不實。五是轉移 貸款用途,貸款投向違規。以冒名貸款方式取得貸款,轉移貸款用途投向於 產能過剩行業,如某 信用社借款人李某借用喬某等其他17人身份證,以小額 信用貸款名義取得支農再貸款18筆共計42.7萬元,被全部挪用,購買大型載重汽車。
(三) 抵押貸款少,貸款質量差
由於農村農戶的土地房屋無相應的土地證和房產證,而農村地區辦理抵押的手續相對較為繁瑣,造成頂冒名貸款基本以 保證人 擔保的形式發放。某市頂冒名貸款中, 保證方式51276萬元,佔比84.7%,而以有資產抵押的為4206萬元,僅佔6.9%。
在已暴露但未 清理規范的項冒名貸款中,按五級分類劃分,頂冒名貸款中 不良貸款12721筆、金額55630萬元,佔全部頂冒名貸款筆數、金額的96.2%、91.9%,其中:次級類4831筆、金額23698萬元;可疑類7324筆、金額30783萬元;損失類556筆、金額1149萬元。而 正常類貸款508筆、金額4908萬元,僅佔全部頂冒名貸款筆數、金額的3.8%、8.1%。
⑨ 借別人身份證貸款犯法嗎
法律分析:盜用他人身份證貸款,構成侵犯姓名權的民事侵權行為。若情節嚴重,可構成金融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