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信用社個人貸款條件
1、有合法身份,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能承擔民事責任。《民法通則》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個年齡規定,就是要年滿18周歲,如要能承擔民事責任,起碼要能獨立生活、能勞動創收及有進行自己的財務收支能力、還要能承擔一切民事責任(當然包括償債責任)。
3.借款人所經營的項目、范圍、方式符合國家的政策規定。
4.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有貸款社認可的房產(必須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抵押,或(和)有貸款社 認可並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有不低於所購二手房全部價款20%(含)以上的資金作為購房首期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應首付款發 票或其它憑證;
7.借款人屬於農戶的、應有所在地農村信用社頒布的《農戶貸款證》;且符合《農村信用社農小額信用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
8.借款人不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應有符合規定擔保條件的有經濟實力的保證人、足值足額且變現力強的抵押物或質物;
9.借款人是個體經濟戶的,應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注冊發給並按時年檢的營業執照以及有關部門簽發的證件;
10.借款人應有不低於項目投資額40%至60%的自有資金。具備一定自有資金,能增強借款人對所投資的項目謹慎性、減少盲目性;
11.借款人的權利、義務、限制要遵守《貸款通則》的規定。
『貳』 個人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
一、為十八至六十周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三、除抵押房產外,抵押人另有一套房產可供抵押人居住。四、有城市信用社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有本社認可並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五、城市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國農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五條: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要在經辦行開立儲蓄存款戶或繳納住房公積金存款,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需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百分之三十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經辦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六)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叄』 農村信用社貸款要什麼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的條件:
1、已開立農村信用社賬戶。辦理貸款前,需要開通農村信用社賬戶來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同時接受信用社的信貸及結算監督檢查,以保證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的定期報送。
2、有穩定的收入,能夠如期償還貸款。農村信用社在審批貸款申請的時候會對貸款人的收入情況進行調查,比如通過個人流水、收入證明等等這些資料來佐證。對於任何一個貸款平台,他們都是希望能夠順利地收回貸款的,因此如果貸款人出現收入不穩定或者可能出現無法歸還貸款的情況下,貸款申請極有可能不被通過。
3、信用良好,無違規記錄。在向農村信用社提出徵信貸款的時候,我們是必須要先保證我們的徵信是符合要求的,無不良記錄。因為徵信代表著一個人信用的高低,如果我們出現失信行為,那麼將會影響到我們個人未來的經濟活動。信用社將有可能直接拒絕貸款的申請。
4、符合信用社的其他規定。
(3)農村信用社房產貸款條件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社貸款,指的是按規定在農村信用社取得貸款,同時約定好貸款的期限利率以及到期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行為。辦理農村信用社貸款其實不復雜,只要滿足貸款所需的條件,帶好相關資料,直接前往農村信用社就可以辦理。
『肆』 蓋房子去農村信用社貸款需什麼條件
看你申請哪種貸款了:1、如果你申請農戶貸款,必須是農村戶口才行;2、如果你是非農業戶口,可擔保貸款,貸款擔保包括保證、抵押、質押三種形式,保證是找擔保人進行第三方連帶責任擔保;抵質押是用抵押物(如房產)、質押物(如存單、股票等)進行抵質押登記擔保。首先,向銀行提出消費貸款申請,需要提供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貸款用途證明(如裝修合同、購車合同等)、清單等基本資料,開具收入證明、工資流水等,如果是抵質押擔保,需提供抵質押擔保物權證復印件,並核對原件。其次,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公證,如抵質押,還需抵質押品登記手續最後,開立賬戶,發放貸款3、如果你是企業貸款,就要提供企業的基本證件、章程、驗資報告、貸款卡、報表、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購銷合同、等
『伍』 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是什麼
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抵押、抵押人、抵押權人和抵押物。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