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上海公積金在外地貸款買房可以嗎
1、首先要確認兩地是否能夠互認公積金異地購房。
2、如果確認,需要在公積金繳納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一份異地繳存公積金證明和一份最近12個月的繳存明細,切記需要蓋章;
3、還需要找到可以接受異地公積金購房的樓盤,找到後先交房子的首付款(這個時候得到的是首付款票據,不是購房合同),接下來准備公積金貸款所需的材料,大概有收入證明(在單位開)、婚姻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勞務關系(公司開)、徵信報告(各大城市的中國人民銀行列印)和前面開具的兩份公積金的材料等,其他材料每個城市可能略有不同;
4、材料齊全後,填寫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根據每個城市審批表的細節,補充相應的材料,大多都是身份證復印件等這一類的;
5、簽購房合同,也可採用郵遞的方式,這個上面除了簽字,還要蓋私章,一式六份,如果不是面簽一定要仔細閱讀每一份合同的內容,有疑問弄清楚再簽字,完成後郵遞給顧問,接下來就等待銀行和購房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面簽;
6、面簽:面簽是必須本人到場的,如果是夫妻,那麼雙方都必須到場,不能委託。面簽除了確認你本人的購房意願,還簽貸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等;
7、最後就是等待放款通知,放款時間一般在面簽後1-4個月左右,放款後,取回你的購房材料,包括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貸款憑據、抵押合同和公積金使用情況的回執單,必須注意的是該通知單應該交給公積金繳納地的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切勿丟失,其它材料自己保存。
2. 異地公積金貸款買房,上海上班公積金賬戶在上海,老家重慶的可以在重慶買房用上海的公積金貸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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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城住房公積金調整:事關1.49億人 影響買房,租房,看病
3. 上海公積金在別的地方進行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異地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異地貸款戶購買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評估報告(3份)。
4. 公司在上海交的住房公積金在重慶買房可以取嗎
外地買房是不能用上海的公積金貸款的。但是可以取出的!
申請提取公積金首先在單位提出申請,得到單位批准後,再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班裡提取手續。所需手續有:單位蓋章的《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租房合同、房租發票及個人身份證等。
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人的條件有: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5. 重慶人在上海工作,在重慶買房能否用上海的公積金貸款
你要在重慶買房就要能夠把公積金轉到重慶,然後在重慶交上一段時間。就能在重慶用公積金了。
6. 上海交的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嗎
可以,這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上海市支持全國范圍內的公積金異地貸款。
2017年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全面推廣異地貸款事務。繳存員工在繳存地以外區域購房,可按購房地住宅公積金自己住宅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請求自己住宅貸款。繳存地和購房地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應及時出具、承認繳存證實等資料,處理貸款手續。具體辦法由住宅城鄉建造部另行擬定。
(6)上海人的公積金能在重慶貸款買房嗎擴展閱讀:
上海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流程
1、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3、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參考鏈接:網路-公積金異地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