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年的農村的基金會同現在的信用社有什區別基金會會倒閉信用社呢
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接受人民銀行代管、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的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農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機構,所謂信用合作機構是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的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 以互助、自助為目的,在社員中開展存款、放款業務。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由於農業生產和農產品經營對資金的需求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農村生產經營者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於是就出現了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現在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歷史沿革
合作金融組織在我國有悠久歷史,在共和國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實踐中得到一定的發展。但在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個人對生產資料所有權被取消,隨著共公有化程度的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質被淡化,並被轉化成國家銀行在 農村的基層機構。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後,這種「官辦」的制度安排已不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1984年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開始推行以恢復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為基本內容的體制改革。1996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與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脫鉤,受人民銀行代管,並開始按合作性原則工作。2003年,8個省開始進行推行改革試點,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2004年,在全國范圍那進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並持續至今。
從以上可以分析出,農村基金會沒有金融銀行的屬性,不具有存貸款、轉賬功能,且不以互助、自助為宗旨,不能與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的興起、農村產業化的發展相適應,不能得到國家各項政策、補貼、優惠等支持。因此,農村信用社必然成為當前農村最重要的金融機構。
2. 這樣算是不良貸款嗎
應該不算 他們沒人上門找你 你就別管他吧
農村合作基金會當時是政府辦的 掛靠在農業局 後來被清理了 我就是參與清理的人 哈哈
3. 90年代借了農村合作基金會幾萬元錢,由於企業破產,至今仍無力償還。請問我該怎麼辦,有什麼後果
合作基金是父老鄉親的辛苦錢,失敗了從頭再來,請父老鄉親支持。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4. 原農村合作基金會主任放貸未收回,判挪用公款罪合法嗎
委託律師,搜集證據,積極辯護,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
第四十條
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第四十一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5. 基金會被查封,貸款利息用不用歸還
可以,沒問題。不影響。你是怕個人信用有不良記錄吧。農村基金會是沒有和人民銀行聯網上傳徵信的。
希望採納
6. 我與99年左右在農村基金會貸款一萬元,期限三個月,沒有續約但是利息一直在還著。倒閉後利息怎麼算
首先想了解的是農村基金會和你所說的銀行是什麼關系,基金會99年倒閉,也就意味著你和基金會之間的合同已經失效。如果這個銀行是基金會的所有者,那麼他們有責任第一時間通知你並簽訂新合同。如果銀行沒有做到這些,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所需要承擔的就是三個月的原合同利息,至於後來的那些你根本不用理它,可以先和銀行協商,如果不行就直接法院見。
7. 在農村私人基金會貸款二分二的利息合法嗎
農村基金會貸款2分二的利息,也就是22%的利息是合法的,並沒有超過法定的24%。
8. 公務員在農村基金會借款沒還被停發工資可補回工資么
公務員鎮農村基金會借款沒還,還被停發工資,這個情況的工資是可以補回來的,只要你把借款還上了,就不涉及到甚了,因為工資公務員的工資是固定的。
9. 原來存在農村基金會里的錢怎麼辦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政府辦的,農業部主管。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設立、後決定關閉的。請查閱中共中央國(中發【1997】19號)文件、最高法(法發【1998】2號)、國務院令247號、國發明電【1998】6號、國辦發【1998】126號、國辦發【1999】3號(2019年1月13日解密,現在可以向農業部、人民銀行申請公開)、以及各個省市自治區辦公廳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是認可的,歷史形成的產物就合法!